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审批公示 > 生物纤维材料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生物纤维材料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2024年02月09日   山东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项目名称: 生物纤维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南村镇和顺路26号
建设单位: 青岛凯天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 (略)
公示时间: **日 至 **日
项目概况: 该项 (略) 南村镇和顺路26号,使用青岛平度万 (略) 现有厂房,东、北均临在建厂房,南临和顺路,西临达通路。项目未建,总投资36008.93万元,占地面积27997.2平方米,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主要利用秸秆(小麦、玉米、稻草、树枝)从事全降解生物地膜生产,年产全降解生物地膜5万吨,配套2台SZS型燃气蒸汽锅炉(15t/h)。生产工艺:秸秆→切割→筛分→温润软化→粗粉、揉丝→管道加热(蒸汽)→高浓磨(中粉、细粉)→挤压→水力碎浆→双盘磨→高浓除渣→压力筛→斜筛浓缩→制膜→产品。项目锅炉所需燃气由生物质气化炉产生,工艺流程:木片、木屑、树枝→上料→干燥→生物质气化→燃气锅炉→蒸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挤压、高浓除渣、压力筛、斜筛浓缩)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调节+气浮+UASB+SBR,480m3/d)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水力碎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锅炉排污水、离子交换树脂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国电银河水务(青岛南村)有限公司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化粪池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秸秆切割、筛分废气分别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为25米的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相关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 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SNCR联合脱硝工艺+袋式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为45米的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SO2、NOx及烟气林格曼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相关标准。 污水处理站各污水处理单元均加盖板密封,废气分别集中收集,经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为25米的排气筒(P3)排放;氨、H2S、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相关标准。 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使厂界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相关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废矿物油桶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筛分杂质、秸秆废渣、脱硫池沉渣、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脱硫剂、地面沉降颗粒物、废包装材料、除尘器集尘、灰渣(炭化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废气排气筒,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或采样平台,在排气筒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标志牌。 (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北京路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邮政编码: *
标签: 审批 生物 纤维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