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审批公示 > 牛苦头矿区采选工程二期—M4采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牛苦头矿区采选工程二期—M4采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24年03月18日   青海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略) 牛苦头矿区采选工程(二期)—M4采选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 (略) (略) 乌图美仁乡, (略) 出发往乌图美仁方 (略) 道行驶23 (略) 道,向南沿塔肯公路(塔尔*——肯得可克公路)行 (略) 尕林格选厂处下公路,沿便道向西南行驶24km到达牛苦头矿区。

本项目为接替工程项目,接替牛苦头矿区M1矿段开采,铅锌矿选厂、尾矿库、排土场和其它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项目新增地下开采采矿工业场地、生活区,同时选矿工业场地新建硫铜矿、磁铁矿选矿系统。

项目年开采量总计7100t/d,213万t/a,其中铅锌矿2800t/d,840kt/a;磁铁矿2000t/d,600kt/a;硫铜矿2300t/d,690kt/a

本项目选矿共产出铜精矿、铅精矿、锌精矿、硫精矿、铁精矿1、铁精矿2等六种产品。

本次矿山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采矿方法主要选用伪倾斜条带进路充填采矿法和机械化房柱嗣后充填采矿法。矿山服务年限为14年,其中铅锌矿服务年限为13年,磁铁矿服务年限为14年,硫铜矿服务年限为14年。

二、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矿井涌水、选矿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①生活污水:本工程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管网收集后经化粪池、隔油池等处理后通过管道自流至选厂现有一套处理能力为20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并过滤、消毒后夏季回用于厂区浇洒道路和绿化,冬季排至尾矿库;

②选矿废水:本工程选矿生产废水,大部分返回选矿工艺循环利用,一部分随尾矿进入尾矿库蒸发消耗;

③矿井涌水:项目已建成240m3/h矿井涌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采用混凝、反应、沉淀)、600m3沉淀池一座以及6000m3/d的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工艺采用协同反应池,投加氢氧化钠、协同药剂、氧化剂,再混凝、反应、沉淀),矿井涌水经现有处理设施处理完后一部分用于生产用水,无法利用完的矿井涌水经处理达标后排至牛苦头沟,同时,选厂设备检修状态下矿井涌水无法回用时,矿井涌水经处理达标后排至牛苦头沟。本次水处理系统均利用现有设施,不再扩建。

(2)废气

项目选矿过程中的有组织废气经配备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进行排放;项目通过湿法作业、洒水降尘等措施可有效降低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

(3)噪声

本工程噪声主要为地下开采设备及选矿设备噪声,噪声源强为80~110dB(A)之间。采矿生产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距离衰减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厂生产设备通过减振、厂房隔声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采矿废石通过汽车运输至现有排土场堆存;尾矿通过管道排放至现有尾矿库堆存;废机油统一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通过气力输送系统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桶收集后送至厂区垃圾池,定期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5)生态

①施工期,业主要求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小型机械和人工辅助相结合的方式施工,大大减小了场内的地表扰动;施工时,基础开挖等过程中产生的表土全部回填并压实,施工结束后,施工营地、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全部压实,产生的建筑垃圾回填至施工便道及厂内道路。

②开采过程中按照划定区域控制开采范围和采矿工业场地影响范围,经现场调查,工业场地、炸药库、矿部生活区全部集中在矿区红线范围内,没有超范围占地,没有对占地范围以外的地表造成扰动和破坏。

③严格限定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不随意下道行驶、碾压道路边界线外裸地。

三、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微弱,只要严格遵循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量,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1h3z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相关部门。调查内容包括是否同意项目建设、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及其它意见建议等。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等形式发表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青海 (略) 网站发布、柴达木日报以及现场张贴方式公示,征求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海 (略) 滨河新区县圃路东侧、宁海路北侧( (略) 广达滨河新城)

电子邮箱:*@*q.com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名称:青海华顺 (略)

联系人:白统慧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4号楼44层14401室

电子邮箱:"mailto:*@*q.com">*@*q.com

(略)

**日

,青海, (略) , (略) ,西宁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