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微晶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时间:**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地址: (略) 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二路96号413室
邮编:*
联系电话:0755-*
项目名称: | (略) (略) 迁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西部工业园区B8栋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属于迁扩建性质,项目主要从事光学镜片,预计年产量达到540万片。项目生产工艺主要为喷砂、滚圆、铣磨、精磨、冲洗、抛光、检测、酒精擦拭、超声波清洗、真空镀膜、包装。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工业废水处 (略) 政管网排入沙井水质净化厂(二期)处理。项目废气经分类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噪声源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危险废物分类用防渗容器收集后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拉运处理处置。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交相关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