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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4年03月15日   湖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K0002-0702-2024-087

江发改审〔2024〕51号

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确保出现险情时能高效处置,有效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原则上同意实施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项目代码:2403-*-04-01-*。 ?????????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应急物资储备仓库3楼。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应急指挥中心,含指挥大厅、值班室、休息室、专家会商室设计和装修; 配备通信装备,购置370MHz移动站3套,卫星电话终端(含北斗应用)16台。

四、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

六、项目招标、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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