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商务局本级郴州市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3-13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详见内容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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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的“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更正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 更正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
3、删除招标文件附表1资格审查表中的“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属于中小微企业”相关内容。
4、将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的“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不适用):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 / %。” 更正为:“价格评审优惠: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 10 %。”。
5、将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中的商务部分综合实力的内容更正为:“投标人具有:
(1)有效的ISO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7分;
(2)有效的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7分;
(3)有效的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7分;
(4)有效的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7分;
(5)有效的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7分。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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