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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绥江分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03月15日   云南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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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并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 (略) 生态环境局绥江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略) 、市、县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基础工作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组织基础。分局领导班子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的领导和引导作用,召开专题理论学习会、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培训,做好《宪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将宪法、法律纳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体系,并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国家安全等专题学习,提升全分局职工法治建设能力,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带头学、带头讲,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工作能力,切实加强领导,压实法制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2023年已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各类学习、宣讲、培训、通报51次。

  (二)坚持学法深度,助推普法质量。绥江分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行政执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积极提交年度述法报告,为树立干部职工日常学法理念,在大会小会上基本坚持会前学法10分钟制度,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题执法培训和案件培训、各类法律视频学习等,组织全分局观看警示教育片,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二、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优化生态法治环境建设。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落实“六项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发放材料,规范和简化环保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实施环评豁免管理和告知承诺制审批;贯彻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制度;坚持执法和服务并重,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并积极报送营商环境“暖心”正面案例。2023年,全县共办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5件,罚款78.3万元,对2家企业采取了从轻处罚金额,做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有力度更有温度。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分局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日常管理、审核工作,定期清理证件,规范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多次组织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并积极以旁听形式参加有关庭审活动,通过亲身“听”庭审,加强对执法工作的认识,强化对执法程序和执法公正性的重视,加深对执法普法工作重要性的理解认识。2023年选派1 (略) 、市跟班培训和执法大练兵行动,选派4人参加2023年“绿剑昭通”生态环境执法比武竞赛活动,荣获团体三等奖,通过培训和执法锻炼不断提升干部法制素质和办案能力,全面丰富干部职工的法治理论素养,切实提高部门执法水平。

  (三)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积极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畜禽养殖专项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危险废物监管等执法行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我分局共计抽查双随机企事业单位64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宗,公示处罚决定5件,无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请行政复议案件,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四)加快推行行政执法“三项机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坚持重大行政事项集体决策, (略) 局重大法制审核管理办法,凡重大事项,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负责做好法律法规适用的审核工作。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管理,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提高执法效能,在制度和程序上确保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决策、罚缴工作依法依规、合法合理地进行,有效推进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严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范化、精确化、科学化,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培训、调研、复核等工作,对生态损害修复方式和程序进行规范化管理,有序推进绥江县生态损害赔偿工作的开展。2023年启动2起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并实现昭通多部门联动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零”的突破。

  (六)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律师,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审查、信访事项处理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环境、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有力的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化建设步伐,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略) 受理行政案件、尊 (略) 生效裁判的制度,2023年无应诉案件。认真对 (略) 《检察建议书》提出建议开展相关工作,年内共收到5份检察建议书,均已办理完毕。

  (二)积极化解信访矛盾。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做好信访调解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3年来,共接到生态环境信访举报35件,受理35件,办结35件,办结率100%。

  四、全面提升法治能力建设

  (一)落实普法责任制。绥江分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全分局上下参 (略) 、市、县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执法“有力度”也“有温度”,结合部门职能,打好普法组合拳,切实开展“执法+普法”“服务+普法”“处罚+普法”,始终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服务、处罚各环节。通过行政执法、项目审批、处罚听证等行政许可或处罚环节,开展实时普法帮扶,提高企业依法治污和守法经营意识,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质效,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的同时,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二)组织法治宣传。我分局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讲相结合,深化普法维度,履行普法职责。一是紧扣重要节点普法,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强化全民守法意识,今年以来结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人员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群众,举办生态环境科普宣讲、派发生态环境法规宣传手册、口袋书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活动,推进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宣传环境政策法规;二是拓展多渠道普法学习通道,开展多元化学法,通过现场法律培训、执法大练兵等形式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公告栏栏,微信群分享法律知识和普法小课堂,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专题公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情况等,营造浓厚学法氛围和宣传氛围。三是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权威引导作用。我分局积极征订《中国环境报》《环境经济》等相关期刊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企业积极自愿订购学习、从报刊中进一步了解学习生态环境政策法规、环境科学等知识。

  (三)强化法治教育。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大力推进典型案例的发布工作,以案普法,向公众和企业进行法律解读,引导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使典型案例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公众普法的公开课,今年我分局已上报4个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其中1 (略) 生态环境厅公众号的发布20 (略)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第二批典型案例。

  (四)开展帮扶指导。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对帮扶活动,选派业务素质精、工作作风硬、责任意识强的执法骨干深入企业、深入一线,指导企业落实和改善环保管理措施,包联帮扶企业解决疑难杂问题,做到执法有温度、服务有热度。同时结合“六项制度”向监管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工作,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放环保法律宣传手册口袋书100余份,印发环境问题提醒函几十余份,向企事业单位发放《生态环境守法公开信》六十余份。

  五、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能力有待加强。领导班子及职工法治知识掌握广度不够,行业内的法律、规章学习得多,行业外的法律、规章学习得少,且因人手紧缺未及时设置专人专职普法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健全和落实需进一步加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意识需进一步提升,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目标需要更明确。

  (二)学法力度不足,方式有待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法治教育培训还需进一步深化,普法工作人员不够专业,在法律、规章运用上,理解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差距,灵活度不高,出现执法时现翻法律法规的现象。法治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落实“六项制度”在具体措施上有待进一步全面、深入、全方位提高。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还不够规范。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发展,生态环境领域和行政法律法规的修改,对行政执法队*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应常抓不懈。

  (三)创新存在差距,联动有待紧密。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亮点不够,没有特色,普法的形式、措施、方法上较为单一,存在着重法律知识的普及轻法制理念培育的倾向,传统的以“教育”为主的法制宣传教育模式,不能激起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激情。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

  六、下步工作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抓好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带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建立高效环境监管体系。继续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定期清理和动态调整,明确法定职责,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六项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非现场执法”环境监管模式,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四)加强生态环境队*法治培训。继续加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定期对生态环境领域新形势、新政策、新趋势进行全面系统的集中授课、讲座培训,会同法律顾问开展常规性的法制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五)持续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各种节日节气,通过微信、微视频、网站等媒体平台开展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影响广泛的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有效提高社会各界的生态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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