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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安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日常消耗物资采购采购公告

2024年01月10日   广西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10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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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安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日常消耗物资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17:46:02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次

广西 (略) 日常消耗物资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广西 (略) 日常消耗物资采购。采购人为广西 (略)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西 (略) 日常消耗物资采购

(二)采购范围:广西 (略) 广西区内(南宁、贺州、钦州、北海、东兴、防城港)所有项目所需日常消耗物料,物资实际采购数量按采购人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三)供货地点:

序号

项目

项目地址

1

北投大厦服务中心

(略) 良庆区飞云路8号

2

能源大厦服务中心

(略) 良庆区五象大道金龙路2号

3

北投东境服务中心

(略) 邕宁区江湾路202号

4

吉祥风景湾服务中心

(略) 青秀区吉祥路9号

5

长湖风景湾服务中心

(略) 长湖路62号

6

(略) 服务中心

(略) 兴宁区那荷路26号

7

广电项目服务中心

(略) 云景路景晖巷8号、 (略) 人民东路1号

8

北投溪境服务中心

(略) 良庆区渌仙路以南、坛泽路以西

9

南宁五象项目服务中心

(略) 良庆区那马镇

10

北投时代服务中心

(略) 良庆区良玉大道北侧

11

北海服务中心

(略) 海城区香港路58号

12

钦州服务中心

(略) 钦南区永福东大街190号

13

防城港服务中心

(略) 港口区北部湾大道278号

14

东兴服务中心

(略) 旅游集散中心北投13栋126号

15

贺州服务中心

(略) 八步区光明大道1688号

16

北投东境营销中心案场

(略) 邕宁区江湾路202号

17

北投时代营销中心案场

(略) 良庆区那福路

18

北投溪境营销中心案场

(略) 良庆区那黄大道

19

(略) 营销中心案场

(略) 兴宁区那荷路

20

北投领上营销中心案场

(略) 青秀区云景路51号

21

吉祥凤景湾营销中心案场

(略) 青秀区吉祥路9号

22

北投隐山营销中心案场

(略) 青秀区百花岭路北侧

23

北投观海湾营销中心案场

(略) 海城区香港路58号

24

北投观海上城营销中心案场

(略) 海城区向海大道与北海大道交汇处西南角北海大道东延线35号

25

北投观江博园营销中心案场

(略) 防城区伏波大道东侧

26

防城港凤景湾营销中心案场

(略) 港口区北部湾大道278号

27

北投湖畔公园里营销中心案场

(略) 扬帆大道西侧、平山东大街南侧

28

钦州北投凤景湾营销中心案场

(略) 钦南区永福东大街190号

29

紫云凤景湾营销中心案场

(略) 八步区光明大道1688号

30

*方新承揽的其他项目

按*方书面通知为准

(四)服务期:1年,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五)质量标准:提供的所有产品应严格遵守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规定(均以较高标准执行)及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二)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的查询结果报告下载打印件)。

(三)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业绩要求:

近三年承揽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20万元以上的类似物资销售项目或与广西本土国企、政府单位或全国头部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考核期指**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注:类似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核;

以上内容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有效期:60天

五、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无预付款,由成交人配送产品到项目现场,经双方人员验收数量并签字确认,以采购人签字确认的《送货单》作为付款依据,成交人开具等额、真实、合法有效的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向采购人请款,在采购人核实成交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完整的付款申请材料后向成交人付款。如因成交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或请款材料未齐全的,采购人有权暂拒绝支付货款,并不视为违约。

(二)货款原则上按季度结算,从合同生效开始计算,每季度末月26日前,双方核对经*方收货人员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核对无误后,*方需在次月 5 个工作日前按要求提供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国家税务要求以实际开具),发票送至*方指定的地址,采购人收到完整的请款材料审核无误后方可支付上个季度周期的货款。如*方未能按*方要求提供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拒绝付款。

(三)支付方式: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审定支付款项一致,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所提交的发票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成交人支付该批物资经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审定的结算款的100%。

(四)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1.支付价款前,成交人应按合同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成交人应在开票后10日内将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2.成交人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成交人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单价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成交人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五)成交人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发票的,成交人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1.成交人提供增值税发票应与采购人办理发票交接签认手续,无采购人经办人员签认,视为采购人未收到增值税发票,相关的损失及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2.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结算支付通知后的10天内开出结算的增值税发票。因成交人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能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采购人无法抵扣进项税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3.成交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停止支付。

4.成交人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成交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应予赔偿;成交人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成交人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采购人拒绝接收;成交人无法开具发票的,成交人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成交人应退还采购人已付款但无法开具发票的款项,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成交人收款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成交人随意改变账户,采购人将拒付结算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因成交人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采购人的损失应由成交人承担。

7.如果采购人丢失增值税发票联和抵扣联,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10000.00)

(三)银行转账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转账手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开户名称:广西 (略)

开户银行:中 (略) 青秀支行

银行账号:*

说明:转账时投标人的转账单据应注明所缴投标保证金对应的项目名称。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已将款项转至采购人指定的账号内,因银行流程或投标人人办理不及时等任何原因导致收款人财务部门未能查询到账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人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六)对未成交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对成交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七、合同期限:1年,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八、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

(五)投标响应承诺函

(六)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的查询结果下载页面打印件)。

(七)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报表。

1.附投标人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2.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的财务报表。

(八)类似业绩一览表

(九)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十)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备注:以上内容前九项必须按上述要求及顺序提供,如无,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所有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九、报价要求及控制价

(一)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下浮率≥ 0 %(物资采购清单详见:广西 (略) 日常消耗物资采购招标控制价清单),投标人的下浮率低于采购控制价的采购人有权做无效文件处理。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格式填写完整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备注:中标固定单价(不含税)=控制价基准单价(不含税)*(1-投标人的下浮率)

(二)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不含税)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日常物资的采购费、装车费、运输物流费、卸车费、管理费、利润及存在的风险因素等一切费用。单价在供应期间为不变价。如采购人需要采购其它规格产品时,双方以合同附件《采购日常物料定价函》的形式确定数量和单价,成交人提出的报价不 (略) 场内其他零售商的价格,应当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动价格。标的物资清单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采购人最终确认的数量为准,若实际采购累计金额未达到合同预计金额时,采购人不补差额。

十、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日至**日上午10:00时。以上时间为采购人审核报名材料时间,超过时间提交申请的采购人不再审核。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材料费、评审费等任何费用。

(二)地点:广西北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系统”)线上获取。

(三)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在线申请须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以下证明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时必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获取时必须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近三年承揽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20万元以上的类似物资销售项目或与广西本土国企、政府单位或全国头部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考核期指**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注:类似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核;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备注:

1.投标人未在电子招投标系统注册的,请按电子招投标系统规定完成投标人的注册,注册完成后方可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若对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有疑问,可在电子招投标系统“帮助中心”界面下载相应指导资料。

2.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证明资料的在线申请审核不予通过;证明资料在线通过审核后投标人即可在线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的及递交

递交方式:线上均要递交。

线上递交:本次采用线上开标及评标,投标人必须于**日上午10时00分前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http://**)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扫描件,PDF格式,报价清单Excel 版本)上传。未按时间按要求在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http://**)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十二、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十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http: http://**)网上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扫描上传至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http: http://**)。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十四、投诉

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日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投诉(加盖公章)。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2.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并予以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一)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伪造投诉材料进行投诉的。

(二)投诉经查失实,被告知后仍投诉或恶意缠诉的。

(三)以非法手段或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信息或材料进行投诉的。

(四)捏造事实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

(五)1年内3次以上(含3次)投诉均被认定为投诉事项不成立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

十五、其他事项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人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黑名单”在北投集团范围内共享,五年内禁止参与北投产城集团本部及直属企业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报价):

1.被查实投标围标、串标的。

2.投标文件所附材料作假如证件、业绩、伪造产品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等骗取中标的。

3.在采购投标活动中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影响项目进展的。

十六、联系方式

监督:广西 (略)

监督电话:0771-* 李女士

广西 (略)

**日


广西 (略) 日常消耗物资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广西 (略) 日常消耗物资采购。采购人为广西 (略)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西 (略) 日常消耗物资采购

(二)采购范围:广西 (略) 广西区内(南宁、贺州、钦州、北海、东兴、防城港)所有项目所需日常消耗物料,物资实际采购数量按采购人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三)供货地点:

序号

项目

项目地址

1

北投大厦服务中心

(略) 良庆区飞云路8号

2

能源大厦服务中心

(略) 良庆区五象大道金龙路2号

3

北投东境服务中心

(略) 邕宁区江湾路202号

4

吉祥风景湾服务中心

(略) 青秀区吉祥路9号

5

长湖风景湾服务中心

(略) 长湖路62号

6

(略) 服务中心

(略) 兴宁区那荷路26号

7

广电项目服务中心

(略) 云景路景晖巷8号、 (略) 人民东路1号

8

北投溪境服务中心

(略) 良庆区渌仙路以南、坛泽路以西

9

南宁五象项目服务中心

(略) 良庆区那马镇

10

北投时代服务中心

(略) 良庆区良玉大道北侧

11

北海服务中心

(略) 海城区香港路58号

12

钦州服务中心

(略) 钦南区永福东大街190号

13

防城港服务中心

(略) 港口区北部湾大道278号

14

东兴服务中心

(略) 旅游集散中心北投13栋126号

15

贺州服务中心

(略) 八步区光明大道1688号

16

北投东境营销中心案场

(略) 邕宁区江湾路202号

17

北投时代营销中心案场

(略) 良庆区那福路

18

北投溪境营销中心案场

(略) 良庆区那黄大道

19

(略) 营销中心案场

(略) 兴宁区那荷路

20

北投领上营销中心案场

(略) 青秀区云景路51号

21

吉祥凤景湾营销中心案场

(略) 青秀区吉祥路9号

22

北投隐山营销中心案场

(略) 青秀区百花岭路北侧

23

北投观海湾营销中心案场

(略) 海城区香港路58号

24

北投观海上城营销中心案场

(略) 海城区向海大道与北海大道交汇处西南角北海大道东延线35号

25

北投观江博园营销中心案场

(略) 防城区伏波大道东侧

26

防城港凤景湾营销中心案场

(略) 港口区北部湾大道278号

27

北投湖畔公园里营销中心案场

(略) 扬帆大道西侧、平山东大街南侧

28

钦州北投凤景湾营销中心案场

(略) 钦南区永福东大街190号

29

紫云凤景湾营销中心案场

(略) 八步区光明大道1688号

30

*方新承揽的其他项目

按*方书面通知为准

(四)服务期:1年,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五)质量标准:提供的所有产品应严格遵守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规定(均以较高标准执行)及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二)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的查询结果报告下载打印件)。

(三)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业绩要求:

近三年承揽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20万元以上的类似物资销售项目或与广西本土国企、政府单位或全国头部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考核期指**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注:类似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核;

以上内容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有效期:60天

五、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无预付款,由成交人配送产品到项目现场,经双方人员验收数量并签字确认,以采购人签字确认的《送货单》作为付款依据,成交人开具等额、真实、合法有效的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向采购人请款,在采购人核实成交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完整的付款申请材料后向成交人付款。如因成交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或请款材料未齐全的,采购人有权暂拒绝支付货款,并不视为违约。

(二)货款原则上按季度结算,从合同生效开始计算,每季度末月26日前,双方核对经*方收货人员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核对无误后,*方需在次月 5 个工作日前按要求提供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国家税务要求以实际开具),发票送至*方指定的地址,采购人收到完整的请款材料审核无误后方可支付上个季度周期的货款。如*方未能按*方要求提供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拒绝付款。

(三)支付方式: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审定支付款项一致,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所提交的发票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成交人支付该批物资经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审定的结算款的100%。

(四)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1.支付价款前,成交人应按合同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成交人应在开票后10日内将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2.成交人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成交人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单价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成交人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五)成交人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发票的,成交人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1.成交人提供增值税发票应与采购人办理发票交接签认手续,无采购人经办人员签认,视为采购人未收到增值税发票,相关的损失及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2.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结算支付通知后的10天内开出结算的增值税发票。因成交人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能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采购人无法抵扣进项税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3.成交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停止支付。

4.成交人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成交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应予赔偿;成交人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成交人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采购人拒绝接收;成交人无法开具发票的,成交人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成交人应退还采购人已付款但无法开具发票的款项,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成交人收款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成交人随意改变账户,采购人将拒付结算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因成交人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采购人的损失应由成交人承担。

7.如果采购人丢失增值税发票联和抵扣联,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10000.00)

(三)银行转账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转账手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开户名称:广西 (略)

开户银行:中 (略) 青秀支行

银行账号:*

说明:转账时投标人的转账单据应注明所缴投标保证金对应的项目名称。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已将款项转至采购人指定的账号内,因银行流程或投标人人办理不及时等任何原因导致收款人财务部门未能查询到账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人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六)对未成交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对成交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七、合同期限:1年,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八、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

(五)投标响应承诺函

(六)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的查询结果下载页面打印件)。

(七)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报表。

1.附投标人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2.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的财务报表。

(八)类似业绩一览表

(九)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十)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备注:以上内容前九项必须按上述要求及顺序提供,如无,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所有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九、报价要求及控制价

(一)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下浮率≥ 0 %(物资采购清单详见:广西 (略) 日常消耗物资采购招标控制价清单),投标人的下浮率低于采购控制价的采购人有权做无效文件处理。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格式填写完整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备注:中标固定单价(不含税)=控制价基准单价(不含税)*(1-投标人的下浮率)

(二)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不含税)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日常物资的采购费、装车费、运输物流费、卸车费、管理费、利润及存在的风险因素等一切费用。单价在供应期间为不变价。如采购人需要采购其它规格产品时,双方以合同附件《采购日常物料定价函》的形式确定数量和单价,成交人提出的报价不 (略) 场内其他零售商的价格,应当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动价格。标的物资清单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采购人最终确认的数量为准,若实际采购累计金额未达到合同预计金额时,采购人不补差额。

十、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日至**日上午10:00时。以上时间为采购人审核报名材料时间,超过时间提交申请的采购人不再审核。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材料费、评审费等任何费用。

(二)地点:广西北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系统”)线上获取。

(三)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在线申请须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以下证明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时必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获取时必须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近三年承揽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20万元以上的类似物资销售项目或与广西本土国企、政府单位或全国头部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考核期指**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注:类似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核;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备注:

1.投标人未在电子招投标系统注册的,请按电子招投标系统规定完成投标人的注册,注册完成后方可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若对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有疑问,可在电子招投标系统“帮助中心”界面下载相应指导资料。

2.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证明资料的在线申请审核不予通过;证明资料在线通过审核后投标人即可在线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的及递交

递交方式:线上均要递交。

线上递交:本次采用线上开标及评标,投标人必须于**日上午10时00分前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http://**)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扫描件,PDF格式,报价清单Excel 版本)上传。未按时间按要求在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http://**)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十二、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十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http: http://**)网上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扫描上传至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http: http://**)。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十四、投诉

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日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投诉(加盖公章)。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2.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并予以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一)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伪造投诉材料进行投诉的。

(二)投诉经查失实,被告知后仍投诉或恶意缠诉的。

(三)以非法手段或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信息或材料进行投诉的。

(四)捏造事实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

(五)1年内3次以上(含3次)投诉均被认定为投诉事项不成立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

十五、其他事项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人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黑名单”在北投集团范围内共享,五年内禁止参与北投产城集团本部及直属企业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报价):

1.被查实投标围标、串标的。

2.投标文件所附材料作假如证件、业绩、伪造产品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等骗取中标的。

3.在采购投标活动中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影响项目进展的。

十六、联系方式

监督:广西 (略)

监督电话:0771-* 李女士

广西 (略)

**日


标签: 日常消耗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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