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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和信钢木家具有限公司二期车间工程项目申请办理局部变更建筑施工图的公示

2024年03月08日   福建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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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略) 马尾区亭江镇长兴东路15号,用地面积28173.3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略) (略) 。我局于2021年11月审核通过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编号:建字第*号)手续,共规划建设4栋工业车间及配套用房。目前项目在建中。

  现因企业生产需求, (略) (略) 向我局申请在总指标不变的情况下,对6#楼进行局部施工图变更,具体调整如下(详见附图):

  1、将楼梯间和电梯间位置作出调整,因楼梯电梯位置调整后,卫生间和消控室兼监控中心相应作小调整,楼梯间屋面在电梯和楼梯之间屋面部分楼板取消。

  2、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34277.58㎡变更为34277.54㎡,6#建筑面积由7234.20㎡变更为7234.16㎡,其他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保持不变。以上调整 (略) 马尾区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审查意见单(榕规2021建审马字第00015号)中对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要求。

  依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日至**日,具体项目调整前后对比情况详见附件(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 (略) 政科反映(联系电话:*)。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马尾区君竹路172号。

   (略) 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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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二期车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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