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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1月29日

2024年01月29日   江苏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固体车间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

(略)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31号

江苏天美健大 (略)

江苏 (略)

本项目利用现有固体车间进行技改扩建,目前固体车间主要生产初乳素胶囊,年产量1亿粒。本次技改扩建项目在提高初乳素胶囊产量的同时增加牛初乳冻干粉胶囊、牛初乳胶囊、大豆肽蛋白粉、B族维生素片、维生素C咀嚼片(柠檬橙味)等产品,建成后固体车间将形成年产5亿量的生产能力。

  1. 废气:①固体车间生产线混合、粉碎、湿法制粒、整粒、压片、包衣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多级布袋除尘器及车间洁净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②污水站“以新带老”,加盖封闭、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进入“低温等离子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③实验室“以新带老”,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④危废仓库“以新带老”,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6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车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浓水,满足开发区污水处理接管要求后,直接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接管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经兴武沟排入长江。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设备主要为硬胶囊填充机、混合机、压片机、包衣机、包装机、摇摆颗粒机、粉碎机、制粒机、烘箱、风机等,通过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后,能够使得厂界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涉及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布袋收集粉尘等,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其中不合格品企业回用于生产,其余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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