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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2024年01月22日   四川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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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两款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为了******土地开发利用安全,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我单位(四川国海 (略) )开展了仁寿县2021-6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概况:仁寿县2021-67号地 (略) (略) (略) 北路旁(中心坐标:东经104.17631°,北纬30.03093°),占地面积约68.64亩。2013年2月,项目地块内东侧修建仁 (略) ,2014年4月建成投产运营至今,包含该公司的门卫室、办公楼、修理车间(含废油脂存放区)、洗车区(含沉淀池)、泵管库房和宿舍楼等。地块内其余区域一直为农用地、宅基地,部分宅基地建筑于2022年逐步拆除。项目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布点采样情况:通过地块使用历史、污染源分析,结合现场情况,判断调查地块可能存在污染的区域为仁 (略) 内的修理车间(含废油脂存放区)和洗车区(含沉淀池)。分析认为潜在污染物为砷、镉、铬、铜、铅、汞、镍、石油烃。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令)、《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运用“分区布点法”与“专业判断布点法”相结合的方法,在地块内布设了6个土壤采样点(柱状样,******深度为4m)和2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外分别布设了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采样点(深度为0~0.5m)。土壤检测项目包含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45项、表2中的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项目包含《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中的35项(不含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表2中非常规指标镍,以及石油类。

调查检测结果:根据实际检测情况,地块内土壤监测点采集样品中除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和石油烃(C10-C40)全部有检出外,硝基苯部分检出(检出率为22.2%),其余指标均未检出。检出指标均满足GB36600-2018******类用地筛选值,且未超过******类用地筛选值的80%,无超标情况。地下水点位所有检测指标均满足GB/T14848-2017 III类标准限值,石油类指标未检出。

主要结论:项目地块现阶段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要求,满足用地质量标准,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详细采样分析。项目地块现阶段可以作为******类用地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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