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做出的福派安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200吨纸浆模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4200吨纸浆模制品生产项目 | (略) 歙县富堨镇徐村富堨工业小区 | 福派(安徽) (略) | 黄山 (略) | 本项 (略) (略) 歙县富堨镇徐村富堨工业小区,项目总用地面积10906.24m2,厂房地块用地面积9906.24m2,建筑面积7074.62m2,另外污水处理站用地租赁歙县国信 (略) 地块,占地面积约1000m2,同时购置碎浆机、磨浆机、除渣器、成型机、热压机及AOI检测机等设生产设备及配套建设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200吨纸浆模制品的生产规模。 | 废气:对污水处理站污水池、调节池、反应池(气浮池)、沉淀池、压滤间等密闭处理,减少恶臭气体外溢,污泥暂存间加强通风,及时运出厂区压滤后的浆渣;加强厂区绿化,扩大绿化面积,栽植对恶臭有一定吸附作用的常绿乔、灌木和花卉,减少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对环境影响。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进入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仅在循环过程中蒸发,不外排;剩余白水、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格栅+絮凝沉淀+气浮)处理达到歙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再进入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练江。 噪声: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碎浆机、磨浆机、各类泵、成型机等设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液体增强剂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不合格品、边角料外售给回收单位;除砂、排渣产生的杂质暂存于污泥暂存间,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河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暂存于污泥暂存间交由建材厂制砖;污水处理站处理产生的浆渣暂存于污泥暂存间外售给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处置;防水剂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液压油、液压油包装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风险防范:对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备料室、成型车间、污水管网、原料仓库液态原料存放区均设置重点防渗,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或2mm厚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10cm/s;同时对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液压油、防水剂、液体增强剂储存采用桶装储存,底部设托盘。 | 该项目于**日在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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