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代理律师选聘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1-11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详见内容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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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略) 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代理律师选聘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北京建友 (略) 受 (略) 委托,拟对 (略) 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代理律师选聘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BJJY-GZ-*
二、招标项目: (略) 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代理律师选聘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一个包:拟采购 1 家供应商为 (略) 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本项目本质为选聘法律服务单位,最终形式可能为诉讼或仲裁,若为诉讼,包括含一审、二审、再审、保全及执行等所有程序,仲裁同理。本招标文件后文将不再特别单独对此做区分描述,均以“诉讼”一词表示)提供法律服务。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渠道查询截至开标当日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日至2024年01月 18日 (工作时间10:00-17:00)在北京建友 (略) 四川分公司( (略) 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5号协信中心写字楼1404)持下列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介绍信内容需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公司名称、邮箱、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号码”);
(2)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邮箱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q.com邮箱并联系本项目招标负责人(周女士028-*)进行确认,待检查通过后,投标人按要求支付报名费和填写报名表;我单位向报名单位发送本项目相关资料电子档。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填好的报名表及加盖鲜章的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必须与发送邮箱的扫描件一致)。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609会议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开标地点开启。
十一、开标地点: (略) 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609会议室。
十二、本投标邀请在 (略) (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天府二街198号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2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友 (略)
地址: (略) 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5号协信中心写字楼1404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28-*
监督机构:华西证券纪检监察室
联 系 人:黄先生
地址: (略) 天府二街198号
电话: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