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西高义钢铁有限公司2×120tLF钢包精炼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 (略) 2×120tLF钢包精炼炉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2×120tLF钢包精炼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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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2×120tLF钢包精炼炉项目 | (略) 现有厂区炼钢车间内 | (略) | 山西 (略) | 工程为扩建工程,主要在炼钢车间内增加两台120tLF精炼炉(1台单工位、1台双工位),依托现有炼钢车间及其他公辅工程进行生产,对转炉产生的钢水进行精炼,不增加钢铁产能。项目年产精品钢水240万吨 项目总投资金额5500万元,环保投资520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两台精炼炉废气分别经集气罩+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49-2020)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LF精炼炉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全部串级用于精炼渣闷渣,废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隔声、基础减振、设置操作隔音室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由烧结车间回收利用,精炼渣由钢渣处理线处理;废石墨电极由厂家回收利用;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