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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化县大田铜钨矿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拟审批公示

2024年02月05日   湖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化县 (略) 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娄星区环保街99号;邮编:*;联系电话: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化县 (略) 入河排污口

设置地点

新化县文田镇上横溪村旗山河右岸

(东经111°1′24.21″,北纬27°47′2.93″)

建设单位

新化县 (略)

论证单位

湖南 (略)

入河排污口概况

1、入河排污口分类:工业排污口;

2、建设性质:新建(补办审批手续);

3、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4、入河方式:管道;

5、排污口规模:487.251m3/d,*.615m3/a;

6、污水排放标准:《铜、钴、镍工业污染源排放标准》(GB25467-201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7、排入水体基本情况:入河排污口设置在新化县文田镇上横溪村旗山河(大洋江支流)右岸,汇入大洋江浪山~金滩保留区,水质目标为III类。

主要影响分析及水环境保护措施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枯水期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新化县 (略) 排污口下游旗山河、九道槽河水质除砷外其他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排污口下游旗山河、九道槽河水质除砷外其他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

旗山河、九道槽河2014年新化县 (略) 环评时区域地表水砷即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为此,环境管理部门在批复该环评报告时要求新化县 (略) 井下涌水需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2标准限值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三类标准限值中最严格要求后专管排放,本次论证报告结果显示,本项目井下涌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三类标准限值后进入旗山河,因旗山河及九道槽河背景浓度较高,预测浓度将会低于现状监测值,即将稀释地表水中砷污染物浓度,改善区域地表水质量,不会造成区域地表水水质恶化。

丰水期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新化县 (略) 排污口下游旗山河水质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排污口下游旗山河水质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

2、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生态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新化县 (略) 入河排污口设置在旗山河,为现有已建成运行排污口,排污口已运行多年,水质除砷外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2014年新化县 (略) 环评时入河排污口所在的旗山河及九道槽河现状水质中砷即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项目不产生温排水,不存在温排水影响水生动植物、鱼类等敏感生态影响问题,废水中没有典型盐类污染物。入旗山河排污口下游河段及九道槽河不涉及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动植物,无鱼虾类越冬场、产卵场以及索饵场,也无鱼类栖息地、洄游通道,不涉及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

根据水质模型预测分析,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时废水排入旗山河排污口下游河段及九道槽河后,入旗山河排污口下游的旗山河预测断面、九道槽河的预测断面除砷外各污染物浓度均可达标,且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的量占受纳水体纳污能力比例较小,论证范围内河段水质不会发生明显变化。本次论证报告结果显示,本项目井下涌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三类标准限值后进入旗山河,因旗山河及九道槽河背景浓度较高,预测浓度将会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三类标准限值但会低于现状监测值,即将稀释地表水中砷污染物浓度,改善区域地表水质量,不会造成区域地表水水质恶化。

因此,废水正常排放时,对入河排污口下游河段水质影响不大,不会对水生生物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入河排污口设置对地下水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新化县 (略) 废水处理站的建构筑物均已做好抗浮、抗渗、防腐和缝处理,防渗层不会出现裂缝;污水管道接口规范密封,加强维护,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跑冒滴漏现象,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污泥脱水机房等均为水泥硬质地面,化学药剂和固体废物置于相应的贮存容器和收集装置内,不直接与土壤接触,正常情况下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考虑到若施工质量不能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污水和污泥处理建构筑物、污水管道等长期使用有可能发生裂缝和管道破裂等现象,污水或污泥渗漏液可能会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新化县 (略) 废水处理站污水和污泥渗滤液中含有的污染物主要有COD、氨氮、总磷、砷、铜、锌、铅、汞、镉等污染因子,如果渗漏下排,一部分污染物经过土壤颗粒的吸附作用(包括物理吸附、化学吸附和离子交換吸附)以及有机物在厌氧条件下经过微生物分解等作用使污水中一些物质得到去除,一部分污染物在土壤自浄能力饱和的情況下,在包气带迁移、转化之后达到地下水面,污染地下水。因此,新化县 (略) 通过在运营期加强废水处理站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建立了完善的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地下水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和设备等,加强对污水处理站防渗设施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站的防渗措施安全正常运行,最大程度避免从源头上控制污水的渗漏量,避免泄漏事故导致地下水超标。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新化县 (略) 废水处理站对周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新化县 (略) 营运期间,经入河排污口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三类标准限值,相当于经处理后的井下涌水已达到地表水水质,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浓度较低,基本不会造成周边地下水的污染。

4、污水处理措施分析

新化县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的污水的水质水量有不确定性。为了保证污水处理工程的正常运行,一定要做好水污染源的源头控制和管理。井下涌水经“预氧化+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

5、事故及应急措施分析

论 (略) 事故风险源进行了识别,提出了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通过采取配备事故应急池、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建立风险应急预案等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管道及排污口的安全运行,避免出现严重污染事故。

6、入河排污口工程方案

本次排污口远离居民区,入河排污口位置无航运需求,入河方式符合排污口设置管理要求,本工程排污口设置符合防洪要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满足水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要求。

7、对第三者权益的影响分析

新化县 (略) 入河排污口设置在旗山河,根据调查,论证范围内旗山河及九道槽河现无工业生产取水口及生活取水口。根据调查,论证范围内旗山河及九道槽河现无工业生产取水口及生活取水口,论证范围内的排污口主要为当地村民生活污水零星散排,同时,本次排污口不涉及堤坝以及其他特殊用水户,不存在其他特殊用途,因此,本次项目的实施不会对特殊用水户及第三者权益造成影响。

8、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新化县 (略) 入河排污口排放的废水污染物浓度可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2标准限值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三类标准限值中最严格标准限值后进入旗山河,因历史原因,旗山河及九道槽河背景浓度已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标准限值,旗山河及九道槽河已无砷容量,但预测浓度低于现状监测值,即将稀释地表水中砷污染物浓度,改善区域地表水质量,不会造成区域地表水水质恶化,不会对下游的水生生物造成明显不利影响,说明项目排污对旗山河、九道槽河水质影响很小。

废水正常排放时,对旗山河及九道槽河水质及生态均无明显影响;对第三者权益无明显影响;排污口设置后不会造成区域地表水水质恶化,因此,新化县 (略) 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

二、保护措施

1、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

1.1 污染源控制

新化县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的污水的水质水量有不确定性。为了保证污水处理工程的正常运行,一定要做好水污染源的源头控制和管理。井下涌水经“预氧化+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

1.2?管网维护措施

为了保证污水处理工程的稳定运行,应加强管网的维护和管理,防止泥沙沉积堵塞影响管道过水能力。截流管网衔接应防止泄漏,避免带来污染地下水和掏空地基等环境问题。

2、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根据《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1309-2023),入河排污口设置应:

①监测采样点设置:在污水入河前设置监测采样点,污水排放管道监测断面应为矩形、圆形、梯形等规则形状,测流段水流应平直、稳定、有一定水位高度;

②标识牌设置:标识牌设置在污水入河处或监测采样点等位置,便于公众监督;标识牌公示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排污口名称、编码、类型、管理单位、责任主体、监督电话等;标识牌应具有耐候、耐腐蚀等理化性能,保证一定的使用寿命;标识牌公示信息发生变化的,责任主体应及时更新或更换标识牌。

③在线监测系统:应安装监测入河排污口所排放的废污水量的自动监测设备(流量、COD、氨氮、总砷),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联网,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④档案建设:排污口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和规范,应将排污口基本信息资料、排污口设置审批相关文件、排污口监督检查资料、排污口监测资料及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归档,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

3、风险防范措施

(1)风险防范工程措施

废水处理设施的事故主要来源于设计、设备、管理等环节,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水泵与废水处理设施设有备用电源,水泵设有备用,机械设备采用性能可靠优质产品;并配备一定的应急物资,如絮凝剂PAC、过滤净化设施等;为使在事故状态下废水处理设施能够迅速恢复正常运行,应在主要水工建筑物的容积上留有相应的缓冲能力,并配有相应的设备(如回流泵、回流管道等);选用优质设备,对废水处理排水等各种设备,选择质量优良、事故率低、便于维修的产品。关键设备应一备一用,易损部件要有备用件,在出现事故时能及时更换;加强事故苗头监控,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发现有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运行苗头,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在平时严格按规程办事,定期对负责污水处理运营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和检查。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在日常的工作管理方面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定期检查;加强运行管理和进出水的监测工作,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进行定时检测;未经处理达标的废水严禁外排;制定操作性较强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抢险操作制度。落实各项工作人员的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并在平时定期进行预演。

(2)非正常污水排放工程措施

设计中应充分考虑由于各种因素造成水量不稳状态时的应急措施,以缓解不利状态;加强供电管理,保证供电设施及线路正常运行;建立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责任制度;搞好员工培训,建立技术考核档案,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所有的废水须经过相应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入河排污口外排;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关键设备应有备机,保证备用电源供电;一旦发生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如一旦出现不可抗拒的外部原因,如突发性自然灾害等情况将导致废水未处理外排时,应要求厂区停工,停止向人工渠道排污,以确保水体功能安全;

②在事故发生及处理期间,应在排放口附近水域悬挂标志示警,提醒各有关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4、应急处理措施

对废水处理设施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积极防范,在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控制污染的扩大;确定潜在的事故、事件或紧急情况,确保经过处理的废水中污染物浓度符合国家对污水排放的有关规定,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

5、应急预案

新化县 (略) 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1、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包括企业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基地、地区应急组织机构、人员;

2、预案分级响应条件,应规定预案级别以及分级响应程序;

3、应急救援保障、包括应急设施,设备与器材等;

4、报警、通讯联络方式,应规定应急状态下的报警通讯方式、通知方式和交通保障、管制等相关内容;

5、应急环境监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包括由专业队*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侦查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6、应急检测、防护措施、清除泄漏措施和器材,包括邻近区域清除污染措施:事故现场、邻近区域清除污染设备及配置;

7、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应急剂量控制、撤离组织计划包括毒物应急剂量控制规定:事故现场、基地、邻近区撤离组织计划、医疗救护公众健康;

8、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与恢复措施,应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善后处理,恢复措施基地、邻近区域接触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

9、应急培训计划,包括人员培训应急预案演练;

10、公众教育和信息,包括公众教育及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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