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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一批公开挂牌招租公告及竞价规则二次挂牌

2024年03月11日   浙江
土地挂牌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土地一批公开挂牌招租公告(二次挂牌)

(略) 柯城区生态 (略) 委托,将公司承租的资产八个地块土地对外公开挂牌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出租资产概况:

序号
名称
面积 (单位:亩)
首年租金 起挂价 (单位:元)
竞价保证金(单位:元)
履约保证金(单位:元)
水田
旱地
1
航埠区块一
1408.28
297.66
*.6
20000
60000
2
航埠区块三
1422.22
46.72
*
20000
60000
3
石室区块
1009.13
/
*
20000
50000
4
九华区块
1477.42
122.47
*.7
20000
60000

1.区块详细信息详见清单,具体情况以实地查看为准,土地面积以资规局提供数据为准。

2.如有竞价,租金单价按照以下计算公式:(1)水田面积*价格+旱地面积*价格=总价;(2)水田总价/总价=水田总额占比、旱地总价/总价=旱地总额占比;(3)竞价后的总价*水田(旱地)总额占比/水田(旱地)面积=竞价后水田单价。其中九华区块水田起挂单价210元/亩/年,旱地起挂单价150元/亩/年;石室区块水田起挂单价200元/亩/年;航埠区块一水田起挂单价320元/亩/年,旱地起挂单价200元/亩/年;航埠区块三水田起挂单价300元/亩/年,旱地起挂单价200元/亩/年,租赁期间若有部分土地被核减的,根据实际核减面积,返还多收的租金。

3.备注:区块内如有面积变动,按照上述方式计算单价,乘以变化后的面积,计算租金。

二、特别约定

1.承租人(受让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经营范围:仅限用于农作物种植、采收的合法经营(种植的农作物必须符合基本农田种植范围要求)。

3.租赁年限:1+N年(最长不超过5年)租期内租金不递增,经公司巡查人员验收种植合格的,我司发送合同延续通知,签订续签合同并缴纳租金。对项目种植质量验收不达标的,我司责令整改的,种植主体须在3日内进行整改,如未整改的我司将自行安排整改,整改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发函种植主体予以通报,当年累计3次通报的取消其土地经营权资格,并自动解除合同)。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承租方须提前一个月付清,具体支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5.成交原则:出价最高者得。

6.标的以现状招租,敬请意向人实地查看,一旦报名竞买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规模种粮补贴、配方肥推广应用补贴、统防统治作业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归承租方所有,由承租方申领。

三、其他事项揭示:

1.不准擅改变土地的形态。

2.不准使用对土地及周边环境有污染风险的化学物品、药剂等。

3.不准在租赁期限内私自转租。

4.不准擅自改变土地外貌或一切有人为造成风险的行为。

5不准擅自对土地进行硬化处理。

6.不准擅自搭建建筑。

7.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法律规定的除外)。

8.不准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业。

9.不准在土地内挖塘养鱼进行畜禽养殖及其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10.不准占用土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建设。

11.一旦违反以上条件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出租标的,所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索赔。

12.种植要求:水田,每年至少种植一季水稻和一季其他作物(如豆类、玉米、马铃薯、番薯、油菜等)但不得种植经济类作物(如苗木、果树等)。旱田,可种植粮油作物(如豆类、玉米、马铃薯、番薯、油菜等)但不得种植经济类作物(如苗木、果树等),种植秋冬作物要求对土地进行翻耕,全年确保土地闲置不能大于80天。

13.春播前必须对种植服务区块的水、电、灌溉设施、道路进行全面的自查,排除隐患。及时除草、播撒施根基肥、翻耕,同时对翻耕过程中出现较大的石块进行清除。

14.种植服务区块内不得出现抛荒、漏种,不能种植与水田作物不相符的作物。

15.租期不足一年的租金以实际合同租赁期限按天结算,统一交清。

16.承租期内,承租区域内的田间道路、渠道、挡墙、水泵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责任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竞价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意向竞价人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并向农交中心递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法人的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票资料、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件)。递交地址: (略) 柯城区府东街208号213室(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温馨提示:钱包支付需要保证钱包子账号里面的钱是足额的,在钱包支付页面和钱包账单里面有充值钱包余额的方法,必须使用注册时的银行卡对钱包账号进行充值。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保证金汇入银行账户后, (略)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我的项目”-“钱包账单”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完成保证金支付。

报名及挂牌截止时间:自即日起到**日17时止,**日上午10时00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平台举行电子竞价(http://**)。公告详情请见:http://**

咨询电话:0570-*

(略) 柯城区生态 (略)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略) 两山 (略) )
**日
土地一批公开挂牌招租竞价规则(二次挂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集 (略) 场运行的意见》、《 (略)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挂牌竞价,是指竞价信息披露期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以多次报价等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价格及受让方的交易方式。挂牌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竞价人应详细、认真咨询,实地勘察本次公开标的全面情况,并应全面、仔细地阅读挂牌竞价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本规则,有疑问的在竞价前提出咨询,竞价人报名参与挂牌竞价,即表明竞价人对标的和本规则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挂牌竞价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四、竞价人可以自行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件。

五、本次挂牌竞价转让的标的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面积 (单位:亩)
首年租金 起挂价 (单位:元)
竞价保证金(单位:元)
履约保证金(单位:元)
水田
旱地
1
航埠区块一
1408.28
297.66
*.6
20000
60000
2
航埠区块三
1422.22
46.72
*
20000
60000
3
石室区块
1009.13
/
*
20000
50000
4
九华区块
1477.42
122.47
*.7
20000
60000

1.区块详细信息详见清单,具体情况以实地查看为准,土地面积以资规局提供数据为准。

2.如有竞价,租金单价按照以下计算公式:(1)水田面积*价格+旱地面积*价格=总价;(2)水田总价/总价=水田总额占比、旱地总价/总价=旱地总额占比;(3)竞价后的总价*水田(旱地)总额占比/水田(旱地)面积=竞价后水田单价。其中九华区块水田起挂单价210元/亩/年,旱地起挂单价150元/亩/年;石室区块水田起挂单价200元/亩/年;航埠区块一水田起挂单价320元/亩/年,旱地起挂单价200元/亩/年;航埠区块三水田起挂单价300元/亩/年,旱地起挂单价200元/亩/年,租赁期间若有部分土地被核减的,根据实际核减面积,返还多收的租金。

3.备注:区块内如有面积变动,按照上述方式计算单价,乘以变化后的面积,计算租金。

六、网络、电子竞价期间标的的增价幅度均为5000元或5000元的整数倍。

七、报名时须交纳竞价保证金。未成交的自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地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竞价人付清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提供票据复印件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按《 (略)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扣除或免收交易手续费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八、租赁期限开始时间及年租金的支付:

1、若原承租方继续承租的,则期限自原租赁合同到期日次日起算,若新承租方承租的,租赁期限以具体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遵循先缴后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承租方付首年租金的同时,向出租人交纳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出租人可从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取因承租方违约应支付出租人的违约金或其他损失,以及与承租土地有关的承租方应付但未支付的款项,扣取后如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支付。

3、本次承租方竞价成交的,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流转合同,局部未及时交付地块,租金按照实际交付日计算。

九、特别约定

1.承租人(受让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经营范围:仅限用于农作物种植、采收的合法经营(种植的农作物必须符合基本农田种植范围要求)。

3.租赁年限:期限为1+N年(最长不超过5年),租期内租金不递增。经公司巡查人员验收种植合格的,我司发送合同延续通知,签订续签合同并缴纳租金。对项目种植质量验收不达标的,我司责令整改的,种植主体须在3日内进行整改,如未整改的我司将自行安排整改,整改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发函种植主体予以通报,当年累计3次通报的取消其土地经营权资格,并自动解除合同。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正式租赁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5.成交原则:出价最高者得。

6.标的以现状招租,敬请意向人实地查看,一旦报名竞买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租期不足一年的租金以实际合同租赁期限按天结算,统一交清。

8.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规模种粮补贴、配方肥推广应用补贴、统防统治作业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归承租方所有,由承租方申领。

十、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租赁期间与*方产权有关的税费由*方承担。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租赁期间与*方生产经营、使用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税(费)、水、电、气、通讯、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均由*方自行承担,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

3.出租方收到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可提供相应金额的收据,若中标方需要税务专用发票,税费由中标方承担。

十一、土地修缮与使用

1、承租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出租方有权了解但不得干涉承租方的合法经营。

2、租赁期间,因承租方经营管理不当,违反消防、安全、治安、环保等国家管理条例规定,发生事故并造成出租方资产损失(含连带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五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4、租赁期间,承租方若需搭建临时建筑物,须事先将施工方案报出租方审核,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如需上级部门审批的必须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租赁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届满时,出租方收回租赁土地,承租方应将土地恢复原状,如有损坏,则按原样修复,无法修复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不足赔偿的,由承租方另行付费赔偿。

5、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将土地转租或改变用途。

6、租赁期满7日内,承租方将承租土地交还租出方,承租方交还出租方土地时应保持土地完好状态。逾期归还土地的,出租人有权自行进入出租土地并腾空,对承租方仍存放在出租土地内的任何物品出租人有权作为废弃物处置,租金应计算至承租方所有物品全部搬离之日。

7、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租赁合同仍有效。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不得参与下一轮招租活动。

8、租赁期间,如遇下列情况,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土地,已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1)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纳租金的;

(2)拖欠水、电、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经出租方催缴后仍不缴纳的;

(3)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 (略) 政府相关政策必须进行资产处置且一定要收回时;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私自转租;

(5)承租方在出租土地内进行违法活动的。

(6)承租方擅自改变土地外貌或一切有人为造成风险的行为。

(7)承租方擅自对土地进行硬化处理、搭建建筑、占用土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建设。

(8)承租方用于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法律规定的除外)。

(9)承租方承租后用于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业。

(10)承租方在土地内挖塘养鱼进行畜禽养殖及其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9、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政府规划、 (略) 政府搬盘整合的需要等情形,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方(承租方)应无条件停业、清场,自负经济损失,不得提出任何拆迁补偿或其他赔偿(政府有相应补偿政策的除外),租金按实际租赁期限结算,*方(出租方)退回多收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10、种植要求:水田,每年至少种植一季水稻和一季其他作物(如豆类、玉米、马铃薯、番薯、油菜等)但不得种植经济类作物(如苗木、果树等)。旱田,可种植粮油作物(如豆类、玉米、马铃薯、番薯、油菜等)但不得种植经济类作物(如苗木、果树等),种植秋冬作物要求对土地进行翻耕,全年确保土地闲置不能大于80天。

11、春播前必须对种植区域内的水、电、灌溉设施、道路进行全面的自查,排除隐患。及时除草、播撒施根基肥、翻耕,同时对翻耕过程中出现较大的石块进行清除。

12、种植服务区块内不得出现抛荒、漏种,不能种植与水田作物不相符的作物。

13、承租期内,承租区域内的田间道路、渠道、挡墙、水泵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责任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十二、交易手续费:挂牌成交后,承租方按首年租金成交价的5% (略) 两山 (略) 支付交易手续费,如若承租方毁约的,已缴纳的租赁交易手续费不予退还,符合条件的按《 (略)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予以免收交易手续费。

十三、意向竞价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为无效报名人不能参与竞价会:

1、意向竞价人未在报名表上签名或盖章的;

2、报名表填写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的;

3、竞价保证金到账时间超过挂牌截止时间的;

4、未报名、未缴足保证金的;

5、其它按规定应属无效的。

十四、挂牌竞价依据以下程序进行:

1、将挂牌标的、起挂价、报名要求等 (略) 场及相关媒体公告。

2、意向竞价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保证金。

3、所有意向竞价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根据标的起挂价以竞价报价单的形式提出自己认可的价格(不得低于起挂价)书面提交给挂牌工作人员。

4、意向竞价人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前提交的报价应当等于或高于标的起挂价。如果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前,无意向竞价人提交有效(书面)报价的,则取消该标的竞价会。

5、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意向竞价人报名和报价的,按意向竞价人有效报价单的报价成交。

6、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包括当时最高报价者)或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价人要求继续报价的,意向竞价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电子(网络)竞价平台,在**日上午10时00分整 ,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网络)竞价平台(http://**),采用互联网一次、多次报价、复式竞价方式进行。网络竞价时间结束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竞价人为承租方。最终报价以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6.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

7.《成交确认书》签订后,成交 (略) 农村产权交易网进行公示。

十五、意向竞价人每轮回的应价都需要严肃、慎重地考虑,报出自己所认可的应从数额,意向竞价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六、通过网络竞价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即为成交,竞得人须在确认成交的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以下资料与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

(1)竞得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与公章;

(3)如委托代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农交中心发布成交公告,公示期7个自然日,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交清首年租金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如竞价受让人(承租人)未按规定的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未按规定付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的, (略) 两山 (略) 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受让人(承租人)不得再次参与同一项目的竞价。

十七、本 (略) 两山 (略) 、 (略) 柯城区生态 (略) 负责解释。

(略) 柯城区生态 (略)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略) 两山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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