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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人民政府长江路以西、纬八路以南区域大坑清淤回填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3月21日   河南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21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109.38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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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项目概况

(略) 宛城区溧河乡人民政府长江路以西、纬八路以南区域大坑清淤回填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宛城区)》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4-3
2、项目名称: (略) 宛城区溧河乡人民政府长江路以西、纬八路以南区域大坑清淤回填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93,826.23元
最高限价:*.23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1 (略) 宛城区溧河乡人民政府长江路以西、纬八路以南区域大坑清淤回填项目 *.23 *.23 *.23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 (略) 宛城区溧河乡长江路以西、纬八路以南区域大坑清淤回填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工期:30日历天
5.4质量标准:合格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1年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6响应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3.7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供应商)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http://**.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8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书);
3.9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宛城区)》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自 (略) 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采购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操作程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宛城区)》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下载专区”中下载。
4、下载文件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进行操作,在开标之前确保CA数字证书有效,且不能进行续费延期、更换或重新绑定等操作。若因CA数字证书问题、文件未及时下载或损坏丢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参与投标。各供应商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
6、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
7、因供应商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8、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9、响应文件递交、解密完成后,供应商需继续等待,并登录会员系统,在评审结束前保持在线状态,确保可以及时接收磋商小组提出的谈判及最终报价要求。
10、未按上述要求操作,造成不能参加谈判及最终报价的,后果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宛城区溧河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宛城区溧河乡新街
联系人:李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宛城区建设东路378号
联系人:来克磊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来克磊
联系方式:*
标签: 回填 清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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