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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机油临时收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03月01日   辽宁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废机油临时收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29-*

传真:0429-*

项目名称:废机油临时收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连山区锦郊乡拉拉屯村

建设单位: (略) 永 (略)

环评单位:朝阳 (略)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废机油临时收储项目

行业类别: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建设单位: (略) 永 (略)

企业法人:陈术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连山区锦郊乡拉拉屯村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42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人民币21万元

2、项目组成与规模

用地面积250平方米,租用闲置厂区进行建设,设置2座50立方米储罐,储存废机油,年周转量100吨。

3、环保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施工期扬尘污染

颗粒物

1.8m围挡、洒水降尘

《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

DA001(装卸、储存)

非*烷总烃

库房封闭,在储罐呼吸口设置集气罩+四周垂帘收集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无组织

非*烷总烃

地表水环境

施工废水

SS

经沉淀池后回用厂区降尘

/

生活污水

COD、氨氮、SS等

旱厕,定期清掏

/

初期雨水

石油类、SS等

收集后经隔油池沉淀后回用降尘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声环境

施工期施工设备

等效连续A声级LAeq

控制施工时间、车辆减速禁鸣、加强设备保养、采用低噪设备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东、西、南、北侧厂界

等效连续A声级LAeq

厂房隔声、基础减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废弃的含油抹布、废活性炭、油泥: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桶内,定期送附近垃圾点。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分区防渗措施:

(1)重点防渗区:厂房、危废贮存点、事故池、装卸区、初期雨水收集池、隔油池

防渗要求: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防渗性能应与6m厚粘土层等效。

(2)简单防渗区:办公室、运输道路等等厂区其他建筑

防渗要求:地面硬化

生态保护措施

/

4、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规定内容的范围,属于允许类,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 (略) 连山区锦郊乡拉拉屯村,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范围,选址合理可行。

6、综合评价结论

(略) 永 (略) 建设的废机油临时收储项目 (略) 连山区锦郊乡拉拉屯村,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排污许可与自主验收制度,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工程在充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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