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西溪流域安溪县西坪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第二次公示
晋江西溪流域(安溪县西坪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编写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报送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 (略) 环保 (略) 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晋江西溪流域(安溪县西坪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西坪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安溪县西坪镇;
总投资:5040万元;
建设规模:建设生态护岸13.6公里,污水管网19.5公里。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坪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安溪县西坪镇
联系人:林铭源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多为当地居民,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不外排;施工作业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2、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是施工扬尘、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尾气、装修废气,经采取有效的废气防范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设备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时运送至指定地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应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
四、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也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要报告表全文。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略) 的了解情况;
(2)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
(3)对项目选址的认可;
(4)对建设项目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
(5)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采取的措施;
(6)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本环评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西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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