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西介休 (略) 煤层气发电项目(自发自用) | (略) 连福镇赵家窑村南 0.05km 处 (山西介休 (略) 风井工业场地内) | 山西介休 (略) | 山西 (略) | 山西介休 (略) 煤层气发电项目(自发自用)建设地 (略) 连福镇赵家窑村南0.05km处 (山西介休 (略) 风井工业场地内的空余场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3台1000kW集装箱式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瓦斯气输送管线及配套设施等,为新建项目。2021年12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山西介休 (略) 煤层气发电项目(自发自用)出具备案证(项目代码2112-*-89-0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总投资59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73万元。 |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及时清扫施工沿线道路、施工现场定时洒水、限制车速、建筑材料采用全封闭式车辆运输等措施,减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的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要求。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重视施工期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对生态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带内地貌。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内燃机产生的烟气经脱硝装置进行处理,污染物排放须达到《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排放限值要求;项目供暖由内燃机组余热提供。 3、落实废污水污染防治措施。水封阻火器排水、脱水器排水收集后由罐车送至青云煤业工业场地矿井水处理站清水池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生活污水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脱硝废催化剂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安全贮存,并定期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瓦斯过滤器产生的尘渣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同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6、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和环境监测计划。 7、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周密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8、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的决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262号),汾河支流50米范围内为生态功能保护线。你公司要严格按照环评文件中规划的平面布置图进行建设,确保项目区距离西涧河大于50m。 9、加强项目区的绿化、硬化、美化、净化及生态保护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 (略) 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行政审批股);通讯地址: (略) 文化艺术中心D区政务大厅二层C30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