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康伦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康伦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康伦中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康伦中 (略) 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川区碧谷街道( (略) )
建设单位:昆明东川康伦中 (略) (略)
环评单位:云南恒成 (略)
建设内容:项目共设置床位(牙椅)37(2)张。项目租用 (略) 建设门诊、住院楼,业务楼、办公生活楼、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废物暂存间等设施。诊疗科目:中西医结合内科、中西医结合外科、预防保健科、中医针灸推拿科、普通外科、急诊室、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妇科、口腔科。项目依托 (略) 用房进行装修,新建一体化处理设施并购置设施设备即可投入运营。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大 气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工作。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 (略) 内消毒异味、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医疗废物暂存间以及垃圾桶异味。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池体封闭,产生恶臭区域加盖,周围绿化,并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污染物的排放量。 ②医疗废物通过专用容器及防漏胶袋密封;项目聘请专业的保洁人员,垃圾桶内的垃圾能做到日产日清,卫生间定期清扫,保持卫生间的清洁卫生。 ③员工厨房安装有抽油烟机,油烟经净化后,引至厨房油烟集中排烟管道排放。 项目运营期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限值。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少量的生活污水,废水进入化粪池收集处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门诊楼产生的废水、中医科废水、病房废水、手术室废水、医护人员办公废水、检验室废水、及地面清洁废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经化粪池沉淀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后进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管理,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禁止夜间施工,施工过程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物件等。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加强管理,夜间食堂不进行工作。 ②对设备定期维修和养护。 ③加强项目绿化,既可美化环境,又可以起到减低噪声的功效。 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弃包装物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②废弃包装物由建设单位集中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以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②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玉溪 (略) 清掏并处置, (略) 暂存。 ③医疗废物由各科室专用医疗废物收集桶分类收集后,密封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一次性输液瓶委托云南康润医用输 (略) 回收处置,医疗废物委托玉溪 (略) 处置。 ④废紫外灯管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单独储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与医疗废物分隔开,避免打碎,交由厂家回收处置。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无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康伦中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
信息来源http://**-01-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