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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03月18日   新疆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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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墨玉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墨玉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略) 场监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农业、文化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部署,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在行政主管部门挂牌,将执法职能和机构编制划入主管部门,对其机构编制事项予以调整优化。加大执法重心下移,在各乡镇设立了执法办公室,并下设乡镇综合执法队,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8名,为乡镇执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按照《乡镇(街道)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指导目录(2023版)》和自治区“一个乡镇(街道)一个赋权清单”要求,县司法局对涉及到的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利、林草、卫健8个领域进行了赋权征求意见,除林草局涉及1项不同意下放,其余7个领域全部同意下放行政执法权共31项。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主动认领行政处罚赋权清单,经县司法局汇总,我县16个乡镇共认领385项。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29个部门的行政职权,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0类行政职权3449项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优化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推动29个职能部门803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服务大厅推行“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自助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深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将一般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外网部署,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率达98.5%,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且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完成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归并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供全天候人工服务,实现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等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督办、办结反馈。全县27各部门668项服务事项均按照地区要求完成同 (略) 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乡镇延伸工作,督促人社、民政、医保、残联等相关部门承接自治区、地区目前下放与群众密切相关的41个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目前19个乡镇(街道)、426个村(社区)已全部覆盖。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大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督导。县依法治县办重点针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为契机,把“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作为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有效的重要举措,从而提高了社会的满意度。二是做好执法证管理。根据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完善衔接机制、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全国统一样本的执法证件。目前行政执法人员共299人(不包括公安系统和条块管理的税务局、生态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经清理退休、调离等原因取消执法资格23人。三是加强执法培训。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人员举办6期法治培训,其中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4期培训,参加人员达720余人次,乡镇综合执法队的执法人员培训2期,参加人员达280余人次。四是扎实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每季度由依法治 (略) 联系对办理行政执法案件较多的住建局、交通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等单位开展案卷评查,年内共评查270多件行政处罚案卷。五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县依法治县办严格按照《关于持续深入开展重点民生领域集中整治攻坚工作的通知》《墨玉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督促相关部门,持续加 (略) 场、医疗卫生、社会服务、易肇事肇祸、物流寄递、乡村治理、 (略) 场等7大重点民生领域的集中整治。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五个方面开展交通领域专项整治,共查处96条问题线索,处理316人次。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汇总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共18项,并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部门常态化固定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对上会议题发表审查意见。重大决策严格遵守合法性审查、可行性试点创建、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重大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集体讨论率达到100%。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全部如实记录。组织法律顾问对417份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进行审读清理,对19次政府常务会作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二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对决策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以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评估,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或废止。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应经过合法性审核,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3年以来共出台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认真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印发了《墨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各单位认真开展了清理工作,共清理411份文件,建议继续有效的政策性文件159件、废止99件、宣布失效141件、修改12件,并将清理结果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立的前期工作。在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现行有效的8件规范性文件上报地区,便于全区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查阅数据库的建立。
(五)全面落实“一规划两纲要”,迎接自治区“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工作。一是重新研究制定了《墨玉县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墨玉县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墨玉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为推进法治建设打下基础。依法治县办制定“一规划两纲要”任务清单,推送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抓好落实。二是依法治县办将“一规划两纲要”的落实情况列入法治督察和日常检查指导的重要内容,加强“一规划两纲要”落实情况的监督。5月、12月,县依法治县委员会组织同党办、人大办、政办、宣传部等部门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开展法治督察,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并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三是迎接自治区中期评估验收工作。依法治县办制定下发中期评估的验收清单,283项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部门头上。县依法治县办加大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评估工作的指导力度,认真准备评估报告和工作汇报。7月中旬,自治区中期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墨玉县的“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进行检查,并对墨玉的工作给予了肯定。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三调联动。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人社、民政、文旅等行政主管部门推动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探索实行行政机关受理矛盾纠纷工作制度,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情况。2023年全县共调解行政案件3802件(乡镇400件、街道15件、村2917件、社区470件),涉及金额2632.58万元,司法确认742件,调解成功率100%。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做到乡镇(街道)人解委员会有2名、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有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初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3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起,其中已办结7起,其中涉及人力资源领域的2起、农业农村领域的1起、公安领域的2起、住建领域1起、市场监督领域1起。通过审查维持原行政行为的3起、主动撤回申请后终止的2起、撤销的1起、调解的1起。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强化被诉行政行为承办机关的行政应诉责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 (略) 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共7起。县司法局向行政机关制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醒函》,督促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履行职责,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七)做好普法工作,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一是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制定了《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宪法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组织开展有特色的群众性宪法学习活动,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宪法法律宣传月宣传活动制度化。2023年,开展各类普法宣传6230余场,受教育群众达100万余人。二是健全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各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建立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机制,全县32家执法单位制定普法责任清单。三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目前,全县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芒来乡其乃巴格村)、地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托胡拉乡明珠村、扎瓦镇胡木旦村、雅瓦乡库来克村),培养了乡村“法律明白人”1326名、“学法用法示范户”1985户,有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助推法治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
(八)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全县19个乡镇(街道)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426个村(社区)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检察官、法官、公安干警、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等269人担任426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建立律师行业结对帮扶机制,已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3年除了县委政府聘请法律顾问以外,有23个县直部门、13个乡镇(街道)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审核法律意见书126份、审核合同277份、法律咨询406次、审查规范性(政策性)文件15件、参与化解矛盾纠纷90起、参与重大决策10次、审核行政执法案件17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领导机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2023年调整充实了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和四个协调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委员会主任,县长及四套班子相关领导担任副主任,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等30多个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会委员,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政法书记担任,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县委将法治建设专题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2023年以来召开7次法治建设相关会议,重新研究制定了《墨玉县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墨玉县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墨玉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为推进法治建设打下基础。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依法治县办把“一规划两纲要”的落实情况列入法治督察和日常检查指导的重要内容,加强“一规划两纲要”落实情况的监督。三是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前学法制度。2023年县委常委会学习13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9次(其中学法篇目28篇)。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动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依法治县办制定并下发《墨玉县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意见>实施细则》《墨玉县领导干部学法考法用法工作方案》,建立“1+4+X”学法清单,每月组织本单位人员学法考试。2023年2月召开专题的述法大会,全县70家单位的111名主要领导均以现场或书面方式进行述法。县融媒体中心承办“局长讲法”、“局长采访”栏目,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当前,我县法治建设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一是部分公职人员法治意识淡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不强,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政府部门的服务质量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治人才的引进短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亟需补充、培养一批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和法治综合能力的干部人才。四是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进一步加强提高,在行政执法人员中法律专业的很少。五是法治基层治理需要进一步深化,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
四、下一步工作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情况纳入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巡察监督内容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
(二)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其他内容向社会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继续推进政务服务机构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网、一门、一次”实现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公开政务服务评价信息,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开本县部门权责清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及时公布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主动向当事人或社会公众公开、公布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三)重视法治人才队*的培养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引进法治人才力度。畅通执法、司法部门优秀干部交流渠道。通过援疆渠道积极争取更多法治专业人才支持,加强兵地法治人才交流培养。
(四)常态化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法治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培训和部门的日常学习培训相结合,每年至少集中培训行政执法人员2次以上,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
(五)常态化组织实施“八五”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网络、进媒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进公共场所、进千家万户,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驻村管寺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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