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审批公示 > 衡阳市雁峰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衡阳市雁峰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01月31日   湖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雁峰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提档加速,为护航雁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综合全年,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更加蹄疾步稳

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雁峰建设各方面全过程。一是强化示范引领,带头学法述法提升法治素养。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开展专题述法,全区共40名党政班子成员参与述法,通过“口头述法+书面述法”形式,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全覆盖。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共6次,组织旁听庭审学法共10场,全区共2873名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达100%。二是完善督察考评,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考核,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平安建设和绩效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为考核重点内容,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推动作用。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专题调研,实地走访15家单位,要求整改问题12个。开展全区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督察,创新督察方式方法,形成法治督察情况报告,促进法治建设职责压实压紧。三是注重协调推进,争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标杆。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摆在突出位置,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龙头工程”抓紧抓实。印发《雁峰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雁峰区培树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做法的实施方案》,召开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3次,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任务,聚焦政府职能履行、依法决策、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典型培育,以创建补短板、以整改促规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二)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依法行政更加务实有力

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把合法性审查关,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统筹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前后公开工作,及时发布4项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所有决策事项均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确保政府决策合法、执行决策有序。对决策执行效果听取公众评价,组织进行决策后评估,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制定《雁峰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规定》,明确合法性审核标准,规范审查备案程序。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专家参与审查制度,废除各类行政决策类文件共12件。强化合法性审约束机制,建立政府合同全周期管理、一体化综合审查、大项目全要法律保障等“三大体系”,全年审核各类文件、合同、议题等61件。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出台《雁峰区法律专家库工作规则》,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聘请专职律师和公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性事务提供合法性、可行性法律意见,对决策项目的风险和法律保障等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对策措施。区政府成立由23名专职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专家库,共配备23名政府法律顾问,2023年,法律专家库律师参与审查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5项,提出合法性法律意见40余条,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在中央相关媒体推介。

(三)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法治服务更加优质高效

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放管服”和数字政府建设亮点纷呈。全面普及“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三化四减”后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可办率100%,办结时限缩短90%以上,办事材料减少30%以上,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全年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24.43万件,相比去年同期增长129.34%,办结率、群众满意 (略) 前列。建成“云上大厅”和“云导办”“主动办”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44%,村(社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试点工 (略) 推介。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软实力不断增强。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完善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两种方式优势互补。开辟涉企“绿色通道”,全年妥善处理涉企合同类、建设工程类、金融借款类等各类民商事案件1789件,高效办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30件。开展“湘执利剑2023”专项执行行动,执结各类案件1654件,执行到位金额1.2亿元,依法严 (略) 场秩序、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法律服务集聚态势加速显现。全面推广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先后组建科技专家服务团、惠企法律服务团、开展百人联百企、“博士团队”进企等一系列助企纾困行动,对口服务企业上百次,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20余场次,提供涉企法律咨询服务200余次。

(四)完善执法工作体制机制,行政执法更加公正严明

坚持系统观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一是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梳理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文件、行政执法公示事项、行政处罚案卷等,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全面清理,组织106名行政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重新核发34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证,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和法律知识测试,全力提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监管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持续推进执法责任制建设,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公共安全的领域和事项实施严格监管,守住重点领域安全底线。狠抓执法监督协调,组织7名社会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4次,开展行政复议“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专项行动,督促2家执法单位就3项执法不当行为进行整改。随机抽查6家行政主体共51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对问题较大的单位点对点发送督办函进行整改。三是积极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制发《关于贯彻落实免罚轻罚规定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意见》,137个事项纳入不予处罚事项清单,40个事项纳入减轻处罚事项清单,39个事项纳入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有力度的同时更显温度。建立行刑衔接联络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全年共移交行政处罚案件7件。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全区“双随机、一公开”18个成员单位组织开展135项检查任务,完成率、公示率均100%。

(五)优化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政府履职更加规范透明

以规范行政权力为重点,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监督体制。一是监督“利剑”愈显锋芒。突出党内监督,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出机关监督,有效整治干部队*中存在的“庸懒散拖乱”问题。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严格按照规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贯通协同,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二是行政应诉规范有序。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继续保持100%出庭应诉率,发挥以上率下示范作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依法履行 (略) 生效判决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分管谁出庭”原则,压紧压实行政应诉主体责任。开展区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通过庭前研讨案情、与法律顾问会商争议焦点等方式,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按时通报行政应诉工作,对行政诉讼案件及时研判分析,2023年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9件,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为零。三是政务公开便民高效。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雁峰政务”抖音号等平台发布各类雁峰动态、政策资讯、办事指南,加强重大政策、规范性文件以及重点领域信息等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全年区政府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达2512万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达3388万次。转载中央头条信息552条,省政府常务会议及图解32条,雁峰动态474条。公开各级各部门文件3个,解读政策文件6个,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所有申请均已依法依规进行答复。

(六)激发社会治理法治活力,法治氛围更加出彩浓厚

主动探索基层治理创新,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共建共享平安雁峰。以“一项不缺、一分未扣”的良好成效, (略) 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略) 省级验收。首创安全隐患治理“码上办” (略) 推广,信访工作、政府化债 (略) 政府真抓实干表扬激励,区反 (略) 反恐怖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反诈打跨、禁毒绩效、缉毒执法 (略) 前列,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五色花” (略) 委书记沈晓明高度评价,并在“求是网”宣传;幸福社区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称号; (略) (略) 办推荐至中央依法治国办参评全国首批守法普法示范区。二是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组建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出台《雁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则(暂行)》《雁峰区人民政府关于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细化案件办理流程,安排有法律从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确保办案质量。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50件,同比增长614.2%,已审结44件,复议直接纠错率47.72%,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达93.18%。三是循法而行定分止争。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雁峰实践,切实运行信访、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实现镇(街道)、村(居)调委会全覆盖,建成调解组织69个,2023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52件,调解成功率100%。“法治驿站”枫桥经验、法律专家参与调处“老大难”、金融纠纷多元解纷工作被中央媒体推介。

2023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不够系统全面,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不具体,未能把业务工作和法治工作充分融合并统筹谋划,专职法治力量相对薄弱;二是法治工作硬件保障和基层执法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加强,行政复议办案办公场所条件有限,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亟待提高;三是法治宣传工作开展不均衡,法治宣传力度及氛围营造有待增强,法治阵地的覆盖面相对不足。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区领导干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带学促学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完善办公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同时深化政府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工作,确保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雁峰。

(二)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坚持以系统观念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新时代推进法治建设的区域特点,组织做好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协调推进、情况总结、专项考核等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改进考核方式,积极发挥考核评价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的推动作用。加强政府和部门法治队*建设,加大法治人员配备和业务培训力度,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确保“有人用、人能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三)立足强本固基,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全面贯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理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流程,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做到“应纳尽纳”,创新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案卷评查活动。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制发程序,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责任。加快发展壮大公职律师队*,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智囊作用。

(四)强化执法监督,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区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健全“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清单, (略) 场主体健康高质量发展。强化执法协调监督,加强案卷自查、抽查和集中评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执法效能和社会效果双提升。

(五)加强权力监控,有效推动行政权力规范运行。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问询和质询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积极发挥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和规范法治政府督查工作,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六)坚持为民初心,持续提升矛盾化解工作质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五色花”“法治驿站”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以人民调解为主渠道的非诉矛盾纠纷化解途径作用,健全调解、信访、行政复议、诉讼等多种方式有机衔接的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多元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积极推动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建设规范化、专业化的人民调解队*,充分发挥重点行政部门行政调解组织作用,最大限度把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七)优化服务升级,持续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化和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发挥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服务功能。将特殊群体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服务对象,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等系列品牌活动。切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认真落实“共性+个性”相结合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普法教育主体多元化、资源集约化,实现政府主导型普法向社会化普法转变。深入推进“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相关阅读:
标签: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您已成功参与促销活动!
稍候客服经理将会与您联系,请保持通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