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第1包
发布时间 | 2024-03-05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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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知情告知书》公告
一、供应商信息
企业名称: (略) (略)
企业地址: (略) 肃州区西郊工业园区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73FF4R1R
二、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我部组织某单位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1-JKHYEQ-G1351,经费预算:46.8万元),过程 (略) (略) 和酒泉 (略) 存在相互串通投标情形行为。
招标结果公布后,我单位将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专家组的评审文件进行了复审。 (略) 中,酒泉 (略) (略) (略) 2家公司的标书存在以下2个问题:一是电子标书制作模板一致。酒泉 (略) 、 (略) (略) 两家公司的标书在制作过程中使用的电子模板完全一致。二是纸质标书的切痕一致。酒泉 (略) 、 (略) (略) 两家公司的标书在制作过程中纸质标书三面的切痕完全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和第四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之规定,可认定酒泉 (略) 、 (略) (略) 在某单位维修项目招标中相互串通投标。
三、处理结果
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军后采〔2016〕512号)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拟 (略) (略) 处罚告知如下:取消供应商资格,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何振春以及所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项目委托代理人何丽君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供应商对本告知内容在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可进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我单位将上报上级进行处理。
四、公示时间
**日至**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助理
电话: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