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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特种车辆配件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2024年03月08日   山东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项目名称: 畜牧特种车辆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姜山镇纬十三路南、经八路东
建设单位: 青岛友宏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日 至 **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总占地面积54004m2,总建筑面积42920.32m2,建设车间一座(1F、建筑面积为42498.62m2、设办公区域),仓库一座(1F、建筑面积为300m2),门卫室一间(建筑面积为21.7m2),漆料库一间(建筑面积为15m2),气瓶库一间(建筑面积为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一间(建筑面积为15m2),危险废物暂存间一间(建筑面积为6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扬尘、汽车尾气等废气、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等。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属短期的、可恢复的和局部的环境影响。 6.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运输及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NOx、CO和THC、 装修废气等。扬尘污染主要产生于物料装卸和运输等环节。 6.1.1 施工期扬尘影响分析 1、施工现场扬尘 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源属于无组织面源,对环境的污染以同类项目施工现场类比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根据经验数据,在无任何防尘措施的情况下,施工现场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严重,最大污染浓度是对照点的6.39倍,施工场地下风向200m处的扬尘浓度为上风向(对照点)的1.3倍。在对施工场地进行围挡的情况下,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大为降低,最大污染浓度是对照点的4.04倍,较无防尘措施时降低了 0.479mg/m3,场地下风向100m处的扬尘浓度是上风向(对照点)的1.15倍,架设围挡后施工扬尘影响范围主要在100m范围内。 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目标为项目东南侧约510m的烧锅庄村,距离较远,且施工期扬尘影响是局部的、暂时的,在采取下列有效防尘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 2、运输车辆扬尘 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还表现在车辆运输时产生的二次扬尘,影响范围一般 在道路两侧30m内,项目施工运输采用车辆均为15t卡车。根据一般工程经验,在同样 路面清洁程度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扬尘量 越大。因此,可以通过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等措施来减小车辆运输扬尘对环境产生 的影响。 3、扬尘控制措施 为了有效防止和减少施工期间废气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污染,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严格、规范管理制度和措施,贯彻执行《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有关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环保管理程序,科学施工、文明施工;同时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 (略) 扬尘污染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11]56号文),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以下行之有效的大气环保对策措施,将项目施工建设期的废气和扬尘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 (1)严格执行《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 规定,采用商品混凝土,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进行现场混凝土搅拌。 (2)在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减少由于运输车辆撒漏对厂区环境造成扬尘污染。 (3)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不低于2000目/100cm2)或防尘布。 (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辅以洒水抑尘。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应采取抑尘措 施。 (5)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否则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未及时回填土方也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6)进出工地的物料、垃圾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弃土集中堆放在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 垃圾的运输,不得影响办公区、居民区等敏感点。 (7)施工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在装卸、堆放过程会产生大量粉尘外逸,施工单位必 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将建筑材料(主要是黄砂、石子)的堆场定点定位,并采取设置围栏、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8)及时清扫由于运输车辆卷带造成的厂区道路积土,采用吸尘或水冲洗的方法 清洁,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直接清洁。 (9)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地块设置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10)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废弃物、散料等堆场,优先采取密闭方式存储,或设置高于料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围挡或堆砌围墙,或采用防尘布苫盖或其他有 效的防尘措施,并定期对弃土堆进行洒水抑尘,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 (11)对于装卸作业频繁的材料堆,要在密闭车间中进行。对于少量的粉碎、筛分 等作业活动,要在密闭条件下进行。 施工时必须将上述有效防尘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最大程度地降低废气污染影响。建设单位应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做好扬尘污染监理工作。检查和检测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达标排放情况,施工影响区域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6.1.2 燃油废气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过程使用的燃油机械设备较多,会产生一定量燃油废气,成分主要包括 CO、NOx、THC等。在设备和车辆状况良好、尾气排放达标、不超载、不使用劣质燃料的前提下,所产生的燃油废气量较小,其影响范围也相应较小。 6.1.3 装修废气影响分析 项目需要对建筑物地面、墙体进行装修。在此过程中,废气主要来自装修中使用的 漆、石材、地砖、木材等材料,污染源性质属于无组织面源。废气中主要含有*醛、 苯等物质,若这几种有害物质浓度过高,会引起人们眼、鼻、喉等器官刺激,严重时可 能致癌。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采用优质的建筑材料,材料标准达到《天然石材产品放射性防护分类控制标 准》; 2、装修工程提倡绿色装修,采用绿色建筑材料,选用绿色装饰工艺等措施,减小工程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油漆、胶等使用时产生的废气,对近距离接触的人体有一定危害,施工期的污染对象主要是施工人员,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护面具或口罩等。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以降低工程装修阶段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评价提出以下噪声控制措施: 1、工程建设时,禁止在12:00~14:00、22:00~次日6:00进行建筑施工作业。特殊 情况确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因施工特殊要求需夜间施工的,要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且要采取有效措施降噪。 2、必须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以达到控制噪声的目的。施工中应采用低噪声新技术,使噪声污染在施工中得到控制。 3、用隔声性能好的隔声构件将施工机械噪声源与周围环境隔离,使施工噪声控制 在隔声构件内,以减少环境噪声污染范围与程度。隔声构件可由12~24cm的砖墙构成, 也可由1~3cm的钢板构成。 4、在施工机械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 阻尼减震技术,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 5、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允许的情况下,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的 位置。按照有关规定,每个施工段对作业区设置围挡。 6、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实施施工期场界噪声监测,发现有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立即对现场超标因素 进行整改。 7、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作业 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钢铁件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严禁抛掷对象而造成噪声。 施工期噪声影响是暂时的,其会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除。施工单位严格实施噪声防治和治理相关措施,可在很大程度上减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可接受水平。 6.3 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废水。 项目整个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施工期工程用水主要用于工程养护,该部分水绝大部分蒸发,少部分存留在构筑物内,不会产生明显径流。降雨时,应对施工场地、建筑材料堆放场地进行围挡,防止因雨水冲刷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施工过程中还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 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在专业厂家进行,同时应在场地内做好排水沟,将含沙量较大的污水收集沉淀后再排放。 项目施工期必须加强环境管理,避免对海水造成污染,应采取如下污染防治措施: 1、对原料及建筑垃圾堆放场地采取覆盖处理,并在堆放场地周围布设排水沟和挡 土墙,同时对项目区域内水体做好围堰处理,避免因雨水冲刷而引起的物料和水土流失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2、加强对项目施工人员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防止生活垃圾乱堆乱丢以及污水*意排放等问题,避免对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3、禁止向水体排放废液;禁止在水体清洗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渣、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尽量将淤泥、土方远离水域堆放。 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污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6.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建筑垃圾、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漆桶、废胶桶以及少量的生活垃圾。 建设单位采取如下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分类收集,集中存放,将其中可作为原材料再生利用的成分进行回收再利用,其他成分运往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或指定地点填埋处理。 2、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 3、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 4、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 5、废漆桶、废胶桶等危险废物需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不对外排 放,对周围环境质量无影响。 6.5 生态影响与减缓措施 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须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以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1、设计时在保证土地利用率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加场地绿化面积,加大项目绿化建设,以有效降低水土流失的可能性; 2、施工期间,工程的建设要有次序地分片动工,避免景观凌乱,影响区域风貌;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防止垃圾乱堆以及污水*意排放等问题。 (二)营运期 废气:激光切割烟尘经收集后引至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 焊接烟尘经固定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砂、打磨等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一并通过不低于25米排气筒排放。 喷漆、晾干、烘干、喷枪清洗等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废气经收集引入“水旋除漆雾装置”处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一并通过不低于25米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 (略) 政管网后, (略) 政管网排入姜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漆渣、废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漆料桶(废油性漆桶、废水性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长岛路148号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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