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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桂平市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年01月19日   广西
审批公示  附件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4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86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2023年增发国债第一批项目清单的通知》(贵发改农经〔2023〕649号)和《 (略)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 (略) 农田建设整体推进, (略) 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速提质,巩固和提高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完成自 (略) 的农田建设目标任务,现将《20 (略) 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略)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


20 (略) 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4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86号)精神,为进 (略) 农田建设整体推进, (略) 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速提质,巩固和提高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 (略) 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紧紧围绕全面推进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略) 符合建设条件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重点补齐灌溉排水、地力提升等短板全力提升耕地质量,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真正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

二、目标任务

2024年,我市以承接自治区下达 (略) 高标准农田整体推进方案提出的建设任务为目标,以自治区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为导向,按照“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和上图入库”等“五统一”的要求,加快2022-2025年项目推进,年内竣工验收2022年5万亩、2023年6.1万亩高标准农田,完成项目移交管护、竣工验收、上图入库及后续资金支付工作,实现2024年第一批9.5万亩、第二批4.65万亩高标准农田当年开工、当年完工,提前谋划2025年14万亩高标准农田前期工作,争取实现提前开工。同时加强项目全程监管督导,做好各参建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确保项目质量与进度同步。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第一季度重点工作安排及时间要求。

(1)1月22日前,完成第二批4.65万亩国债项目县级评审,1月 (略) 级评审,2月29日前完成项目招投标,3月25日前项目实现全部开工。

(2)1月25日前,完成2021年高标准农 (略) 级竣工验收整改工作。

(3)1月25日前,完成年度参建单位信用评价。

(4)1月30日前,完成自治区百日攻坚质量抽检通报整改,报市级审核。

(5)2月29日前,完成2022年项目质量整改、结算审计、决算审计。

(6)3月10日前,完成第一批9.5万亩高标准农田设计评审。

(二)第二季度重点工作及时间要求。

(1)4月25日完成第一批9.5万亩建设项目招投标,5月10日前实现第一批项目开工。

(2)5月-6月开展2025年项目开展勘察选址、初步设计。

(3)6月20日前完成2023年项目县级验收。

(4)6月30日完成2024年项目工程进度20%以上、支付项目资金30%以上。

(三)第三季度重点工作及时间要求。

(1)7月30日前,完成20 (略) 级竣工验收、上图入库、移交管护。

(2)7月-9月完成2023年抽检项目工程质量整改,9月25 (略) 农业农村局。

(3)7月-9月完成2023年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决算审计,9月2 (略) 农业农村局申请项目竣工验收。

(4)9月30日前,2024年项目工程进度达到40%以上,支付项目资金50%以上。

(5)9月30日前将2025年项目初 (略) 局。

(四)第四季度重点工作及时间要求。

(1)10月25日前,完成2025年项目县级评审。

(2)10月-11月,开展2023 年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3)12月31日前完成2024年项目年度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实绩考核等考核目标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项目选址。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总体要求,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并科学合理布局项目,坚持整片区、整流域推进,明确建设优先次序,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严禁在坡度大于25度的区域、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内、退耕还林区、退耕还草区,以及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保护类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十二五”以来已建设的项目区域不得纳入新建的高标准农田范围。2011-2018年上图入库的高标农田项目因自然条件损坏需进行改造提升的,优先在建成时间早、设施破损严重的区域进行选址。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

坚持确有必要、务实节俭原则。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科学性、经济性的把关,确保相关项目布局科学、技术可行、造价合理,充分发挥中央资金使用效益。

(二)合理设计。开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综合整治,改善农田生产条件,保护农田生态环境。一是积极引导支持旱作农业区、山区丘陵农田开展高标准农田“宜机化”改造,增强农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二是打造“高标准农田+N”示范点。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工程设施与农机农艺技术同步发展,与农业生产、农业产业、乡村建设相协调,打造一个以上的“高标准农田+N”(小块并大、撂荒治理、产业融合、绿色农田、智慧农田等)示范点,进一步发挥高标准农田引领示范作用,拓展农田多重功能,提升高标准农田综合效益。三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导则》等工作要求,重点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采取多项措施综合建设的前提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具体工程措施和投入比例。四是发挥耕地保护功能。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补充耕地任务的重要途径,市农业农村局主动与自然资源局沟通对接,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落实补充耕地任务等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对高标准农田区域内适合改造的非耕地地块,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直接开垦为水田或旱地。五是结合“退桉还蔗”、撂荒治理等有关工作,将退园、退林后的耕地基础设施需求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范畴。

(三)加大投入。根据自治区确定的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全区高标准农田地方财政投入在上一年度每年亩均增加200元,2 (略) 按亩均80元配套标准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同时,通过增加地方财政投入、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创新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投资等,提高亩均投入标准,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

(四)优化管理。一是优化工作流程。市农业农村局要提前确定2024年、2025年建设项目,对列入本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要提早启动项目初步设计,第一季度争取完成2024 (略) 级评审和批复,第三季度完成次年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二是优化财政投资评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项目建设单位报送项目概(预)算财政评审,财政局在收到完整的评审材料后,原则上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概(预)算评审报告。三是加快项目招投标。对于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农业农村局在送财政局开展财政投资评审时同步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在采购意向公开期满并完成财政投资评审后,及时开展采购活动。四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和指导。财政局要主动配合做好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审批、项目投资评审、资金支付、决算审计等工作,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按工程实施进度和单项工程验收情况,分阶段拨付资金,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五是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要对完工项目及时进行工程复核,在完成批复建设内容并且质量合格的情况下开展县级验收。县级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过后, (略) 级竣工验收。六是提高决算效率。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实行先审核、后批复,可以委托预算评审机构或者有专业能力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6个月内批复。七是挖掘高标准农田建成效益。农业农村局主动对接自然资源局及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并与自然资源局配合做好新增耕地、粮食产能核定工作。

(五)加强监管。坚持项目进度和质量“两手抓、两手硬”,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日常巡查,通过约谈、通报、信用评价、合同惩罚等方式严肃参建单位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到位。严格开展调度统计,禁止弄虚作假。严格做好验收等工作,抓好四方验收数量和质量认定,按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厅验收办法开展项目工程复核,在确认工程数量和质量都合格的情况下,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县级验收。

(六)上图入库。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化管理,在编制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时,绘制、收集项目建设地块位置、拐点坐标、面积以及主要工程措施坐标位置,及时填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数据,将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统一上图入库,并主动对接自然资源部门尽早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七)落实管护。在初步设计阶段要提前谋划建后管护,预落实管护主体,管护经费,因地制宜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项目建成后,及时移交给项目实施村级管护,并将后期管护工作纳入“田长制”日常工作范畴,确保建一块成一块。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统一管理机制。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已纳入国家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要求当年任务当年完工,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强化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 (略) 政府汇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防范风险,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各部门、各参建单位要坚守底线思维,不断强化廉洁意识,严肃财经纪律、廉政纪律,加强队*建设。要切实防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严格规范管理。

(三)严格跟踪问效,加快项目实施。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农田建设项目定期调度机制,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和跟踪指导。各有关乡镇、各单位要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农田建设工作。市人民政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列入乡村振兴日常督促检查中,根据有关督查考核要求,组织实施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资金安排、政策支持和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对照工作方案加强自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落实工作经费,确保项目如期推进。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要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厅规〔2022〕8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确保项目招标代理、勘测设计等前期费用和项目管理费用支出。项目管理费按农田建设项目财政投入资金的一定比例计提和据实列支,确保农田建设工作如期推进。

附件1:《20 (略)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第二批)实施面积及投资计划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20 (略) 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项目(第一批)

实施面积及投资计划表

序号

乡镇

拟建面积(亩)

拟投资(万元)

备注

1

寻旺

学中村

8100

1782

新建

2

东塔村

3800

836

新建

3

珍珠村

2000

440

新建

4

社坡

清高村

1600

352

新建

5

光明村

2750

665

新建

7

油麻

北佛村

2600

572

新建

8

安平村

1800

396

新建

9

梅林村

1350

297

新建

10

台垌村

1400

308

新建


木圭

新木村

6800

1496

新建

11

社步

良北村

2900

638

新建

12

丰贺村

3600

792

新建

13

新岭村

1800

396

新建

14

新民村

2900

638

新建

15

罗播

陈岭村

3300

786

新建

16

万寿村

2200

484

新建

17

大洋

双罗村

6500

1430

新建

18

里旺村

3500

770

新建

19

石龙

四平村

3900

858

新建

20

珍垌村

3900

858

新建

21

南木

合山村

3100

682

新建

22

长清村

2600

572

新建

23

和社村

2600

572

新建

小计



75000

16620


24

大洋

下村村

9200

1196

改造提升

25

石咀

平治村

1700

221

改造提升

26

新平村

4000

520

改造提升

27

社坡

金福村

2300

299

改造提升

28

新华村

2000

260

改造提升

29

金田

彩村村

800

104

改造提升

小计



20000.00

2600


合计



95000

19220


说明:项目资金以上级下达为准,建设 (略) 农业农村局批复为准。

20 (略) 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项目(第二批)

实施面积及投资计划表

序号

乡镇

拟建面积(亩)

拟投资(万元)

备注

1

白沙

满堂村

10200

2577.03

新建

2

水产村

3000

757.95

新建

3

大湾

平塘村

7000

1768.55

新建

4

大洋

新和村

9800

2475.97

新建

小计



30000

7579.5


5

大洋

什字村

6700

1551.72

改造提升

6

江口

望步村

1800

416.88

改造提升

7

石龙

黄塘村

5600

1296.96

改造提升

8

木乐

步新村

2400

555.84

改造提升

小计



16500

3821.40


合计



46500

11400.9


说明:项目资金以上级下达为准,建设 (略) 农业农村局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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