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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耀盛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年屠宰1200万只家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4年01月23日   安徽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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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 (略) 年屠宰1200万只家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亳环书〔2024〕1号

安徽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 (略) 年屠宰1200万只家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主要内容和结论。该项 (略) 利辛县城北镇工业聚集区,租赁利 (略) 厂房进行生产,租赁面积约3000平方米,购置相关生产设备,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等设施,建成后年屠宰家禽1200万只。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万元。根据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2306-*-04-01-*)、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安徽 (略) 年屠宰1200万只家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等相关文件,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收集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运营期: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雨污分流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一同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禽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及城北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城北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按要求安装废水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渗措施,对工艺、管道、设备、原辅材料及污水处理构筑物等环节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加强运行管理,严防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按要求开展例行监测,严防地下水污染;严禁开采地下水。
(二)切实加强废气治理。施工期: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低速行使,控制怠速时间,减少尾气排放措施,减轻施工期污染。
运营期:加强废气治理和环境管理。屠宰车间(含待宰间)采取封闭措施,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通过生物除臭设施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对厂区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采取加盖密封,将恶臭气体收集引入生物除臭设施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恶臭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要求。生物质锅炉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排放限值要求,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对待宰车间、屠宰间采取及时清运粪便,及时冲洗,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加强污水处理站周围绿化,确保厂区无组织恶臭气体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厂界标准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场地布局和设备材料运输路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规定。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病死鸡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鸡粪便日产日清,与废弃内脏、污泥栅渣油脂定期外售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羽毛、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检疫废物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标准。各类固废合理处理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五)切实做好清洁生产工作,严禁采用国家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持续优化设备选型和工艺路线,严格控制物耗、能耗、水耗、产污量等相关指标。加强治污设施维护管理,确保运行正常。
(六)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设置事故池,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建立运行台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非正常工况及事故排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七)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项目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禁止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区等环境敏感项目。
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完善后方可正式生产。按要求制定例行监测方案,并开展例行监测。
四、按要求安装生产用电监控系统,并及时与生态环境部门非现场监管平台联网。
五、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须在完善用地、规划、安全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 (略)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抄送: (略)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徽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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