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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关于2024年3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03月22日   内蒙古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分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杭锦旗政务服务局3楼15号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477-*
  传真:047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G242国道至伊和乌素苏木交叉口至杭锦旗公路工程

内蒙古自治 (略) 杭锦旗境内

杭锦旗交通运输局

内蒙古乐洁绿色 (略)

项目永久占地92.9214hm2(1393.821亩),其中新增占地39.1273hm2(586.91亩),临时占地22.442hm2(336.63亩)。路线起点位于G242线与X621交叉处西3.2km处,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向东沿旧路改造,路线途径伊和乌素苏木、浩绕柴达木苏木,终点位于锡尼镇镇区西,终点桩号为K90+000。路线全长90km,按三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8.0m,路面面层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设涵洞23道,其中接长利用圆管涵19道、改建1-4.0m暗板涵1道、改建1-1.0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道、完全利用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道、完全利用钢筋混凝土暗板涵1道;全线设置平面交叉共97处,其中2处为完全利用、2处为新建、93处为加铺路面结构。配套建设取土场、预制场及拌合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157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6.6万元。

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大气: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来自施工场地的土方挖掘、装卸、运输和堆存过程、建筑材料、水泥、白灰和砂子等运输、装卸、拌合产生的扬尘;沥青拌合及沥青摊铺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和α-苯并芘;施工机械废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扬尘:①加强运输散体物质车辆管理,对运输车辆采用加盖篷布或将物料洒水等防护措施;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从而降低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②对于拌合场粉尘,选址时应将拌合场设在村庄敏感点所在地主导风向的下风向200米之外。此外,拌合场还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和降尘措施,拌合设备进行全封闭作业,并加装二级除尘装置,场地车辆出入口设置水冲洗装置,施工便道等采取洒水降尘等防护措施。③加强施工车辆调度管理,禁止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定期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④严格实行防治施工扬尘的“6个100%”:工地周边设置移动声屏障、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⑤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及时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⑥散体材料的储存与运输:水泥等散体材料在运输过程容易产生粉尘污染,应对水泥等容易起尘的材料采用罐车运输,通过罐车自带设备输送至拌合场设置的临时料仓内,料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可以有效降低粉状物料的粉尘污染。⑦施工开始前,对取土场、拌合场、预制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占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均堆存在取土场占地范围内,采用密闭防风网苫盖,同时采用袋装土对周边外坡脚压边作临时防护,取土结束后立即进行表土回填。(2)施工机械废气:①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施工机械应配备相应的消烟除尘设备,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施工机械和车辆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尾气排放要求。②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减少施工机械不必要的空转时间,以控制尾气排放。③采用优质、污染少的燃油。(3)沥青烟:①设备选型采用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的沥青拌合场,采用封闭式拌合场拌合方式。②面层(沥青)拌合设备自带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设备(收尘返回配料)+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尾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中二级标准沥青烟75mg/m3,颗粒物120mg/m3标准限值;基础拌合设备自带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设备(收尘返回配料)处理废气,尾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的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的标准限值;旋风除尘效率达到70%,袋式除尘达到99.9%,活性炭吸附效率达到85%。将滚筒所产生的粉尘及振动筛分工序所产生粉尘、沥青保温产生沥青烟、搅拌产生粉尘及沥青烟等集中进行处理,经处理的废气通过15m的排气筒进行排放。③沥青采用封闭罐装车拖运至拌合场,并通过密闭式管道输送至加热系统。④对主要影响的施工人员,施工单位应着重对施工人员采取防护和劳动保护措施,如缩短工作时间和发放防尘口罩等。⑤在摊铺过程中,尽量缩短沥青料在摊铺现场的时间,及时摊铺、碾压,钢轮复压完成后再用胶轮碾压,可消除表面裂纹,开始碾压时将轮胎式压路机开至高温区对轮胎进行预热,为防止粘连可少量洒水,可降低沥青摊铺过程中沥青烟的浓度。⑥在遇到雨天时严禁摊铺,待雨停后路面吹干再进行摊铺。⑦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沥青拌合设备、沥青摊铺机等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⑧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减少不必要的空转时间,以控制尾气排放。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1)施工废水:预制场、拌合场的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是施工机械的冲洗废水,本项目拟在每处预制场、拌合场设沉淀池1座,生产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等,不外排。(2)生活污水: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租用当地民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村旱厕收集,吸污车定期拉运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公路建设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源来自施工机械的施工噪声和运输车辆的辐射噪声。本项目取土场、预制场、拌合场、施工便道周边200米范围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道路中心线两侧200区域内分布着一定数量的居民点,根据预测结果,施工期施工噪声将会对居民造成不同程度的干扰影响。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阶段应采取移动声屏障(隔声量约15dB)、低噪声施工设备、避免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的措施;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以保证居民夜间良好的休息环境。通过以上措施,沿线分散居住区声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值可满足1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55dB的要求,沿线伊和乌素苏木、饶浩柴达木苏木居住区声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值可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60dB的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送至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加宽侧路面与旧路路面协接处采取铲除旧路面新建路面进行连接,铲除的路面废弃物、预制场拌合场除尘设备产生的除尘灰同建筑垃圾一起送至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沥青烟净化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拌合场内设置2m2危废暂存间1座,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防渗,更换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施工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 (略) 政环卫部门集中处理;拌合场除尘系统产生的除尘灰不落地直接返回拌合场砂石配料槽回用;本项目设置5处取土场,取土用于项目路基填方,项目不产生弃土。

5.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工程永久占地92.9214hm2(占用基本草原48.4966hm2)。在K0+000~K33+300路段(杭锦旗-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功能重要区内)永久占地面积为34.7645hm2(占用基本草原17.9437hm2),在K33+300~K33+300路段(杭锦旗-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功能重要区外)永久占地面积为58.1569hm2(占用基本草原30.5529hm2),临时占地面积为22.442hm2。本项目经过地区没有珍稀濒危植物物种的分布,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施工期加强管理,施工前应修好施工便道,规定施工运输车辆路线,禁止运输车辆随意行驶。施工完毕,对于各施工破坏区、临时占地及施工影响区应及时清理、松土、平整后,采取生态措施恢复植被。剥离表土单独堆存在取土场内,用于临时占地的绿化覆土。②施工期设置取土场5处、预制场、拌合场2处,建议施工前剥离保护表土,施工结束后进行场地平整,并人工种植柠条树苗,撒播油蒿、狗尾草、沙蓬、芨芨草、白刺等适宜当地生长的草种。③为保护基本草原植被,避免建设活动对自然植被的破坏,采用网围栏对基本草原范围内的永久占地进行围封,严禁*意扩大占地面积。④禁止夜间施工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⑤对永久占用土地导致的植物损失进行生态补偿。⑥在杭锦旗-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功能重要区内施工严格控制作业范围,同时设置醒目的标示牌、边界线,警示施工人员车辆对网围栏的不故意破坏,从而保护杭锦旗-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功能重要区植被不被破坏。

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大气:废气主要来自道路行驶机动车辆产生的尾气以及汽车行驶产生的扬尘。①加强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保障道路畅通,提升道路的整体服务水平,使行驶的机动车保持良好的工况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②加强机动车管理,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的通行。③定期对道路路面进行清洁,维护并加强沿线两侧的绿化防护工程,发挥其吸尘、美化景观的作用。

2.废水: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是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污水。路面径流污染物主要为SS、石油类,其浓度受降雨强度、车流量、车辆类型、灰尘沉降量和前期干旱时间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路面径流主要是在降雨初期1小时内污染物浓度较大,1小时以后路面基本被冲洗干净。在实际排水过程中,路面径流在通过路面横坡自然散排、漫流到边沟、排水沟及边沟涵中,或通过急流槽、拦水带集中排入排水沟的过程中伴随着降水稀释、泥沙对污染物的吸附、泥沙沉降等各种作用,路面径流中的污染物会大大降低,路面径流水随着排水沟导排到附近的沟渠中,之后随着天气转晴快速蒸发,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交通噪声。通过安装隔声窗一般可降噪15dB实现达标,可使超标敏感点室内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4.固体废物:运营期的固体废物来源于来往交通车辆司乘人员丢弃的垃圾、道路行人丢弃的垃圾,主要是果皮、纸屑、塑料、包装废物等。本项目车流量少,这类垃圾产生量不大,只要加强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减少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同时由建设单位定期组织清扫路面垃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建成后道路边坡采取浆砌片石护坡、拱形骨架护坡植草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降低土地沙漠化,运营后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对路基边坡内及路线两侧种植的植物,如有枯死草苗、树苗应及时补种,保证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5%,植被覆盖度不低于40%。②加强公路沿线绿化工程和排水工程的养护。③对于施工期未能及时恢复的临时占地,应尽可能做到及时恢复,防止地表长期裸露造成二次生态破坏。

④公路养护人员应及时清理淤积的涵洞、桥梁,以保障排水通畅及沿线野生动物正常通行。

⑥对永久占用土地导致的植物资源的损失,实施生态补偿。

2

杭锦旗至651县道 (略) 道交叉口公路工程

内蒙古自治 (略) 杭锦旗锡尼镇、伊和乌素苏木、独贵塔拉镇

杭锦旗交通运输局

内蒙古乐洁绿色 (略)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杭锦旗夜鸣沙旅游区北侧,与S215线独贵塔拉至锡尼镇一级公路K144+750处以平面交叉的形式相接,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终点位于锡尼镇镇区南,G109线与镇区道路交岔路口南侧约750米处,顺接镇区道路,终点桩号为K90+000。线路全长90km,其中22.86km已取得环评批复,本次只评价剩余两路段和一座桥,其中第一段路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为K62+766;陶赖沟大桥K68+200—K69+065;第二段路起点桩号K82+691,终点桩号为K90+000。路线按三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8.0m,路面面层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置大桥2座(675m)、中桥1座(39m)、小桥1座(16m),涵洞16道,平面交叉96处,管线交叉14处。配套建设取弃土场、预制场及拌合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157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2万元。

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大气: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的无组织粉尘、摊铺沥青烟、施工机械废气。(1)扬尘:本项目施工时散装物料尽量储存于料仓,料仓顶自带除尘器,其它物料堆放场地应设密目防风网苫盖,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定期洒水、设置施工围挡、对挖掘土方进行苫盖;水泥和砂石骨料搅拌过程采取设备自带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设备除尘,尾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水泥采用配备袋式除尘器的筒仓储存,砂石骨料堆存过程进行苫盖;沥青拌合设备自带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设备并配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尾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在距离沿线敏感点较近处施工时严格采取运输车辆遮盖、及时清扫道路、定期洒水抑尘(每天4~5次)、设置围挡等措施。在此前提下,施工扬尘影响较小。(2)沥青烟:主要发生拌合场搅拌过程及路面摊铺过程中。本项目拌合场搅拌过程产生的沥青烟采用沥青拌合设备自带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设备并配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在摊铺过程中,尽量缩短沥青料在摊铺现场的时间,在遇到雨天时严禁摊铺,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沥青拌合机、沥青摊铺机等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3)施工机械废气:本项目施工机械主要有挖土机、载重车、压路机、起重机等燃油机械,它们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CO、NOx、THC,基本能做到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应采用低排污型号的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将废气影响降至最低。在此前提下,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的影响很小。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1)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用水应严格管理,贯彻“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尽量减少废水的排放量,减轻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机械、车辆清洗废水、施工污水等污水经预制场、拌合场内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堆肥处理。(4)施工物料不得堆放于涉水路段两侧,并采取严格的拦挡和遮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3.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中若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地方的有关要求,制定相应的降噪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施工厂界内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布置在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的一侧。(2)本工程施工期影响主要为线路工程,影响最大的施工阶段为土石方阶段(施工机械种类、数量较多),结合施工现场周边敏感建筑的分布情况,科学合理的布局施工现场,根据场地布置情况进一步估算厂界噪声,遵循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施工场地四周设3m高左右的施工围挡;并加强施工机械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对主要施工机械采取加防振垫、包覆和隔声罩等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污染;柴油打桩、落锤打桩等影响较大的作业尽量安排在昼间。(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临近居民区时噪声大的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因生产工艺必须连续作业或者有特殊要求,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公告附近居民和单位,并公布施工期限。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敏感目标附近的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4)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和载重车辆走行时间,尽量不穿村或远离村庄、小区,减小运输噪声对居民的影响。(5)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张贴施工告示与说明,取得当地居民的理解与谅解;同时,施工时做好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降低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污染。(6)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在施工工程招标时,将降低施工期环境噪声污染措施列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4.固体废物:工程建筑垃圾、路面废弃物、预制场拌合场除尘设备产生的除尘灰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沥青烟净化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拌合场内设置2m2危废暂存间1座,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防渗,防渗层采用2mm厚的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更换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施工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 (略) 政环卫部门集中处理。本项目设置4处取土场,取土用于项目路基填方,项目弃土置于弃土场,覆盖表土后绿化。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 生态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主要包括路段表土开挖造成的植被破坏和生物量损失等。(1)施工期加强管理,施工前应修好施工便道,规定施工运输车辆路线,禁止运输车辆随意行驶。施工完毕,对于各施工破坏区、临时占地及施工影响区应及时清理、松土、平整后,采取生态措施恢复植被。剥离表土单独堆存在取弃土场内,用于临时占地的绿化覆土。(2)施工期设置取、弃土场4处、拌合场1处、预制场1处,建议施工前剥离保护表土,施工结束后进行场地平整,并播撒油蒿等适宜当地生长的草种。(3)为保护基本草原植被,避免建设活动对自然植被的破坏,采用网围栏对基本草原范围内的永久占地进行围封,严禁*意扩大占地面积。(4)禁止夜间施工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5)对永久占用土地导致的植物损失进行生态补偿。(6)在杭锦旗-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功能重要区内施工严格控制作业范围,同时设置醒目的标示牌、边界线,警示施工人员车辆对网围栏的不故意破坏,从而保护杭锦旗-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功能重要区植被不被破坏。

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大气:废气主要来自道路行驶机动车辆产生的尾气以及汽车行驶产生的扬尘。(1)加强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保障道路畅通,提升道路的整体服务水平,使行驶的机动车保持良好的工况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2)加强机动车管理,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的通行。(3)定期对道路路面进行清洁,维护并加强沿线两侧的绿化防护工程,发挥其吸尘、美化景观的作用。增强植被对扬尘的吸附作用。

2.废水:运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是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污水。路面径流污染物主要为SS、石油类,其浓度受降雨强度、车流量、车辆类型、灰尘沉降量和前期干旱时间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路面径流主要是在降雨初期1小时内污染物浓度较大,1小时以后路面基本被冲洗干净。在实际排水过程中,路面径流在通过路面横坡自然散排、漫流到边沟、排水沟及边沟涵中,或通过急流槽、拦水带集中排入排水沟的过程中伴随着降水稀释、泥沙对污染物的吸附、泥沙沉降等各种作用,路面径流中的污染物会大大降低,路面径流水随着排水沟导排到附近的沟渠中,之后随着天气转晴快速蒸发,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沿线噪声评价范围内没有敏感点分布,项目经过村庄路段设置限速标志,限速30km/h,可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营期间应加强管理,做好路面养护,加强沿线绿化,严格限制技术状况差、噪声高的车辆上路,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不设置加油站、服务区等设施。运营期的固体废物来源于来往交通车辆司乘人员丢弃的垃圾、道路行人丢弃的垃圾,主要是果皮、纸屑、塑料、包装废物等。本项目车流量少,这类垃圾产生量不大,只要加强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减少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同时由建设单位定期组织清扫路面垃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建成后道路边坡采取浆砌片石护坡、拱形骨架护坡植草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降低土地沙漠化,运营后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①对路基边坡内及路线两侧种植的植物,如有枯死草苗、树苗应及时补种,保证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5%,植被覆盖度不低于40%。②加强公路沿线绿化工程和排水工程的养护。③对于施工期未能及时恢复的临时占地,应尽可能做到及时恢复,防止地表长期裸露造成二次生态破坏。④公路养护人员应及时清理淤积的涵洞、桥梁,以保障排水通畅及沿线野生动物正常通行。⑤对永久占用土地导致的植物资源的损失,实施生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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