采招网 > 审批公示 > 贺平教安〔2023〕5号关于组织开展平桂区教育系统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

贺平教安〔2023〕5号关于组织开展平桂区教育系统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

2023年12月22日   广西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贺平教安〔2023〕5号关于组织开展平桂区教育系统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
** 16:00 来源:平桂区教科局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略) 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平桂区教育系统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幼儿园),大平瑶族乡民族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安稳〔2023〕33号)和《 (略) 教育局关于印发< (略) 教育系统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清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在平桂区教育系统开展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完善校园及周边道路教育安全设施,严格校车安全管理,切实降低学生交通安全风险,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日。

三、整治措施

(一)全面开展校园内部区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改善、提升校园内部区域交通安全环境。一是全面开展校园内部区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校内车辆和人员日常管理落实情况,原则上,中小学、幼儿园在上下学和课间等学生密集期间应禁止任何机动车、电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加强排查校内环卫、货运等通勤车辆和驾驶人员安全管理情况,对进行倒车、货品装卸等作业时是否落实有学校管理人员在车下监督指挥,防范发生碰撞学生等事故。对具备条件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内人车分离管理。二是排查各校是否落实邀请公安部门的专业人员到校开展专题指导工作。区教科局将协调区公安部门在2024年元旦前入校开展校内交通安全指导,重点就实施校内人车分离管理、规范校内车辆通行管理、优化校园内部交通组织、加强校内交通秩序管理等方面完善校内交通“一校一案”,督促学校在春季学期开学前合理规划校内车辆、人员活动区域和交通路线,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主动邀请公安部门到学校开展校内交通安全指导工作,切实提升校内交通安全水平。三是召开一次协商会议。在深入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调研“一校一策”“一园一策”治理方案基础上,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幼儿园)和大平民族学校要联合属地公安再召开一次协商会议,研究落实《全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6)》的具体措施,准确把握工作目标、任务、标准、要求,及时对标对表,完善2024年各乡镇、学校(幼儿园)工作计划。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排查整治。排查各学校是否继续落实“1530”安全教育制度,重点排查是否落实上好一堂交通安全课,是否结合冬季天气寒冷、行动不灵活、路面易结冰等特点,充分利用多媒体、警示案例开展教育,提高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形式的多样性,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监护人守法出行,严格防范三类安全事故:一是严格防范道路步行事故。要求在道路行走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靠边行走,不在道路上打闹、玩耍,不在车辆盲区停留,不随意横穿马路、猛跑或者突然折返,不翻越隔离护栏走“捷径”。尽量远离水泥罐车、渣土车等大型车辆,避免进入大车右转“视线盲区”。遇到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交通事故等情况,注意避险。不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放置障碍物,击打列车等。二是排查是否严格开展驾车事故防范的宣传教育。排查是否提醒学生不得无证驾驶机动车、乘车佩戴头盔和系好安全带、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上道路、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16周岁以上也尽量不骑行电动自行车;不得酒后驾车,不得驾驶无牌、非法改装、报废车辆;驾车不得玩手机;不得无证、逆行、超载、超速(追打、危险超车)行驶;拐弯处、湿滑路面、道路交汇口、临崖、临水、无防护设施路段、陡坡一定注意降速。同时排查各学校(幼儿园)是否督促家长周末、节假日、寒假假期管理好车辆钥匙、落实监护责任。三是排查是否严格开展乘车事故防范。学校(幼儿园)是否提醒驾驶车辆的广大教职员工在启动车辆一定注意观察周边是否有学生(特别是幼儿),停车一定注意检查是否有学生遗留车内。教育师生主动拒绝搭乘载货车辆、无牌无证车辆、非法运营车辆、超员超载车辆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深刻剖析乘坐“黑校车”“非专用校车”的危害性,警示广大学生及家长自觉抵制乘坐超员、无资质等违法接送学生车辆。

(三)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 (略) 和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防范校车安全事故发生。一是加强校车管理。学校(幼儿园)、 (略) 对校车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校车合格、校车使用许可在使用期限内,校车驾驶人符合驾车资格。严格落实校车“六定”(定人、定车、定座位、定检、定路线、定时间)管理模式,落实侯车、乘车、交接三段管理制度。加强校车及驾驶人源头管理,发挥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系统作用,严禁超员超载超速、不合格车辆及驾驶人提供校车服务。二是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管理。各学校(幼儿园)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车路线及道路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定时定点重点监控。三是加强专项整治。区教科局将协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利用面包车、校车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对违规使用“黑校车”接送学生的学校(幼儿园)要进行约谈、通报。各学校要在校门口显著位置公布接受举报电话和邮箱,组织动员教职员工和学生广泛收集“黑校车”线索信息(自治区举报电话:0771-*)。发现有监护人长期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逐个查清原因,逐个落实整改措施,既要解决安全问题,又要解决学生上学交通需求问题。

(四)严格师生集体外出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师生集体外出交通安全风险意识,要求学校选择出行目的地和出行方式时,要充分考虑沿途道路条件状况,合理规划出行路线、时间,尽量避免途经路况不佳、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临水、临崖等安全风险高的道路出行,选择有运营资质、车辆状况良好、驾驶员职业素养高的运输单位、企业,切实保障师生出行交通安全。要落实师生集体外出备案制度,各学校及时将活动地点、参加人员、出行路线、往返时间、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等详细信息报区教科局审批外出活动的部门备案。各学校要将集体外出信息告知学生监护人,征求学生监护人意见。加强周末、假期学生离校车辆的组织,指导学校提前摸排学生出行情况、提前组织车辆、有序组织离校。

(五)改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状况。区教科局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持续整顿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存在摆摊设点、侵占道路、占道经营等,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联合相关部门,落实“护学岗”机制,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各学校要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减速带等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的及时上报区教科局,区教科局将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整改,严防师生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不断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方案,采取分年级错时、错峰方式放学,推动解决校园及周边车辆在上下学时段违规停放问题、拥挤堵塞问题。

(六)加强事故调研分析反思。对2023年已经发生的学生伤亡事故,要联合公安部门逐一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和短板,切实加强整改,严格防范类似事件重复发生。对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存在责任的,要认真汲取教训,加强行政人员和教职员工教育培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对违规接送学生车辆,要联系公安部门,建议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行顶格处罚,坚决纠正、严厉处罚涉生交通违法行为。对学生及监护人存在主要责任的,要联合公安部门,加强针对性警示教育。

四、加强督导检查

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和校园周边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对于未能及时整改或涉及其他行业部门职责的的要及时上报请求协调解解决。各中心学校要对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检查指导,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区教科局将采取不定时的方式对各学校(幼儿园)落实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学校(幼儿园)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工作落实不到位且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

各学校(幼儿园)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日和2月2日前分别报送上月工作小结,3月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区教科局安稳办邮箱:*@*63.com,联系人及电话:何木山,*。



(略) 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州市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日印发


8




文件下载:

解读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您已成功参与促销活动!
稍候客服经理将会与您联系,请保持通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