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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9日拟作出的遵义500千伏务川变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2023年11月09日   贵州
审批公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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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9日拟作出的遵义500千伏务川变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遵义500千伏务川变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传 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 编:*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遵义500千伏务川变220千伏送出工程

(略)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泥高镇、镇南镇

(略) 建设分公司

湖北 (略)

上堡I、II回线π接入务川变220kV线路工程

(一)施工期

1 生态环境

1.1 一般区域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为输电线路建设可能对沿线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2.1.1影响途径

本项目线路塔基永久占地处的开挖活动和牵张场地等临时占地将破坏地表植被,干扰野生动物的栖息。

2.1.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土地利用影响

本项目占地分为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永久占地为架空线路塔基占地,占地面积约0.3760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林地等;临时占地包括牵张场地、施工临时占地、施工临时道路、跨越施工场地布置及杆塔拆除临时占地等占地等,占地面积约1.4020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林地、交通运输用地等。项目永久占地将改变现有土地的性质和功能,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将破坏地表植被,干扰野生动物的栖息。

(2)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影响

本项目输电线路涉及跨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占用。项目建设过程中,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设置牵张场、堆料场、跨越处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基本对永久基本农田无影响。

(3)对植被的影响

本项目对工程区域植被的影响主要是输电线路建设占地减少了线路沿线的植被面积与生物量,施工机械碾压、施工人员践踏等对周围地表植被的生长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塔基永久占地实际仅限于铁塔的4个支撑脚,只清除少量塔基范围内的植被,砍伐量相对较少,故施工永久占地损害植株数量少,且这些植物均为评价区常见种类,因而不会改变沿线林木群落结构,也不会对沿线生态环境造成系统性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除塔基基脚外的部分可恢复其原有植被。项目设计对线路沿线避不开的林区,拟采用高跨方式通过,最大程度的减少了对植被的影响。

项目临时占地优先选择占用荒地、灌草地或林分较差的灌木林地,部分区域采用人工或畜力运输,导线采取牵张机或张力放线,尽可能减小临时占地面积及对周边植被扰动,且施工结束后可进行植被恢复,基本不影响其原有的土地用途。因此,临时占地会破坏部分自然植被和林木,可能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一般在施工结束后即可恢复。

(4)对动物的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以及收资情况,项目建设区域人类活动频繁。线路沿线除农作物间栖息的昆虫类和少量觅食的蛙、蛇、鼠、麻雀等外,无其它野生动物分布。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未发现珍稀及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施工期对动物的扰动是短暂的,并随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步恢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动物的影响很小。

(5)对重点保护动植物的影响

通过对向林业部门了解和现场调查,项目评价区域多为人工林、次生林地和农业植被,评价范围内发现有乌梢蛇、 (略) 级重点保护动物分布,未发现重点保护植物分布。但因调查时间有限,且由于一些地形因素,不排除在本项目占地范围内存在零星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可能性。因此,建设单位在征地前应联系当地林业部门对项目征地范围进行调查,同时应加强对施工人员发现、识别重点保护动植物的宣传教育工作,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保护动植物应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中相关要求“施工区发现有保护动植物时应暂停施工,并实施保护方案”,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1.2 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评价范围涉及“乌江中下游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距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约115m,项目临时占地、永久占地均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运输线路也避让了生态保护红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生态保护红线无影响。

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1一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杆塔定位时,尽量选择荒地,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塔基定位应避开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

②建议线路塔基因地制宜,多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改良型基础、紧凑型设计,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③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④合理规划临时占地,禁止牵张场、堆料场、跨越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减缓措施

①耕作区塔基拆除破碎处理后复垦,山区塔基拆除直接掩埋并进行生态恢复。

②线路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基础开挖时选用人工挖孔桩基础等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塔基周围其他区域采取铺垫措施减少扰动破坏。

③塔基施工占用耕地、林地时,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④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牵张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尽量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并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

⑤尽可能利用已建硬化道路、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和人抬马驮相结合方式进行材料运输。确需新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⑥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顺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应做成斜面,恢复自然排水,排水沟均采用浆砌块石排水沟。

⑦经过植被较好的区域时应采用高塔架设和无人机放线等施工架线工艺;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铺设彩条布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⑧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⑨建设单位应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要求,将所临时占用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3)恢复与补偿措施

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土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植被恢复种类宜选用本地物种或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种类,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4)管理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③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生产区域、项目部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⑤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加强项目区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强化森林资源及其附近森林资源的保护,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通过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可最大限度的保护好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

1.2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区域禁止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2)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推料场及施工生活区。

(3)进一步优化施工车辆行驶线路,施工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划路线行驶,禁止驶入项目附近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4)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施工占地及塔基拆除处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5)项目施工现场设立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警示牌,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

(6)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通过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可最大限度的保护好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生态环境。

2 声环境影响分析

(1)新建线路

架空输电线路主要施工活动包括建材料运输、杆塔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及导线架设等几个方面;本项目输电线路沿线交通条件较好,材料运输采用汽车和人力运输相结合的运输方案。根据输电线路塔基施工特点,各施工点施工量小,施工时间短,单塔累计施工时间一般在2个月以内,在靠近施工点时,一般采用人力运输的方式运输施工材料,线路塔基距离居民住房较远,本评价建议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避免施工作业对居民日常生活产生较大的影响。

(2)线路拆除

线路拆除主要施工活动包括线路拆除、杆塔拆除、拆除产生的废料运输等几个方面。本项目拆除的塔基均位于山区,基础采用就地掩埋。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杆塔拆除、废料运输车辆行驶等产生的噪声,但施工时间较短,且远离居民点,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2 声环境保护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3)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减少鸣笛。

(4)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6)在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本项目在施工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的影响能满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且施工结束后施工噪声影响即可消失。

3施工扬尘

3.1施工扬尘污染源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本项目输电线路塔基在施工中的土方挖掘、塔基开挖、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道路扬尘等。

3.2施工扬尘影响分析

3.2.1新建输电线路

线路工程材料进场、杆塔基础开挖、土石方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线路周围及途经道路局部空气质量造成影响,但由于线路施工时间较短,塔基施工点较为分散且土石方开挖量小,离居民区较远,通过拦挡、苫盖、洒水等施工管理措施可以有效减小线路施工产生的扬尘影响,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2.2线路拆除

耕作区塔塔基础清除及废物料的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对线路周围及途经道路局部空气质量造成影响。本期拆除23基杆塔,远离居民区,施工时间较短,通过拦挡、苫盖、洒水等施工管理措施可以有效减小线路施工产生的扬尘影响,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 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碎石料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3)塔基拆除破碎处理时及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

4.1 固体废物污染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线路、杆塔拆除、线路塔基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施工废物料、杆塔、绝缘子等材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4.2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根据项目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平均施工人员约30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0.5kg/d计,则施工期间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约15kg/d。这些生活垃圾可经租住地点垃圾收集系统收集后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线路拆除

本项目需要拆除线原上堡线I回π接解口段88#~94#段线路及塔基,拆除线路长度约2.1km,拆除杆塔7基。拆除原上堡线II回(现运行名称为220kV石上线)π接解口段29#~44#段线路及塔基,拆除线路长度约6.4km,拆除杆塔16基。拆旧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23基杆塔、8.5km的导线、地线、塔基及附件等,均交由电力物资回收部门进行统一调配,不随意丢弃。

(3)施工废物料、建筑垃圾

施工结束后,多余的砂石料、混凝土要清运处理。

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理。

(3)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

(4)在林地、草地和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5)本项目拆除的导线、杆塔、绝 (略) 物资部门回收处理。基础破碎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 地表水环境

5.1 地表水环境污染源

施工废污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1)生产废水

施工废水包括场地平整、机械设备冲洗、混凝土搅拌和废水及雨水冲刷施工场地形成的废水等。

(2)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量与施工人数有关,包括粪便污水、洗涤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等。

本项目施工期平均施工人员约30人,施工人员用水量约3m3/d,生活污水产生量按总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2.4m3/d。

5.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建架空线路塔基施工优先采用外购商品混凝土,部分塔基现场人工拌和,基本上无生产废水产生。线路施工人员可租赁周边居民空闲房屋,其生活污水可利用租赁户家中的旱厕或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堆肥或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且废水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且较为短暂。

本项目新建220kV线路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湖泊、河流等水体。

6 对青坪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影响分析

6.1 饮用水源保护区概况

青坪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 (略) 仡佬族苗族自治县西部青坪乡境内,截止目前该水源保护区还在规划中。

6.2 与饮用水源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

本项目线路穿越二级保护区,穿越长度约2620m,立塔约10基,距一级保护区最近距离约140m,距准保护区最近距离约190m。详见附图2。

6.3 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影响分析

(1)对水环境、水质的影响

输电线路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施工,塔基开挖破坏了原有植被,导致水土流失强度增大,使地表径流的浑浊度增加,如不采取措施,高浊度雨水会经地面径流进入河流从而对周围水体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

①施工废(污)水

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若处理不当一旦流入至保护水体,也可能影响其水质;施工期外排生活污水,向水体倾倒生活污水影响较大。

项目建设时应切实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和水环境安全。建设期在塔基裸露区下坡侧设置排水沟和无砼衬砌沉淀池,避免裸露面冲刷产生的废水排入水体;线路土方回填后,应及时进行平整处理,并进行植被恢复,做好水环境保护工作;线路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沿线居民房屋(租住水源地外的民房)的化粪池、旱厕等处理,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直接排放。

在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废污水不会对水源保护区水质产生污染影响。

②施工固废

水源保护区塔基施工会产生施工固体废物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临时堆土等,若不及时处理,可能随着雨水冲刷进入保护区水域范围从而污染水体。

因此,施工单位应妥善处理施工固废。建议在现场设置垃圾回收设施,对作业产生的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回收,使用编织袋运出场;场地平整、基础开挖产生的表土、基槽土须分开堆放并标识,并对临时堆土采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基坑回填时,按先基槽土、后表土的顺序回填多余土方平整到塔基征地范围内并进行植被恢复,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同时禁止向水体排放固废。

在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施工固废不会对水源保护区水质、水环境、水安全产生污染影响。

(2)对水源涵养植被的影响

由于施工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可进行生态恢复,因此临时占地对植被的影响是短暂和可逆的,其主要影响为工程永久占地处的影响。

本项目拟建线路塔基占用水源保护区,占用面积小,占用植被类型主要为乔木林地、灌木林地和草丛,其中乔木林主要以杉木、枹栎、栓皮栎等为主,灌木林地主要以盐肤木、火棘、华香树、川莓、川榛、多种夹蒾、马桑等为主,草丛主要以鳞毛蕨、白茅、欧洲厥等为主。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设置牵张场、施工营地等,本项目线路施工时间短,施工结束后,对植被进行恢复。因此,本工程建设对水源保护区区域的植被面积、林草覆盖率、物种多样性以及水土流失的影响很小。

6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按设计方案实施,不得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立塔和设牵张场、施工道路、堆料场等临时设施,施工人员禁止进入一级保护区。

(2)施工建设前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时序,尽量避开暴雨期进行挖填施工作业,防止施工产生的土方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

(3)开挖土石方应及时清理、合理堆放,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工程、生态管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绿化恢复,确保降雨时地表径流悬浮物浓度得到有效控制,不污染水体环境;

(4)设立警示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严禁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乱扔建筑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

(5)本工程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塔基施工时,尽量采用原状土基础,以减少施工扰动面积,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废污水截排、沉砂池处理和临时堆土拦挡、裸土施工面覆盖等措施。尽量减少塔基临时占地,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拦挡围护,严格控制施工红线。塔基施工避开雨季施工,针对大陡坡地势采取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开挖面,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同时强化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措施,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

(6)在水体附近施工时,应加强对含油设施(包括车辆和施工设备)的管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附近水体,同时严禁在水体附近冲洗含油器械及车辆;

(7)该饮用水源保护区截止目前还在规划中,在本项目施工工程中要及时对接主管部门,校核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确保项目施工占地不涉及占用一级保护区;

(8)施工人员租住水源保护区区范围外民房,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生活污水;

(9)管理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在水库炸鱼、电鱼、毒鱼等;禁止向水体倾倒施工固废、排放施工废污水等。

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较小。

7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在初步设计及施工阶段,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对沿线居民点进行合理避让。

(2)线路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高度进行设计。

(3)本项目新建220kV线路经过耕养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6.5m;经过公众曝露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11.0m。

(4)线路与环境保护目标的水平距离及该处实际线高可能会随着后续设计深入而有所变化,后续设计、施工中应通过控制线高或与环境保护目标的水平距离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地减小电磁环境的影响。

8 措施的责任主体及实施效果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大气、地表水、电磁、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的责任主体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具体负责监督,确保措施有效落实;经分析,以上措施具有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运行稳定性、生态保护的可达性,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弃物能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1.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输变电项目在运行期内,对生态系统、动物及灌丛、草地植被等植物资源基本没有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输电线路在运行期间,需对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小于4.5m树木的树冠进行定期修剪,以保证输电线路导线与树木之间的垂直距离满足输电线路正常运行的需要。本项目线路在前期设计中已考虑了沿线主要乔木的自然生长高度,并对经过的林区采取高跨方式通过,同时由于本项目线路大部分位于丘陵及山地区域,铁塔塔位一般选择在山腰、山脊或山顶,因地形的自然高差,线路导线最大弧垂对主要乔木自然生长高度的垂直距离一般可超过4.5m的安全要求,运行期不需要大量砍伐线路走廊下方的乔木,仅需对少数特别高大的乔木的树冠顶端进行修剪,且定期剪修乔木的量很少。因此,项目运行期需砍伐树木的量很少,主要为定期的少量修剪,项目运行期对沿线各类型生态系统基本没有影响。

1.2生态保护措施

(1)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2.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要求,本项目新建220kV输电线路的电磁环境影响预测采用模式预测的方法。

(1)输电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和居民区

根据输电线路模式预测结果,线路在交叉跨越时,在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进行设计的基础上,本项目220kV线路下相导线与非居民区地面的最低距离为6.5m时,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处地面1.5m高度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10kV/m的限值要求;与居民区地面的最低距离为11.0m时,地面1.5m高度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和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2)输电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预测结果,线路按照设计规范及满足相应线高要求下,根据上述预测结果分析可知,本项目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预测值为(0.156~0.162)k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预测值在(1.625~1.684)μT之间,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分别满足4000V/m和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2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穿越耕养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3.1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踏勘和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沿线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处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分别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根据类比对象的检测结果分析可知,本项目线路建成后对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贡献值影响很小。因此可以预测,本项目线路建成后,线路附近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噪声水平能够维持现状,并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2声环境保护措施

定期巡检设线路各类接口,确保接触良好,减少火花及电晕放电产生的噪声。

4.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不会对附近水环境产生影响。

4.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运维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随意丢弃废弃物和排放生活污水,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5.1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行维护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由遵义供电局统一回收处理。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是可控的。

5.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架空线路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行维护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由遵义供电局统一回收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是可控的。

6.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要求,本项目新建220kV输电线路的电磁环境影响预测采用模式预测的方法。

(1)输电线路经过耕养区和公众曝露区

根据输电线路模式预测结果,线路在交叉跨越时,在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进行设计的基础上,本项目220kV线路下相导线与耕养区地面的最低距离为6.5m时,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处地面1.5m高度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10kV/m的限值要求;与公众曝露区地面的最低距离为8.5m时,地面1.5m高度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和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2)输电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预测结果,线路按照设计规范及满足相应线高要求下,本项目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预测值为(0.154~0.156)k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预测值在(1.632~1.686)μT之间,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分别满足4000V/m和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6.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穿越耕养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7.环境风险分析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环境风险产生。

8.措施的责任主体及实施效果

本项目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噪声、地表水、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严格依照相关要求确保措施有效落实;经分析,以上措施具有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运行稳定性、生态保护的可达性,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对生态、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电磁及声环境影响能满足标准要求,固体废弃物能妥善处理,环境风险可控。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遵义500千伏务川变220千伏送出工程-公示稿.pdf

评估意见

〔2023〕692号关于对《遵义500千伏务川变22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下载
  附件文件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9日拟作出的遵义500千伏务川变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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