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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南区N41U2地块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示

2024年01月25日   北京
土地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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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南区N41U2地块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示

京技开建协字[2024]001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南区N41U2地块拟采用协议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南区N41U2地块

宗地面积:1.*公顷

规划用地性质:排水设施用地(U21)

容积率:0.2

建筑高度:9米

出让年限:20年

该宗地的最终使用范围、用地规模以实际钉桩为准,建筑规模等指标以规划审批文件为准。

二、受让主体申请条件

(一)具有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二)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具有总规模为12万吨/天及以上规模污水运行管理经营经验;

(三) (略) 注册企业,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具有污水处理业绩;

(四) 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三、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日至**日。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我局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 (略) 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除外。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王文晓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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