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回填及运输工程芦浦镇石子岙矿区→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的招标公告-变更
发布时间 | 2024-03-19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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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回填及运输工程(芦浦镇石子岙矿区→ (略) 数字经济产业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 (略) 芦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自筹,委托浙江辰信 (略) 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 (略) 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回填及运输工程(芦浦镇石子岙矿区→ (略) 数字经济产业园),工程内容为芦浦镇石子岙矿区石渣 (略) 数字经济产业园玉环新城(漩门二期)BXE032-0504a地块及BXE032-0420地块项目场地并推平,石渣总方量为约45万吨,包含运输约1km、推平,具体详见业主要求;
2.2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元;
2.3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组织方案(指定运输线路)和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工程量(具体详见招标人招标控制价);
2.4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第一批25万吨,20日历天内完成,余下20万吨经建设单位通知后,20日历天完成;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及自有运输车辆20辆及以上。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在建工程不作要求。(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则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执业)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与另一个自有运输车辆20辆及以上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单位投标的,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牵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各方资质应为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相一致且响应。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前往踏勘现场及了解运输条件,中标后不得就施工现场、运输条件、作业条件及运输沿途道路协调及道路管理部门审批等情况,提出异议或影响合同的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发出之时至**日1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在“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组织方案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递交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形式,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乡镇部门小额工程不见面交易信息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芦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辰信 (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陈艳
电 话:0576-* 电 话:0576-*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