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审批公示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关于2024年3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关于2024年3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03月11日   浙江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日我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本级海塘安澜工程(上泗南北大塘)二期

(略) 西湖区双浦镇(海皇星至珊瑚沙围堤段和富阳衔接段)

(略) (略)

浙江 (略)

海塘提标加固及海塘沿线闸站、盘头加固扩建、废弃涵闸封堵,海塘提标后防潮标准为100年一遇。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高噪声设备夜间禁止施工,连续的施工须进行夜间施工的应进行公告;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如安装消声器、移动隔声屏障;加强机械设备和车辆的保养维护;合理布置施工运输车辆运输路线。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废弃物料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闸站机械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油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进出施工现场的运输道路洒水抑尘;堆料场、开挖土石方临时堆存需进行覆盖;运输车辆苫盖;运输车辆冲洗,运输道路保洁;使用尾气排放符合最新阶段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社区368号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之江分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