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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4年3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03月04日   浙江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 (略) 环*贝特、盐酸苄丝肼精烘包生产线改造及全厂VOCs废气治理提升改造项目

(略) 婺城区临江工业分区金沙街1318号

浙 (略)

浙 (略) 为进一步增 (略) 场竞争的能力,公司通过近几年生产环*贝特、盐酸苄丝肼的经验积累,公司决定投资1146万元,通过更新部分生产设备优化生产参数,将原年产10吨环*贝特、5吨盐酸苄丝肼生产线增产至年产30吨环*贝特、20吨盐酸苄丝肼的生产能力,同时新建一套VOCs废气处理设施(TO废气焚烧系统),将公司厂区现有有机废气集中处理,降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略) 形象。该项目于** (略) 婺城区经济商务局备案,项目代码:2203-*-07-02-*(附件1)。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目前浙 (略) VOCs废气处理设施(TO废气焚烧系统)已建成投入运行,并于2023年2月完成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登记备案,备案号:*011。

已参与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环境:环*贝特生产线主要废气为*苯、正己烷,盐酸苄丝肼生产线主要废气为*醇;经收集后进入本次技改新建的T (略) 其他有机废气一并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空排放。;

水环境: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开发区污水管 (略) 婺城区临江污水处理厂;

声环境:采取降噪、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措施;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气主要有残液、滤渣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通过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标签: 审批 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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