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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文斗镇A类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24年03月07日   湖北
审批公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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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我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对照项目环评报告、批复文件等要求,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形成了《 (略) 文斗镇A类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文斗镇A类生猪定点屠宰 (略) 文斗乡天星村五组八角庙, (略) (略) 投资建设。屠宰厂建设规模为年屠宰生猪15万头,占地面积6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待宰间、屠宰间、检疫室、冻库;配套建设办公用房、污水处理设施、给排水设施、绿化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2022年5月,公司委托湖北睿龙 (略) 编制完成《 (略) 文斗镇A类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以“恩州环审[2022]25号”批复同意项目建设。2022年7月,公司开始利用已建成的B类屠宰厂建设本项目,并升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等,建设规模为年屠宰生猪15万头。**日,公司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MA49B34KXP001W。项目于2023年4月建成,现已竣工并运行调试。

(三)投资情况

项目预计总投资为88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总概算为189.3万元,占投资总概算的21.5%。实际总投资450万,其中环保投资60万,占总投资的13.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项目环评范围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主要生产工艺均与环评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项目主要变动情况:1、项目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与环评文件一致, (略) 场情况,实际生产能力约为设计生产能力的11.5%。实际原辅材料、用水量等比预计减少。2、项目环评阶段要求锅炉房设置多管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实际建设过程中锅炉房未设置多管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锅炉燃料为生物质,废气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实际检测结果,废气无组织和有组织均能达标排放。3、环评要求配备流量、水质自动分析监控仪器。由于公司不属于恩施州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为简化管理单位,排污许可日常监测 (略) 进行例行检测,因此未配套安装在线监测系统。4、环评建议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0561t/a、氮氧化物 0.0337t/a。根据实际排污情况,公司已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鄂环交鉴字[2020]0151号),其中二氧化硫0.013t,氨氮化物0.078t。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综合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按照环评相关要求基本落实。

1、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生猪待宰、屠宰过程、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及生物质锅炉废气,其次为食堂排放的油烟及出入车辆排放的尾气。恶臭气体主要是通过及时冲洗,定期对待宰间、屠宰车间喷洒生物除臭剂、污水处理站半封闭等措施进行除臭;锅炉废气通过20m烟囱高空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2、废水。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屠宰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废水经“A/O+MBR膜工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一级排放标准,经管道泵入附近烟水灌溉水池,用于农田灌溉。目前已同文斗镇天星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污水农田灌溉协议书》。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猪只叫声、屠宰生产线设备、通风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及运输车辆等,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内、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来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污水处理站固废、锅炉房固废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病死猪、肠胃内容物及其他内容物、不可食用内脏、碎肉、骨渣等定期交利川洁牧动 (略) 进行无害化处置。猪粪 (略) (略) 用于农田施肥,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监测工况。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设备正常运转、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工况稳定。

2、监测结果。经现场监测:1、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2、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3、污水处理站出口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要求。4、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标准要求,附近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标准。

3、总量。本次验收对锅炉废气进行了监测,锅炉每日使用1小时。其中氮氧化物监测浓度平均为216mg/m3、平均排放速率0.157kg/h,氮氧化物年排放0.052t,二氧化硫未检出,经计算,项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公司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批复中的污染防治措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监测期间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限值;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小,故我公司认为“ (略) 文斗镇A类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完善各类环境管理台账,落实好环境监测计划;

2、做好日常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有效运行。

3、本项目验收期间实际生产能力约为设计生产能力的11.5%,待后续生产能力增加后,加强后续运行过程中环境监测,若发现超标,及时采取措施。

七、公示信息及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 (略) 文斗镇A类生猪定点屠宰厂;

建设单位: (略) (略) ;

单位地址: (略) 文斗镇天星村5组;

建设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日--**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于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附件: (略) 文斗镇A类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变更)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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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A类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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