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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第八师玛纳斯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西调渠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4年03月15日   新疆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2024年1月,第 (略) 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新疆 (略) 承担《新疆兵团第八师玛纳斯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西调渠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兵团第八师玛纳斯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西调渠改建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第八师石总场

本次西调渠改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1)过河涵洞以下4.584km复线工程(其中0+000~0+977.63段沿原渠改建,0+977.63~4+583.85段在现状渠道西侧);

(2)配套改建沿线渠系建筑物农桥3座、跌水1座,新建节制分水闸1座。

(3)过河涵洞以上段1.14km西调渠渠道破损段修复及过河涵洞以下段1.675km西调渠渠道破损段修复。

项目总投资:2765.77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第 (略) 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联系人:孙新乐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 (略)

环评单位联系人:张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第 (略) 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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