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乳酸纤维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怀宁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安徽 (略) 年产10万吨聚乳酸纤维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0556-* | 传真 | 0556-* |
地址 | 怀宁县数据资源(政务服务)管理局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安徽 (略) 年产10万吨聚乳酸纤维项目(一期) | ||
建设地点 | (略) 怀宁县马庙镇中心镇区工业聚集区 |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
编制主持人 | 刘**00037(安徽 (略) ) | ||
项目概况 | 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仅针对一期建设内容进行评价,一期新建3万吨聚乳酸纤维项目,占地60.03亩,新建纺丝车间、仓库及其它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形成年产3万吨聚乳酸纤维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干燥废气通过“旋风除尘器(TA001~TA008)+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9)”处理后(颗粒物处理效率为80%,非*烷总烃处理效率为90%)和螺杆挤出废气、真空煅烧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9)”处理后(非*烷总烃处理效率为90%),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风机风量为9100m3/h。水浴牵伸、干燥定型废气采用“水喷淋(TA010)”装置处理后(非*烷总烃处理效率为85%),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风机风量为17600m3/h。应急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烷总烃、NOx、烟尘和 SO2。由于柴油发电机使用频率低,产生的废气量很小,经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可实现无组织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非*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2中有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柴油发电机无组织废气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A.1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二、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水浴槽废水、水喷淋废水、纯水制备弃水、超声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保洁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员工生活用水和初期雨水,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园区的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废水接管排入怀宁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水浴槽废水、水喷淋废水、纯水制备弃水、超声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保洁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隔油池+气浮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怀宁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排入怀宁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中一级A标准(其中氨氮出水指标提高到3mg/L)后,尾水排入怀安河,最终汇入高河大河。 | |||
三、噪声:项目运行阶段噪声主要为干燥系统、螺杆挤出机、纺丝箱、牵伸机、干燥定型机、切断机、风机等噪声,优先选用低噪设备、车间设备合理布置,集中布置高噪设备及厂房隔声门窗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排限值要求。 | |||
四、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丝、残次品及边角料、废包装袋、纯水制备废活性炭、水喷淋污泥、综合污泥、废反渗透膜、废油、废油桶、纺丝油剂废桶、废活性炭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 |||
五、土壤及地下水: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事故池、废水处理设施、纺丝油桶储存区及柴油发电机房)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铺2mm厚高密度聚*烯防渗膜,防渗系数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满足 K≤10-7cm/s,或参照 GB18598-2001 执行;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一般固废库)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防渗系数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0-7cm/s,或参照 GB16889 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