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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湘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碳酸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2024年02月05日   江西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江 (略) 年产15000吨碳酸锂项目

建设地点

大余工业园新华工业小区

建设单位

江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赣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摘自环评报告)

建设内容:项目属于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焙烧生产区、磨粉卤水车间、电池级碳酸锂车间102、电池级碳酸锂车间107-2、电池级碳酸锂车间108等主体工程,原料仓库1~3#、成品仓库1~2#等贮存工程,办公楼、生活服务中心、机修车间、配电房、专家楼(含化验室)门卫室和宿舍等公辅工程,新建废气治理设施、废水治理设施(污水处理车间)、噪声治理设施、固废暂存设施、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环保工程。

产品方案:年产电池级碳酸锂15000吨、副产元明粉81594.2吨。

主要生产工艺:本项目建设三条生产线,其中一条以锂云母作为原料,采用烘干-焙烧-浸出-除杂--浓缩-沉锂-精制-烘干-气流破碎-包装入库等工艺生产碳酸锂,生产线建成后形成年生产10000电池级碳酸锂的生产能力;一条以铝电解质为原料,采用酸化浸出-除杂-浓缩-沉锂-精制-烘干-气流破碎-包装入库等工艺生产碳酸锂;一条以玻璃粉为原料,采用酸化浸出-除杂-浓缩-沉锂-精制-烘干-气流破碎-包装入库等工艺生产碳酸锂;高盐废水通过MVR浓缩工艺回收副产品元明粉,生产线建成后形成年生产5000电池级碳酸锂的生产能力,全厂共计年产电池级碳酸锂15000吨。

主要原辅材料:锂云母95733.94t/a、铝电解质(一般工业固废)26529.51t/a、玻璃粉(一般工业固废)31905t/a、硫酸60892.68t/a、碳酸钠41986.69t/a、液碱(氢氧化钠)49178.65t/a、氧化钙34580t/a。

能源利用:项目用电由园区供电系统供电,年耗电量8559.1万kW·h;用水由园区供水系统供应,年用水量约*m3;用天然气由园区天然气供应系统供气,年用量1613万m3;蒸汽有园区集中供热工程供给,年用量7.2万t。

劳动制度: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生产300天,四班三运转制,年工作7200小时。

项目投资: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摘自环评报告)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对环境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施工噪声,施工废气,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生态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废气治理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循环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分析化验废水和机修废水等,共计日排放废水331.19m3/d;本项目废气治理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分析化验废水中总铍和总铊采用重金属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化学沉淀+铊捕捉剂,TW001”)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1车间设施废水排放口排放标准和《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6/1149-2019)标准要求后,再进入厂区内综合废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循环废水和机修废水经过厂区内综合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pH回调(TW002)”处理,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TW003)”预处理达标后与厂区生产废水通过废水总排放口(DW001)一并经过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本项目外排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大余县新华工业园重金属废水集中深度处理工程+大余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章江。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有锂云母卸料、投料粉尘、锂云母烘干、焙烧废气、铝电解质投料粉尘、铝电解质原料破碎粉尘、铝电解质酸浸废气、玻璃粉投料粉尘、玻璃粉原料破碎粉尘、玻璃粉酸浸废气、碳酸锂烘干破碎废气、硫酸钠干燥废气、钾钠盐干燥废气等有组织废气,原料投料粉尘、逃逸硫酸雾、氟化物等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硫酸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铊及其化合物、氨等。本项目采用了高效布袋除尘器、SNCR、碱液喷淋塔、旋风除尘器等高效、成熟、稳定的处理设施,选用的处理工艺和处理设备均属于排污许可证推荐的处理工艺、设备。

1)锂云母卸料、投料粉尘采用负压+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合并经过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各污染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

2)烘干、焙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布袋除尘+三级碱液喷淋处理后合并经过2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各污染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

3)铝电解质、玻璃粉原材料投料粉尘采用负压+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过22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各污染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

4)铝电解质、玻璃粉原料破碎粉尘采用负压+两级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过22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各污染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

5)铝电解质、玻璃粉浸出废气采用导气管+三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合并经过22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各污染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

6)碳酸锂烘干废气采用高效旋风+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过22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各污染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

7)钾钠盐烘干粉尘采用高效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22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各污染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

8)硫酸钠烘干废气采用高效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22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各污染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

9)化验室废气采用通风柜+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合并经过22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各污染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项目各装置生产过程中的反应槽和反应釜为密闭环境作业,防止泄漏,装置中无组织挥发的物料较少。同时,企业设计阶段按照设计标准和工程经验选用适当的设备和管道材料,将设备和管道的腐蚀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通过制定严谨的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减少误操作。并在生产车间安装排风机,加强通风,在厂区空地、路边及围墙侧种植黄杨、夹竹桃、悬林木、广玉兰、杉树等树种以及其它花草等,形成多层次隔离带与防护林带,以降低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确保厂界污染物浓度满足各污染因子所执行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75~90dB(A)。通过合理布局,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或加消声器降噪,加强生产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锂云母布袋除尘器收集尘、铝电解质布袋除尘器收集尘、玻璃粉布袋除尘器收集尘、碳酸锂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元明粉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废布袋、废压滤滤布、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废旧包装材料、废耐火材料。其中锂云母布袋除尘器收集尘、铝电解质布袋除尘器收集尘、玻璃粉布袋除尘器收集尘、碳酸锂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元明粉布袋除尘器收集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相应本项目生产工序;废布袋、废压滤滤布、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废旧包装材料、废耐火材料收集后运至交由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处置。项目设有一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50m2,有效库容为40m3,暂存能力40t,暂存周期为3个月,周期内暂存量为18t/周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建设。

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锂云母浸出渣、锂云母除杂渣、钾钠盐、精除杂渣、铝电解质浸出渣、玻璃粉浸出渣、铝电解质除杂渣、玻璃粉除杂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气处理渣、废矿物油、沾染矿物油包装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在线监测废液、分析室废液(含废弃化学品)、浮油渣。本项目拟在厂区内除杂渣库设置独立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10m2(有效容积8m3),用以储存废水处理污泥、废气处理渣、废矿物油、沾染矿物油包装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建设有浸出渣库1用地面积为3081m2,设计最大堆高6m,平均堆高4.5m,有效库容为11700m3,暂存能力为14625t(以渣密度1.25t/m3计),暂存周期为20天,需暂存锂云母浸出渣和除杂渣10455.46t/周期,用于暂存锂云母生产加工产生的浸出渣、除杂渣、精除杂渣和钾钠盐;建设有浸出渣库2用地面积为2557m2,层数为1F,设计最大堆高6m,平均堆高4.5m,用于暂存铝电解质、玻璃粉生产加工产生的浸出渣和铝电解质除杂渣,有效库容为10350m3,暂存能力为12937.5t(以渣密度1.3t/m3计),暂存周期为30天,需暂存固废11331t/周期;建设有除杂渣库用地面积为900m2,建筑参数36m*25m,层数为1F,储存玻璃粉除杂渣,并划分设置独立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玻璃粉除杂渣暂存区,其中玻璃粉除杂渣暂存区,设计最大堆高6m,平均堆高4.5m,有效暂存面积700m2,有效库容3150m3,暂存能力为3937.5t(以渣密度1.25t/m3计),暂存周期30天,需暂存固废953.47t/周期。危险废物暂存库、浸出渣库1、浸出渣库2、除杂渣库玻璃粉除杂渣暂存区均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

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4.5 t/a)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和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地下水或土壤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

源头控制:本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生产设备、危废暂存间等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避免泄漏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分区防控:将全厂(含原有项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库、浸出渣库1、浸出渣库2、除杂渣库、磨粉卤水车间、储罐区、3座电池级碳酸锂车间、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水处理车间)。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环氧树脂三布五涂,渗透系数≤10-10cm/s,池体:钢筋混凝土+环氧树脂三布五涂对内衬进行防腐防渗,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地面:基础(素土夯实)→防渗层(2mm)→钢筋混凝土层(300mm)→环氧树脂三布五涂,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一般防渗区:焙烧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原料库、成品库等。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自下而上采用防护垫层、1.5mmHDPE膜、保护层、水泥硬化;废水池采用1.5mmHDPE防水卷材和聚合物砂浆防渗,表层刷涂沥青;化学品存放区自下而上采用防护垫层、2mmHDPE膜、保护层、水泥硬化、2布3油玻璃钢进行防腐防渗,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 简单防渗区:门卫室、办公楼、专家楼、宿舍楼、生活服务中心、门卫室、食堂等,要求地面采用水泥硬化。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3、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 硫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氢氧化钠、氟化物、氨气、铊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为本项目的危险物质,危险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值为 Q=122.826(Q≥100),M值为M4,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Ⅲ,因此,本项目风险评价工作评价等级为二级。项目运营可能的事故类型主要硫酸泄漏大气风险事故,硫酸泄漏地表水风险事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设计中安全防范措施、生产管理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运输防范措施、发生火灾和危险品泄漏的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贮存风险防范措施、生产装置风险防范措施、其他事故防范措施及建设有效容积不小于550m3的事故应急等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通过加强平面布置安全防范、工艺装置安全措施、生产管理防范、贮存管理防范、消防安全措施、其他事故防范措施管理,同时制定应急预案。

4、设置防护距离

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原料库1、原料库2、原料库3、电池级碳酸锂车间(107-2)边界为起点向外延伸50米的范围内。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涉及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及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食品、医药等企业,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5、环境监测措施

项目应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配备相关的业务人员和仪器设备,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对周围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定期开展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应用监测得到的反馈信息,及时发现运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及时修正原设计中环保措施的不足,使出现的环境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防止环境质量下降,保障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6、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废气涉及总量的污染物为CODcr、NH3-N、NOx,主要来自于焙烧工序中产生的氮氧化物和外排废水中的CODcr、NH3-N,通过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NOx:9.82t/a、CODcr:3.55t/a、NH3-N:0.71t/a,项目外排污染物NOx:7.3t/a、CODcr:3.04t/a、NH3-N:0.605t/a,各项总量控制因子排放量均小于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摘自环评报告)

建设单位于**日在大余县人民政府网 (略) 报对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等信息进行了公示,在此期间,登报公示2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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