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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23年11月21日   福建
土地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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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自然资〔2023〕198号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略) 永定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和出让说明

  (一)出让标的概况 单位:平方米 、万元(人民币)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出让(规划)面积(

规划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

出让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2023-拍-13

永定区西溪乡客家古镇西侧

16133.46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不含商业办公)

≥1.1且<1.5

≤32%

≥30%

住宅70年,商服40年

3200

640

2023-拍-14

(略) 社区沿河大道旁

22466.72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不含商业办公)

≥1.8且<2.6

≤25%

≥30%

住宅70年,商服40年

6800

1360

  (二)出让宗地特别说明

  1.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有意竞买人可至实地踏看,地形地貌以公告之日起至**日的现状为准);

  2.本次拍卖地块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报区直有关部门审查;按人防规定需建设人防工程的,竞得人须按人防工程的规范要求建设,拍卖地块的地址钻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办理不动产权证和其他相关手续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3.拍卖地块信息:

  永定区北环路S4地块(2023-拍-13)位于永定区西溪乡客家古镇西侧,出让面积(规划面积)16133.46平方米,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不含商业办公),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出让规划控制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永定区北环路S4地块出让规划条件》及红线图确定,以土地现状(净地)供地。拍卖起始价3200万元(人民币,下同),竞买保证金按起始价的20%确定为64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不设保留价。

   (略) 片区*-04-B-02地块(2023-拍-14)位 (略) 社区沿河大道旁,出让面积(规划面积)22466.72平方米,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不含商业办公),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出让规划控制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 (略) 片区*-04-B-02地块出让规划条件》及红线图确定,以土地现状(净地)供地。拍卖起始价6800万元(人民币,下同),竞买保证金按起始价的20%确定为136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不设保留价。

  4.出让金缴交方式:(分二期缴清)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

  5.交地时间及动工开发建设期限: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十个月内交地开发建设期限为三年,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有意竞买者可于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点索取有关拍卖资料,报名时应提供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文件资料,并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拍卖出让”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资料》,竞买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我局制作的《拍卖资料》。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则视为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受相应责任。

  竞买申请人可于**日至12月11日的正常上班时间,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管制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资料。

  竞买申请人可于**日至12月11日,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网址为http://**_fjzpg/Main/Index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提交报名资料的截止时间为**日15时00分00秒(保证金需在此时此刻前到账方为有效)。

  经审查,竞买申请人按本公告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相关报名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拍卖会。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日上午1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分中心( (略) 永定区广电大厦七楼)举行。

  五、本次拍卖不设保留价,不设最高限价,价高者得。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成交价款以人民币按总地价计算,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其它相关税费;按规定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其它相关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二)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与出让人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宗地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

  (三)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即可计入成交价款,作为出让合同定金;竞买未成交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在本次拍卖会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四)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须竞得人提出书面申请,在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可以根据中标结果与竞得人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待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五)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

  七、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帐户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70号 ;

  联系电话:0597-* ;

  联 系 人:管制利用股工作人员 ;

  (二)竞买保证金帐户:

  开户单位: (略) 公共 (略) 永定分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永定支行 ;

  帐 号:1730 1010 0100 1630 71 ;

  开户名称: (略) 公共 (略) 永定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永定支行 ;

  帐 号:4052 7505 9583 ;

  开户名称: (略) 公共 (略) 永定分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永定支行 ;

  帐 号:3505 0169 7207 0000 0218 ;

  (三)土地出让金帐户以成交后税务系统确定为准。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

  **日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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