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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瑞隆科技有限公司年焙烧处理25000吨锂辉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2024年02月05日   江西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全 (略) 年焙烧处理25000吨锂辉石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全南工业园松山工业片区

建设单位

全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赣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摘自环评报告)

建设内容: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配电房、供水、供电等辅助公用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装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地下水、土壤、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等环保工程。

产品方案:年焙烧25000吨锂辉石。

生产工艺:以锂辉石作为原料,通过粗破、回转窑焙烧、冷却、球磨机细磨等工序,将锂辉石直接加热焙烧得到熟料,熟料产品主要外售下游企业作为原料提取锂制品。

生产设备:主要设备有上料斗、振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主烧窑(回转窑)、余热回收兼冷却窑、立式提升机、回流螺旋输送机、干式球磨机、分级机、螺杆空压机、压滤机、脉冲布袋除尘器等。

原辅材料:主要原辅材料包括锂辉石精矿、钢球、石灰、氢氧化钠等。

能源消耗:新水由工业园给水管网供给,用水量3153t/a;天然气由工业园天然气管道供给,天然气使用量432万m3/a,用电由工业园电网供给,耗电量702.52万kW·h/a。

劳动制度:项目劳动定员58人,工作人员从现有项目调动,不新增劳动定员,工作制度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7200小时。

项目投资:项目投资总额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47万元,占总投资的2.9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摘自环评报告)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工地环境管理,采取围挡、遮挡、挡板、设置防护网的措施,定期对工地及进出工地的路面、运输车辆洒水、冲洗,采用商品混凝土以及封闭式的运输车辆,控制施工扬尘影响。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施工废水应设有临时集水池、沉淀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后回用。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减缓施工噪声扰民。

施工前对工程开挖和填方工程量做充分考虑,尽量做到开挖的土方量用于填方,场地平整产生的余土和建筑垃圾应妥善堆置,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堆存场所。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加强管理,严禁乱扔乱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废气主要包括粗破废气、回转窑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物料焙烧废气)、焙料落仓废气、磨料落仓废气和包装废气。

回转窑废气、粗破废气、焙料落仓废气、细磨料落仓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双碱法”工艺处理后通过一根高22m的排气筒DA001排放。包装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通过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0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对生产车间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应采取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减少逃逸量,提高集气率)、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车间通风和厂区绿化等措施。

回转窑和其他工艺废气污染物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其铍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投产后,有组织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分别为0.116t、1.358t、6.033t;无组织外排废气中颗粒物年排放量为0.27t。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人员由原有项目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设备冷却水、碱液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泵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pH调节+化学沉淀+絮凝沉淀+pH回调工艺)除铊处理后外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至松山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桃江。

(3)噪声防治措施

主要为各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75~88dB(A)。优先选择高效低噪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垫,采用隔声罩隔声,同时合理布局等措施。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主要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钢球)、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废劳保用品、沉淀渣、活性炭吸附装置、配套在线监测废液)及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除尘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布袋定期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废包装材料定期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钢球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措施:废机油(HW08,900-214-08)、含油劳保用品(HW08,900-249-08)、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和在线监测废液(HW49,900-047-49)统一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项目依托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对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进行贮存管理,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设置占地面积70m2,位于企业厂区生产车间最南边,一般固废暂存库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

危险废物暂存:项目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已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为30m2,危废暂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和裙脚须做好防腐、防渗,四周设置收集沟,配备通风导气装置。各类危险物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和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源头控制:对废水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设计,减少埋地管道泄漏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做到污染物泄漏早发现、早处理。

分区防控:将危废暂存间、原料堆场区、产品堆场区、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等划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将生产车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划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厂区道路、预留区需要地面硬化处理。

污染监控:本项目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和2个土壤监测点。地下水跟踪监测因子为pH、硫酸盐、氨氮、铊、氟化物、镍、钴、锰、氨氮、铍等,1年监测1次;土壤跟踪监测因子为pH、硫酸盐、铊、氟化物、镍、钴、锰、氨氮等,深层土壤监测点3年监测1次,表层土壤监测点1年监测1次。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的危险单元主要为主要天然气、废气中的颗粒物及废水废气事故性排放、生产过程的操作失误等,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有CH4、氟、SO2、氟化物、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废机油等。项目通过加强平面布置安全防范、工艺装置安全措施、生产管理防范、贮存管理防范、消防安全措施、其他事故防范措施管理;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同时制定应急预案。

一级防控主要在每个生产线及厂房墙脚设排水沟,收集的消防废水和事故废水;二级防控为在厂区内设置1座有效容积为420m3的事故池,严防事故性废水直接排入纳污水体;三级防控措施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的事故应急系统,便于收纳事故情况下受到污染的雨水。完善园区雨水排放口的监测与控制设施,防止企业二级防控失效时,事故废水经雨水系统排入周围地表水体。

4、设置防护距离

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车间为起点向外延伸50m的区域。根据现场调查,目前最近敏感点为位于生产车间东北侧的新屋子居民点(居民点1),新屋子居民点(居民点1)距离项目厂界为58m,距离生产车间为66.67m,故项目生产车间5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等相关敏感点。

5、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根据大气影响预测评价,废气经达标处理后,新增污染源叠加现状浓度后PM10、PM2.5、氟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二氧化硫、PM10、PM2.5、氮氧化物年平均质量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氟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叠加后的1h平均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但在非正常工况排放情况下,PM10在非正常排放贡献浓度导致区域出现超标情况,因此为了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公司应杜绝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

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仅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后泵入厂区现有(pH调节+化学沉淀+絮凝沉淀+pH回调工艺)除铊处理后经工业园污水管网排至松山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尾水排入桃江,对桃江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项目建成后对高噪声源治理后,在其他地面条件下,项目各噪声源对厂界的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厂界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敏感点处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在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渗处理措施后,项目运营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根据土壤评价内容,项目建成后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因此,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6、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因此不产生污染物COD和NH3-N;同时项目不产生污染物VOCs,因此无需申请。项目建成投产后,项目废气NOx可满足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NOx:6.033t/a),NOx总量指标从全南县2022年减排项目(赣州 (略) 废气治理设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削减量为24吨)削减量中支出,实现区域总量平衡。

公众参与情况(摘自环评报告)

建设单位于**日和**日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向公众分别进行了网上公示,于公示期间在《 (略) 报》登报两次,并同步在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管委会公示栏进行张贴公示。公众参与调查情况期间未收到广大公众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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