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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股份煤焦化工分公司10万吨苯加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024年03月08日   内蒙古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项目编号 ZO*Z 项目名称 包钢股份煤焦化工分公司10万吨苯加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日期 2024/03/08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3/13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3/09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3/15-- 09:00
项目类别 服务 单价 不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 (略) (略) 。 项目编号ZO*Z
2.项目概况
ZO*Z,包钢股份煤焦化工分公司10万吨苯加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钢股份煤焦化工分公司10万吨苯加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待供应商开具增值税发票后,一年内进行挂账结算 350,000.00 3,000.00
项目概况: 为了将煤焦化工打造成盈利能力强、可持续增长能力优、竞争力一流的生态化示范产业。为煤焦化工产业链延伸发展,提升产品附加值,提高焦化产业收益,现拟建一套10万吨/年苯加氢装置。 同时根据国家“坚持绿色发展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广泛应用先进技术、工艺与设备、深入开展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建设单位响应国家号召,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以自产焦化粗苯为原料,建设一套10万吨/年粗苯加氢精制装置,从而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现需要针对此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需要中标方根据此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取得环保部门的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包钢股份煤焦化工分公司10万吨苯加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并提供相应社保,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明材料(环评工程师证),并提供2022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投标人具有环境保护或环境工程高级职称工程师不得少于3人,并提供相应社保。 需提供高级职称工程师证明材料(环境保护或环境工程高级职称工程师证),并提供2022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投标单位2020年至今参与化产类项目环评业绩不少于2份,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3/13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3/15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 (略) (略) 地 址: (略) 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 联 系 人:祝雪楠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王静溪 0472-* 业务部长:武志国 0472-*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
(略) (略)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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