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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小瓢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24年02月23日   湖北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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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我公司根据《鹤峰县小瓢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鹤峰县小瓢电站位于鹤峰县走马镇境内,于2000年建成发电,为引水式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维持原工程总体布置格局不变,主要改造内容为:将电站3号1250kW机组更新扩机成一台2500kW机组、引水明渠铺设盖板、引水隧洞喷护混凝土、厂房重新装修、拆除重建升压站设备构架及基础、更新电气设备及辅助设备等。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完成后,电站设置发电机组3台,总装机由原来的6250kW(2×2500 kW +1×1250 kW)提高到7500kW(3×2500 kW)。

目前,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完成引水明渠铺设盖板、引水隧洞喷护混凝土、厂房重新装修、拆除重建升压站设备构架及基础、更新电气设备及辅助设备等项目,3台发电机组保持原来的6250kW(2×2500 kW +1×1250 kW)装机容量。

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于2017年9月开工建设,2018年4月完成改造投入调试运行,总工期7个月。工程实际总投资1638.34万元。

我公司于2017年8 (略) 国环 (略) 编制了《鹤峰县小瓢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恩施州环保局于**日进行了批复,同意电站建设。电站运营至今未发生过环境投诉事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增效扩容工程均保持原有布局不变,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初设和环评文件内容基本相同,工程变更情况为:电站3号发电机组未扩机增容到2500kW,电站保持原来的总装机6250kW(2×2500 kW +1×1250 kW)装机容量,其它改造工程无明显变化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施工时严格划定了施工区域,未新增永久及临时占地,施工主要对厂房内机组及配套设施更换,临时占地尽量利用了现有占地及空地,工程扩容工程不涉及淹没,工程未新增永久占地,不存在开挖及植被破坏;工程施工阶段均依托现有公路,未新增临时道路,工程施工区域较小,工程施工前加强了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教育,同时加强监管,未发生捕猎野生动物的事件,施工对野生动物的干扰较小。施工阶段优选在枯水期进行,未在雨天大挖大填,减少了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电站施工期无环境遗留问题。

2、运行期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生态

依托电站渠首沉砂池底部Φ500mm冲砂闸(兼做生态放水设施),过流流量不低于0.17m3/s,未设置闸阀控制,并设置了在线监控设施对流量进行实时监控。

(2)废水

电站厂房处建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山林施肥。

(3)噪声

发电机组设置于室内,采取厂房隔声。

(4)固体废物

电站设备检修废油属危险废物,采用油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房内危废暂存间,足量后交给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堆肥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生态环境

电站拦水坝建于东洲河(栏坑河)上,采用低坝取水,无调节水库,对局地气候基本无影响。工程运行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拦水坝阻隔和拦水坝与厂房尾水口之间减水河段形成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电站在拦水坝旁引水渠道底部设置有一根DN250mm生态放水管下放生态流量,同时坝址处有渗漏部分水流进入减水河段,可有效避免拦水坝下游河段出现断流现象,保证坝下减水河段生态用水,减缓电站引水发电对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

2、水环境

电站设备检修涉及使用和添加更换润滑油等,设备检修后不用水进行冲洗,采用纱布将遗留的润滑油擦拭干净,从而避免油类进入水体;电站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小,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厂房附近农田及山林施肥。项目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3、环境空气

电站运行期以水力发电,无废气产生,电站运行对大气环境基本无影响,本次验收未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4、厂界噪声与声环境质量

工程运行期噪声主要为水电机组运行噪声,采用的降噪措施主要为厂房隔声降噪,加强对发电机组管理,定期对发电机组进行检修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以及少量废机油。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小,经收集后进行堆肥处理。电站设备检修维护会产生少量的废透平油和废绝缘油,废油采用滤油机进行过滤净化处理,净化后循环使用,处理后产生的少量废油渣采用油桶临时贮存于厂房内,定 (略) (略) (经营范围包括:废机油、液压油、矿物油、废植物油、工业废油、废电瓶、工业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收储、运输、处置、利用)收购,且我公 (略) (略) 签订了废矿物油委托处置合同。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采取的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我公司认为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对发电机组管理,定期对发电机组进行检修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进一步做好废机油台账管理,废机油收集应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详细记录收集时间、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3、进一步加强拦水坝处生态放水管理,建立视频实时监控等管理机制,严防电站运行造成坝下河段发生明显的减(脱)水现象。

4、进一步完善环保档案制度,分类对各类环保法规文件、环评资料、环保设施验收资料等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管理,便于内部查阅及上级环保部门的检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验收公示期为**日-**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 (略) 。

建设单位:鹤峰县 (略)

地址:鹤峰县走马镇茶园路

联系人:吴启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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