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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法律服务律师库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03月20日   山东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20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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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法律服务律师库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7:38:43
中国邮政 (略) 青岛分行
类型:公开招标

中国邮政 (略) 青岛分行委托海逸 (略) 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法律服务律师库入围项目(招标编号:HYHAQD2024-0064)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招标编号:HYHAQD2024-0064

1.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法律服务律师库入围项目

1.3采购内容:通过采购方式入围30家律师事务所(其中分行总库27家、信用卡批量诉讼服务库3家),其中分行总库的入围律所可以提供全部法律服务(含信用卡批量诉讼),信用卡批量诉讼服务库入围的律所仅提供信用卡批量诉讼服务。合作期限三年。

标包一:

标包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1

分行总库

入围27家律所

1.4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和最高单价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单价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均将被否决。

最高单价投标限价:

14.1对公类原告诉讼案件

案件起诉金额(万元)

有抵押部分

(风险代理费率最高限)

无抵押部分

(风险代理费率最高限)

10000(含)万以上

1%

2%

10000万(不含)—5000万(含)

2%

3%

5000万(不含)—1000万(含)

3%

4%

1000万(不含)—500万(含)

4%

5%

500万(不含)以下

5%

6%

注:

①以上风险代理费率最高限仅供投标人报价参考使用。

②如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视案件复杂、难易等具体情况,设定高于本风险代理费率最高限的代理费率,并通过选聘流程予以确定。

③选聘流程的报价折扣不得高于本项目投标时所报折扣。

14.2对私类原告诉讼案件

案件起诉金额(万元)

有抵押部分

(风险代理费率)

无抵押部分

(风险代理费率)

400万(含)以上

3%

4%

400万(不含)—100万(含)

4%

5%

100万(不含)以下

5%

6%

注:

①以上风险代理费率最高限仅供投标人报价参考使用。

②如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视案件复杂、难易等具体情况,设定高于本风险代理费率最高限的代理费率,并通过选聘流程予以确定。

③选聘流程的报价折扣不得高于本项目投标时所报折扣。

14.3信用卡类诉讼案件

风险代理费率

回款时间

费率

单户风险代理费用封顶(万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3月内回款

15%

4

合同签订之日起3-6月内回款

13%

3.5

合同签订之日起6-12月内回款

11%

3

固定费用

费用预算(元)

最高不超过600.00/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由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立一年以上的律所须通过年检。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2.3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串通投标”的行为,须提供承诺函。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承诺函。

2.5不得存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征信失信、媒体曝光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2.6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在青岛地区( (略) )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现场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设有分支机构或分所的,不得以不同分支机构或总所、分所分别投标同一标包,仅可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投标人,且仅可投标其中一个标包。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于下列黑名单中:

(1)中国邮政集团投标人黑名单;

(2)中国邮政 (略) 总行及青岛分行投标人黑名单。

标包二:

标包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2

信用卡批量诉讼服务库

入围3家律所

1.4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和最高单价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单价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均将被否决。

最高单价投标限价:

风险代理费率

回款时间

费率

单户风险代理费用封顶(万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3月内回款

15%

4

合同签订之日起3-6月内回款

13%

3.5

合同签订之日起6-12月内回款

11%

3

固定费用

费用预算(元)

最高不超过600.00/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由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立一年以上的律所须通过年检。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2.3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串通投标”的行为,须提供承诺函。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承诺函。

2.5不得存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征信失信、媒体曝光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2.6提供信用卡批量诉讼服务的律师团队近三年来至少具备 (略) 区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成功代理个人信用类债权批量诉讼(批量诉讼不少于50笔)胜诉并回收或成功清收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结算发票复印件、判决书复印件等书面证明材料。

2.7设有分支机构或分所的,不能以不同分支机构或总所、分所分别投标同一标包,仅可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投标人,且仅可投标其中一个标包。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于下列黑名单中:

(1)中国邮政集团投标人黑名单;

(2)中国邮政 (略) 总行及青岛分行投标人黑名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08:30-下午16:30(北京时间)。逾期获取招标文件者不予受理,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者不接受其投标。

4.2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方式(扫码填报信息+邮箱发送资料):

4.2.1扫码填报信息:投标人扫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二维码,选取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缴费”,根据提示完善信息后保存提交(经办人选择逄昊晟)。

4.2.2投标人电汇标书费。

4.2.3投标人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的扫描件发至邮箱(*@*dhyha.com)。

注:标书费必须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出。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通过。

4.3招标文件300元/包(电汇),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4.4账户信息:

名称:海逸 (略) 青岛事业部;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青岛崂山区支行;

行号:*;

账号:*01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市南区东海一路25号湛山花园酒店主楼1楼崂山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 (略) 青岛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 (略)

地址: (略) 崂山区香岭路1号北大资源博雅3号楼22层2203室

项目负责人:逄昊晟,0532-*,*@*dhyha.com

名称:海逸 (略) 青岛事业部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青岛崂山区支行

行号:*

账号:*011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 (略)

**日


,青岛
标签: 律师库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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