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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G206南城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2024年01月24日   江西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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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G206南城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南城县 (略) G206南城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 通讯地址:南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项目名称

南城县 (略) G206南城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

南城县(路线起于徐家镇圳上村附近,途径洪门镇、天井源乡、新丰街道、终于株良镇城上村附近)

建设单位

南城县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G206国道南城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全路段均为新建路段,无改建路段路线,占总用地规模2383.93亩,全长31.5公里,建设双向4车道一级公路,道路宽24.5m,设计速度为80km/h。路线起点K0+000路线起于南城县徐家镇圳上村附近(对应现 G206国道 K1737+670处),起点地理坐标东经116°42′19.831″、北纬27°39′35.150″;沿线途经荷园新村、徐家镇、济广高速(上跨、徐家济广高速跨线桥)、石溪水库、排头村、芙蓉山、大源村、南城香妃李采摘园、黎滩河、河垅村、杨沅、里沅、何坑、北沅、南源村、济广高速(上跨、尧坊济广高速跨线桥),下港坪、章坊,盱江,祥岗,路线终点K31+500接株良镇城上村附近的现有 G206(对应现 G206国道 K1766+190 处),终点地理坐标东经116°27′13.299″、北纬27°58′45.625″。全线共建设桥梁11座(含互通主线桥),其中大桥2329.08m/7座,中桥264m/4座,互通立交1处、分离式立交2处、养护中心1处。项目占生态红线面积9.4689公顷,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共32处,分布在徐家镇、天井源乡,穿越生态保护红线所涉及类型均为生态保护红线的一般控制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及水源保护地。穿越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方式为路基穿越。项目已编制了《G206南城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并取得论证意见, (略) 人民政府已针对本项目出具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履行生态保护红线占用手续,并采取相应的生态补偿措施,定期对其进行养护。项目总投资16.9793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982万元(占总投资1.76%),建设工期为24个月。项目分施工期和运营期,施工期建设内容主要为路基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沿线设施(养护中心1处)、征地与拆迁工程、临时工程(取土场、弃土场、预设桥梁厂、混凝土拌合站、大桥临时用地)、其他工程(改路、改渠、改河(沟)等),项目施工按照先桥涵、后路基路面、最后沿线设施的程序进行,施工采用机械化作业,主要材料集中供应,混合料和稳定料集中厂拌。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场地施工废水(砂石料冲洗废水和拌合站废水、堆存物料被雨水冲刷产生的废水以及施工车辆冲洗油污水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营运期废水包括路面径流污水、养护中心生活污水。施工期砂石料冲洗废水和混凝土拌合废水经沉淀、中和处理后,循环用于下一轮段混凝土制备用水,少量剩余的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防尘,不外排;堆存物料被雨水冲刷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车辆冲洗油污水采用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回用于车辆冲洗或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洒水、水泥路面养护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家肥,不外排。路面径流污水排放基本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影响,为避免桥梁桥面径流直接排入水体影响水质,桥梁排水设计中通过设置排水管将桥梁路段径流汇集至岸侧排水边沟,并在排放口经隔油、沉淀后排放至沿线灌溉沟渠或天然排水系统并设紧急阀门,发生危险品泄露事故可使其关闭;养护中心生活污水采用MBR一体式污水处理装置+暂存池处理,污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

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期废气包括沥青拌和站产生的沥青废气、混凝土路拌工段产生的扬尘、站拌工段混凝土车辆运输、推铺过程产生的扬尘、现场车俩、筑路机械作业过程产生的扬尘及燃油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气和营运期废气包括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施工期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施工期项目采用性能良好的沥青拌和设备和合理设置沥青拌和站的位置,远离居民区,使项目施工期间外排沥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混凝土路拌工段产生的扬尘、站拌工段混凝土车辆运输、推铺过程产生的扬尘、现场车辆、筑路机械作业过程产生的扬尘采用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和设置混凝土拌合站等措施,减少粉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排放的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以各个取土、弃土厂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营运期汽车尾气NOx在距离公路中心线20m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

项目噪声为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作业机械产生的噪声和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设备,设置临时声屏障,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采用低噪声机械和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加强周边噪声监测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营运期采取低噪声路面技术、设置减速禁鸣标志、设置绿化带对沿线15处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点设置声屏障,共2170m等措施减少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营运期评价区域内(现有G206和济广高速G35)K0+000~K4+800、K7+660~K26+900、K30+100~K31+500路段边界线外35m范围内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35m以外区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K4+800~K7+660、K26+900~K30+100路段交通干线两侧边界线外55m范围内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55m以外区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项目固废主要为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施工弃土、弃石及桥梁钻渣、机修油污以及含油擦拭物及施工生活垃圾和营运期固废包括养护中心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弃石及桥梁钻渣统一收集后运至指定的弃渣厂;含油擦拭物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可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机修油污以及含油擦拭物和生活垃圾分别统一集中收集,及时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23年修改单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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