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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4年2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02月05日   山西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日-**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7)* *

通信地址:洪洞县古槐北路十二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西 (略) 干粉砂浆生产项目

(略) 洪洞县堤村乡师庄村西南150m处

山西 (略)

山西 (略)

该项目利用废弃洗煤厂进行建设,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建设内容:新建建设干混砌筑砂浆生产线、干混抹灰砂浆生产线、重质抹灰砂浆生产线和轻质抹灰砂浆生产线各一条以及与项目配套的辅助、储运、公用、环保等工程。建设规模为年产干粉砂浆3万吨,其中干混砌筑砂浆0.7万吨、干混抹灰砂浆1.0万吨、重质抹灰砂浆0.3万吨和轻质抹灰砂浆1.0万吨。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砂子筒仓、重钙粉筒仓、石膏筒仓:仓顶均设布袋除尘器,废气处理后经高于筒仓仓顶3m的排气筒排放(筒仓高12m)。

2、料斗、混合机和包装机:在上料斗、混合机和包装机分别设置集尘系统,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原料库、成品库:全封闭储库,地面全部硬化。

4、输送转载: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的皮带走廊,并在转载点进行全封闭处理。

5、汽车运输:道路全部硬化,定期对道路清理,保持清洁;车辆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平台;全部采用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限制车速和装载量。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职工日常洗漱用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2、洗车废水: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初期雨水:厂区西南侧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及雨水收集渠道,初期雨水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隔声、加强管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2.除尘灰:全部回用生产。

3.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

洪洞县 (略) 年产10万吨水洗砂生产项目

(略) 洪洞县堤村乡堤村村东南侧

洪洞县 (略)

山西 (略)

该项目占地为面积为4492.86m2,占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总投资14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建设规模:年产10万吨水洗砂。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积4492.86m2,总建筑面积3400m2,其中利用既有车间建筑面积约1500m2,新建车间850m2,新建成品库约750m2,办公室260m2,磅房40m2,购置变压器、洗砂机、破碎机、振动筛、皮带机、制砂机、压滤机、监控、消防等附属配套设施设备。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装卸、堆存:全封闭堆场原料区设置有覆盖整个堆场的干式喷雾抑尘装置,并采取雾炮进行装卸抑尘;成品库设置有覆盖整个堆场的干式喷雾抑尘装置,并采取雾炮进行装卸抑尘。

2、给料及鄂破机粉尘、细鄂式破碎机粉尘、反击式破碎机粉尘:均采用“集尘罩+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后废气由15m排气筒排放。

3、振动筛筛分粉尘:全封闭振动筛,拟将振动筛物料进出口与输送皮带连接处进行全封闭,振动筛顶部设有排风口,经排风口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4、道路运输:厂区内道路全部进行硬化。定期清扫和喷洒水,车辆限速、限载,车顶加盖蓬布,设置车辆清洗平台。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洗车废水:洗车平台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2、洗砂废水:洗砂废水经沉淀、浓缩、压滤处理后回用于洗砂机洗砂,不外排。

3、生活污水:盥洗水经1m3生活污水收集沉淀池收集沉淀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4、初期雨水:经收集水池沉淀后后用于堆场、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厂区垃圾分类收集,设垃圾桶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除尘灰、压滤泥饼: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3、废机油、废油桶:设备维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定期保养、基础减震、厂房封闭、隔声等降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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