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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4年3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03月07日   河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益津中路1 (略) 生态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万立方米高性能混凝土项目

(略) (略) 岔河集乡王良庄村北牌坊东侧20米

(略) (略)

河北蓝晨 (略)

技改项目总投资5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m2,主要建设原料储存罩棚3500m2,混凝土搅拌车间1000m2,研发检验及办公综合用房500m2,购置环保型混凝土生产线、检测试验仪器、混凝土抗渗机等设备共计9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高性能混凝土10万立方米。

(1)废气:

废气:水泥、粉煤灰、矿粉废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收集后经各自仓顶自带的滤芯除尘器处理;砂石上料工序和搅拌主机上料搅拌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26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废水:项目混凝土配料用水全部由产品带走,料棚喷淋抑尘用水全部自然损耗;搅拌机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

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软连接等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限值;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固废:项目实验室废料、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经收集后外售;沉淀池沉淀物、滤芯除尘器除尘灰、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危废间,由危废资质单位收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固废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处置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四章第四十三条有关要求。

2

(略) 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

(略) (略)

(略) 交通运输局

河北 (略)

项目总投资45994.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0万元。项目整 (略) ,本工程路线全长约231公里,分成三批实施,第一批改建道路71.5公里(26条),第二批改建道路100.3公里(40条),第三批改建道路59.2公里(1条)

(1)废气:

施工期:

物料及土石方临时堆场设置于沿线施工场地,临时堆放地进行硬化处理,临时堆放物料加盖防风网,采取遮盖、喷淋等防尘措施;同时在堆存装卸区域按照视频监控及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对运输车辆设施清洗保洁措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

对运送砂石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不得沿途洒漏。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并采取洒水、喷淋、喷雾等防尘措施。

对专项作业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进行备案,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

运营期:加强公路两侧绿化,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公路良好运营状态。

(2)废水:

施工期:

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运营期:不涉及。

(3)噪声: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固定噪声源集中放置,设置施工标志,全线设置硬质围挡,合理设计运输路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车速、禁鸣,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加强施工机械保养维护,做好施工期的施工场界环境噪声监测工作,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运营期:低噪声路面;设置绿化带;限速、禁止鸣笛标识、加强管理。

(4)固体废物:

施工期:

施工弃土部分用于道路的路基填方;不能被利用的弃土全部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

沉淀池泥沙定期清理可作为路基填料及时利用。

清表产生的表土一部分用作工程的绿化用土,多余 (略) 管理部门指定 (略) 绿化用土;既有道路及路基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废筑路 (略) 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

沿线收集的垃圾,定时送至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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