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政道路二期洛滨路和之朴路项目洛滨路路灯、信号灯及白沙桥亮化工程
发布时间 | 2024-01-17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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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略) 洛滨路(康芝路—石河路)、之朴路中段(杜甫路—江城路)市政道路工程工程由 (略) 承建,现对该工程的洛滨路路灯、信号灯及白沙桥亮化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序号 | 内容规定 |
1 | 招标人名称: (略) 河南分公司 |
2 2.1 2.3 2.5 |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 (略) 洛滨路(康芝路—石河路)、之朴路中段(杜甫路—江城路)市政道路工程 建设地址: (略) 工程规模: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桥涵工程、支护及墙体美化工程等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业主合同工期24个月,本次招标合同工期30天 |
3 |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洛滨路路灯、信号灯及白沙桥亮化工程 |
4 | 承包方式: 专业分包 |
5 |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当期经监理审核后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应扣除各类应扣款项),投标人在办理工程款支付申请时,须同时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合同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发包人委托审计机构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进行审核,审核确认后30日内付至审计金额的97%,剩余3%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工程完工后24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工程结算价款审定为: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分包结算书,招标人项目部初审完,报分公司复审,经集团公司经营部审核及审计部门审计后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作为最终分包结算值。投标人应累计提供工程结算金额100%的发票。 |
6 6.1 6.2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略) 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中标后必须办理中国一冶施工许可证才能签订合同。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
7 7.1 7.2 7.3 7.4 7.5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网络报名地点:投标人登*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报名 评标原则:本次招标执行综合评估法,商务标及技术标相结合的评标办法,商务标总分80分,技术标总分20分。商务标中的报价得分采取合理低价法,详见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评分项。 |
8 |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下载招标文件前, (略) 财务部缴纳标书费:人民币*佰元整(¥200.00元),转账时请注明:菏巩义市政道路二期洛滨路和之朴路项目洛滨路路灯、信号灯及白沙桥亮化工程标书费。中标与未中标单位标书费均不予退回。 投标人须 (略) 财务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10000.00元),转账时请注明:巩义市政道路二期洛滨路和之朴路项目洛滨路路灯、信号灯及白沙桥亮化工程投标保证金。 缴纳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账户:(两笔费用需分开汇款,请务必注明上述划横线信息) 开户行:中国 (略) 郑州中兴路支行 账户名: (略) 河南分公司 账 号:*00708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不接受个人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即个人账户汇入保证金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成履约保证金,并补缴 (略) 认可的其他方式交齐履约保证金。 |
9 | 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工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