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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3月6日拟作出城林科技燃气轮机装备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03月06日   辽宁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024-*(传真)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浑南区全运路109号H座七楼721室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城林科技燃气轮机装备产业基地项目(一期)

(略) 浑南区创新五路北白塔一街东地块

城林科技(沈阳)有限公司

(略) (略)

城林科技燃气轮机装备产业基地项目(一期) (略) (略) 浑南区创新五路北白塔一街东地块,项目占地面积78905.91㎡,总投资为25000万元,设计年产燃机配套设备10套,航空试车台5套。

同意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抛丸、焊接、打磨、拉丝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燃气加热器、燃气壁挂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苯、二*苯、苯系物、TVOC。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经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铆焊车间焊接、打磨、拉丝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与燃气壁挂炉燃烧废气由车间集气软管收集,经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由2根20m排气筒排放;抛丸在2座抛丸间进行,颗粒物负压收集,经设备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根20m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苯、二*苯、苯系物、TVOC负压收集,经“纸盒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根20m排气筒排放;燃气加热器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燃气壁挂炉(除铆焊车间外)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经专用烟道引至办公楼顶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车间地面清洗水、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洗水经沉淀处理后,与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食堂废水、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 (略) 政管网排入桃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北沙河。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门板包覆设备、辊涂胶设备、焊接设备及装配设备等设备运转,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等运转,采取低噪声设备、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

5.地下水、土壤:项目喷漆车间、危废贮存点、油漆库、油漆库事故应急池、事故池为重点防渗区,沉淀池、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办公楼及其他车间为简单防渗区,各分区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行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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