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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15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2024年03月15日   江苏
审批公示  附件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日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报告书公示期为**日-**日(10个工作日)。

请相关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pub-message(网址)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或照片(坐标定位),另纸质报批本送2本及全本电子档。

项目名称

新型电力系统及储能装备制造基地(一期)

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科升路66号

建设单位

其厚(江苏)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其厚(江苏) (略) 成立于2023年5月, (略) 兴化经济开发区科升路66号,公司拟投资*万元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及储能装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项目规划占地面积991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910.67平方米。项目建成投产后,设计年产储能电池预制舱300套、储能液冷一体机600套、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150套、预装式变电站300套、智能终端模块50000套。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京名环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下料、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0.13mg/m3、排放速率0.002kg/h,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标准要求。

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3.3mg/m3、排放速率0.01kg/h,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标准要求。

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1.4mg/m3、排放速率0.007kg/h,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标准要求。

调漆、喷(灌)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漆雾颗粒、有机废气采取“三层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处理,废气通过1根15米高DA004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1mg/m3、排放速率0.02kg/h;非*烷总烃排放浓度14.5mg/m3、排放速率0.29kg/h, (略)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

  静电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旋风+袋式除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DA005、DA007排气筒排放。DA005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7.2mg/m3、排放速率0.143kg/h;DA007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为8.7mg/m3、排放速率0.174kg/h, (略)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

塑粉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DA006、DA008排气筒排放,DA006排气筒非*烷总烃排放浓度2.2mg/m3、排放速率0.011kg/h,DA008排气筒非*烷总烃排放浓度2.8mg/m3、排放速率0.014kg/h, (略)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

真空浇注、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9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3.9mg/m3、排放速率0.031kg/h,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标准要求。

线圈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10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2.8mg/m3、排放速率0.014kg/h, (略)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

回流焊、波峰焊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11排气筒排放,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0.01mg/m3、排放速率0.00006kg/h;非*烷总烃排放浓度0.7mg/m3、排放速率0.0058kg/h,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静电/机械复合油烟处理器+二级活性炭吸装置处理,经不低于15米高的专用油烟管道引至车间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为0.25mg/m3,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非*烷总烃排放排放浓度3.2mg/m3, (略)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中非*烷总烃<10mg/m3标准。

项目1#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134kg/h、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81kg/h;3#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043kg/h、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32kg/h,排放量较小,经加强车间通风、大气自净后,预计厂区、厂界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分别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以达到开发区 (略) 接管要求。 (略) 开发区 (略) 处理后,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不会降低胥家庄西河的水体功能,水环境质量能够保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噪声: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安全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一般固废主 (略) 综合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反馈邮箱:*@*63.com

项目名称

江苏兴达年产15万吨钢帘线绿色智能工厂改造

建设地点

(略) 戴南镇人民西路88号,新增占地75.6亩,在新增地块及现有五厂B建设.

建设单位

江苏兴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江苏兴达拟在现有五厂B区及新增地块进行改扩建,新增4条电镀线、1条集中预处理线(拆除现有10条预处理线),同时增加粗拉机、中拉机、湿拉机和捻股机等数量,并对相应公辅工程进行技改,同步建设10MW分布式光伏电站1座,最终扩增4.5万吨钢帘线产能,本项目建成后,全公司生产规模变为89.78万t/a。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京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

一、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工艺有组织废气主要有明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酸洗废气。

明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余热锅炉进行热回用后直接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Y5B-1#排放。

本项目酸洗废气为氯化氢,其中氯化氢来自预处理酸洗工序及电镀酸洗工序,预处理及电镀盐酸酸洗槽采用“负压+反吹扫+两端水封”的措施收集,预处理酸洗通过两级碱喷淋塔装置处理通过20m的排气筒G5B-1#排放,电镀酸洗通过一级水吸收+两级碱喷淋塔装置处理通过20m的排气筒G5B-2#排放。

二、无组织废气

盐酸酸洗工段未收集的HCl,企业采取负压+反吹扫+两端水封的措施抑制酸雾排放,在盐酸酸洗槽出气位置设置3道水帘,水帘前部增加吹扫电机,可以有效封闭酸气外排,同时清洗掉钢丝带出的酸,减少酸损耗,收集效率可达99%以上,极少数外逸的HCl废气形成无组织排放,厂界可达标排放。

根据预测结果,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根据预测结论,本项目不需设置环境防护距离。

废水: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体制。

废水主要来自机械除锈水洗废水W1、脱脂废水W2-3、预处理酸洗水洗废水W2-2、电镀酸洗水洗废水W3-2、电镀废水W4-W6、磷化废水W7-1/W7-2、酸洗水封水W2-1/W3-1、润滑废水W8、废气吸收废水、地面设备冲洗水、循环冷却塔排水等。

本项目废水依托二厂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可通过二厂排口达标排入盐靖河。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为废钢丝和铁渣及废旧光伏组件,通过外售、供应商回收等措施可以实现综合处理。

危废包括废盐酸、电镀液槽渣、废滤芯、湿拉废渣、废润滑污泥、废润滑液、电镀污泥、废机油、废蓄电池、废包装桶、废过滤袋等。酸洗污泥属于碳钢酸洗除锈废水产生的污泥,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酸洗污泥不在危废名录内,企业暂按危废管理,酸洗污泥与废盐酸进江苏兴达八厂危废处置项目暂存并处理,其他危废进八厂危废暂存库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固废均能得到综合处理处置,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新增噪声来源是各车间的设备噪声,主要是粗拉、中拉、空压机及风机等。首先是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采用消声、隔声、减震和个体防护等措施,最终厂界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排放。

(5)土壤、地下水

本工程生产车间(预处理、电镀区域)、储罐区、废水收集池、危险固废暂存库、事故池、废水处理区域等均需采取防渗、防漏处理,同时设置跟踪监测点,进行定期监测。

(6)环境风险

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盐酸泄漏事故。该事故情形下不会造成人员死亡,本项目的事故风险可以接受,但仍应进一步进行控制和预防。本项目在实施报告书中风险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后,企业的应急处理事故能力对突发性事故是可以控制的,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书公众参与调查.pdf

公众参与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反馈邮箱:*@*63.com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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