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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区分局2024年1月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2024年01月09日   内蒙古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呼伦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0-*

传 真:0470-*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办公楼东辅楼海拉尔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

邮 编:*

项目名称

呼伦 (略) 项目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 (略) 海拉尔区建设乡红星村(东山上)

建设单位

呼伦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黑龙江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海拉尔区建设乡红星村(东山上),项目总用地面积为*㎡,总库容为9500m3,柴油年周转量约为17160t,汽油年周转量为3375t,航空煤油年周转量4050t。项目共设置储罐11个,其中6座立式拱顶柴油罐、2座内浮顶式汽油罐、2座立式拱顶航空煤油罐、1座10m3航空煤油收集罐;配套设置污水处理装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水池、卸油栈桥、卸油泵房、付油泵站、消防泵房、泡沫消防站等。项目总投资1030万元,环保投资36.5万元,占总投资的3.5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

废气:装卸和储罐油气通过原有油气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处理;付油区设置有1套汽油油气回收系统,采用冷凝加活性炭吸附油气回收技术。

废水:本项目建设污水处理装置,用于处理含油雨水,净化处理后的尾水用于厂区内道路洒水降尘。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界设置2m高围墙。

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有:

(1)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油污及污泥、回收系统过滤装置、废机油等应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分类分区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储罐油泥由有资质的洗罐单位定期到场清理,同时对油泥进行处置

(2)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收集至生活垃圾箱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标签: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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