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四年狮山镇公有企业资产第四期网上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二○二四年狮山镇公有企业资产第四期网上租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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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C2024(NH05)0007 |
标的名称 | 狮山镇大圃长岗南路东侧农用地 |
标的编号 | ZC2024(NH05)*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一、二○二四年狮山镇公有企业资产
第四期网上租赁项目竞投公告
(一)资产情况及出租要求
1.资产情况
详见《资产情况及出租要求一览表》
2.出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在限制参与公有资产竞价期限内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本次网上竞投,《资产情况及出租要求一览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本次网上竞投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竞租意向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农林种植等经营范围。
(3)竞投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投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的幅度不得小于《资产情况及出租要求一览表》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规定网上竞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4)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相关部门及出租方批准后,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①不按规定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②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③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④竞得人竞得租赁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逾期未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等);
⑤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
(5)特别说明:
①本期所出租的租赁物均不能用于仓储、 (略) 场等行业、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如开凿门口,打通墙壁等)、不得从事废旧塑料回收、废旧棉花加工、废旧皮屑加工、废布碎加工、絮状纤维加工、再生橡胶制造、泡沫塑料及人造革制造、砖瓦及石材制造、海绵发泡、再生海绵加工、喷水机制造等行业及废旧金属分拣等行业,不准建设电镀、企业自发电、陶瓷、小造纸、水泥、印染(含水洗)、玻璃马赛克、玻璃、生皮制革、小冶炼、小铸造、土法炼油、石棉制品、燃煤锅炉、耐火材料、红砖及狮山镇准入限制行业等项目。
②本期所出租的租赁物禁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新增推塘填土行为(包括倾倒各种淤泥、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废料等,如有进行改造的需报出租方及相关部门备案);
(2)对地表进行水泥或砂石的硬底化;
(3)搭建永久或临时的建(构)筑物(如有需要需符合相关规定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实施。如出现违法用地的,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及承担违法费用);
(4)各类非农业生产的堆放行为; (5)将农用地改造成临时或永久的停车场或汽车训练
场;
(6)从事废旧塑料回收、废旧棉花加工、废旧皮屑加工、废布碎加工、絮状纤维加工、再生橡胶制造、泡沫塑料及人造革制造、砖瓦及石材制造、海绵发泡、再生海绵加工、喷水机制造等行业及废旧金属分拣等行业;
(7)建设电镀、企业自发电、陶瓷、小造纸、水泥、印染(含水洗)、玻璃马赛克、玻璃、生皮制革、小冶炼、小铸造、土法炼油、石棉制品、燃煤锅炉、耐火材料、红砖及狮山镇准入限制行业等项目;
(8)未经批准严禁将承租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用途,不得售卖标的物范围内的原土,不允许随意改变承租土地使用用途和破坏地貌。
(9)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或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
(10)擅自砍伐树木、毁坏林业用地,占用林地及改变林地用途。
③均要求承租者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环保、噪音等问题必须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准堆放易燃类、易爆类、化工类等的材料、物品。《资产情况及出租要求一览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6)其他出租要求详见《资产情况及出租要求一览表》。
(二)竞投方式
有意参与竞投者 (略) 公告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网址:http://**
ggzy-portal/#/*/index) 或点击南海区人民政府网>部门导航>狮山镇人民政府>镇公有资产交易信息页面(网址:http://**) 下载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投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
如有意向提交竞买申请(报名)及参与竞价请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 http://**) 进行登录操作。(详细操作指引请查看出租文件中竞投须知内容)
(三)交易时间(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1.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日上午8时30分至**日下午5时30分截止(北京时间),竞投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资产情况及出租要求一览表》,到账截止时间为 **日下午4时00分,超过截止时间达账则不能参加竞投,竞投人缴纳一项资产的交易保证金只能参加该项资产的竞租,如竞投人需参加多项资产竞租的,则需要相应缴纳该项资产的交易保证金。
3.网上报价时间:**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注: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若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其他事项
1.本期竞租项目的合同样本、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租赁物移交确认书和环保消防安全责任书请自行向出租方查阅,申请人递交网上竞租申请视为对合同样本等上述文书无异议。合同样本与本须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次网上竞投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和报价。
3.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和交易所所有。
(五)联系方式
1.出租方: (略) 南海狮山 (略)
联系地址: (略) 南海区狮山镇科技中路
联系电话:0757-*
2. (略) 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 (略) 南海区狮山镇风尚蓝湾二座之二(二楼)
联系电话:0757-*,传真:*
3.系统使用咨询:0757-*
出租方: (略) 南海狮山 (略)
2024年 1月17日
二、资产情况及出租要求一览表
竞租资产编号 | 名称 | 现状 | 位置 | 面积 | 交易保证金 | 交易 底价 | 租期 租金 | 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当天支付) | 其他设定条件 | 出租方 | 联系 方式 |
1 | 狮山土资01 | 耕地、坑塘水面及乔木林地 | 狮山镇大圃长岗南路东侧 | 239.133亩 | *元 | 2818元/年/亩 | 1、租赁期限: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至**日。2、该宗地不设免租期。3、租金按季度收取,合同期内,*方承担的租金每三个月缴纳一次,*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一次性交付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三个月期间的租金,第二期租金*方应从第二个缴租租期开始计算之日起10日内向*方一次付清,剩余租赁年限租金支付方式按照前述约定如此类推。 | 以公开交易成交价的6个月租金总额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 1、现场举牌竞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元/年/亩。 2、土地用途农业用地、耕地、林业用地用途;未经出租方同意和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禁止在承租地块上建设任何建构筑物或变更承租地块用途。本宗地无房产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3、土地现状:本宗地由出租方按现状进行交付(不含塘基上的简易建筑及构筑物)。出租方不组织项目土地现场踏勘,竞价意向人在缴纳诚意金后,视为已对项目土地现状完全了解并清楚,竞得土地后不得再对土地现状问题提出异议。若竞得人需要清理地上附着物或其他物品方可使用土地的,相应的清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出租方不承担清理费用。 4、租金按季度收取,合同期内,*方承担的租金每三个月缴纳一次,*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一次性交付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三个月期间的租金,第二期租金*方应从第二个缴租租期开始计算之日起10日内向*方一次付清,剩余租赁年限租金支付方式按照前述约定如此类推。租金每 3 年为一个租金递增周期,每个递增期的租金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百分之十。 5、租赁期限: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至**日,该宗地不设免租期。 6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公开交易成交价的6个月租金总额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7、资产交付时间: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 8、资产交付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土地手续。 9、租赁期间的土地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保卫生、两违等责任由竞得人负责。承租本地块水电安装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10、未经出租方同意,竞得人不得拆除或以转租、转包、借用等任何方式将租赁物交付给第三人使用。 11、严禁竞得人将承租土地用于非农业用途,不得售卖标的物范围内的原土,不允许随意改变承租土地使用用途和破坏地貌,承租期内竞得人不得对所有承租的农业用地进行任何形式的破坏耕作层或污染环境的行为。如承租期内发生“两违用地”,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整改费用及全部责任。若拒按相关部门要求实施整改的(如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未落实相关部门要求的整改措施等),则承租方须支付以当年租地面积的五倍租金作为违约金。 12、该宗地占用耕地约为30.74亩,耕地须种植稻谷、小麦、玉米,也包括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若实地非农化、非粮化的,不得按现状保持,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整改,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13、该地块涉及林业图斑(面积约61.21亩)。林斑范围仅可植树造林,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占用林地及改变林地用途。 14、未经批准严禁将承租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用途,如需改变农建设用途的,必须取得相关部门许可。 15、其他条件详见竞租文件及合同样本。 | (略) 南海狮山长虹岭工业园 (略) | 0757-* |
SG*竞租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